号: 003187229/202107-00090 信息分类: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7-06 发布日期: 2021-07-06 10:4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宿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1.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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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宿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1.23亿元

来源:宿州市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7-06 10:41 编辑:市信息公开001

截至6月30日,该中心共为全市22.68万名缴存人结息12323.97万元。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不再分段计息。

6月30日,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完成,本次计息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全市22.68万名缴存人结息12323.97万元,较上年增加1167.01万元,同比增长10.46%。缴存人可通过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ahsz.gov.cn/)、皖事通、支付宝、政务服务网,或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县各公积金业务窗口自助查询终端等方式查询实际结息金额。(记者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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