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101-00040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2-23 发布日期: 2021-01-04 11:08
文  号: 宿政办秘〔2020〕49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美好宿州建设的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美好宿州建设的意见

来源:宿州市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1-04 11:08 编辑:信息公开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美好宿州建设的意见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美好宿州建设的意见

宿政秘〔202049


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207号)要求,加快推进我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美好宿州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我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提升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效益,为美好宿州建设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情。宿州市地处淮河流域,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自然灾害种类多、突发性强,水旱灾害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气象监测预报工作要求更高,应更大力度推进气象工作。

坚持创新驱动。大力实施气象科技创新,顺应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聚焦气象科技核心技术,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趋利避害。充分发挥气象作用,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服务保障效益。

坚持统筹协调。健全气象事业统筹协调机制,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共同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城市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智慧气象服务体系

三)总体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服务宿州高质量发展需要的趋利避害并举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智慧精准的气象业务体系开放协同的科技人才体系规范有序的气象治理体系气象服务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气象保障城市安全,气象服务农业、交通、环保重点行业和气象服务美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能力显著增强,气象现代化水平位居全省前列。观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显著提高,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的贡献率依法履行气象社会监管水平显著提升,达到全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立足市情,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1健全防汛抗旱气象监测预警联防工作机制。针对我市非涝即旱、旱涝急转、复杂多变的防汛抗旱形势,不断完善应急、气象、水利、水文、农业农村、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应急会商研判和联合发布风险预警机制,提升应急指挥调度和联防联控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宿州水文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提升防汛抗旱气象服务精准度。加强台风、暴雨、干旱、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监测,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面向防汛抗旱需求,强化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分析,提高洪涝、干旱灾害监测、预警、评估效能,提升面向政府决策指挥和应急管理支撑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提升突发公共事件气象服务能力。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机制,实现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城市内涝、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林业生物灾害防治、重污染天气、公共卫生、地震等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提供气象支撑。(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地震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坚持创新驱动,全面增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4加强气象关键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将农业气象交通气象、生态气象等重点领域纳入我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积极支持新一代天气雷达、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卫星遥感系统、智能网格预报等关键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测精准化水平。加快推进埇桥、灵璧X波段多普勒天气雷达建设提高短时强降水强对流等天气预警技术水平;强化气象卫星、高分卫星在气象监测预警中的应用;完善从天气到气候及其影响的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预报预测体系。(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深化重点行业智慧气象服务。推进水利、交通、旅游、林业等行业智慧气象服务平台本地化应用,服务防汛抗旱、综合交通、全域旅游发展及绿色美好家园建设等重点领域,减轻气象灾害风险,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坚持趋利避害,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水平。

7推进生态气象监测预警工程建设。推进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融入交通、农业、水利、自然资源、生态、旅游等重点行业相关系统建设,结合防汛抗旱、中小河流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治理、综合交通体系、旅游景区、智慧城市、美丽乡村等工程建设,推广应用气象信息智能感知系统,提升配套气象监测预警能力为生态文明建设、防灾减灾和乡村振兴提供气象观测数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强化绿色发展气象保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建立完善气象遥感监测农作物秸秆等露天焚烧联动机制,提升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常态化作业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助力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围绕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强化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宿州中心和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宿州分中心建设,利用高分、气象等多源卫星遥感数据资源,构建天地空多源数据智能管理的农业地理信息平台,发展精细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为乡村种植业结构调整、生态资源保护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应用需求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固定作业站点建设,提升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切实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大气污染防治森林防火抗旱防雹中的作用,为建设绿色美好宿州提供更高质量的气象保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1推动气象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助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积极参与中国天然氧吧创建、避暑旅游目的地评选,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完善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和溯源体系,打造候好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厅、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城市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12强化城市内涝风险管理。加强城市内涝监测预警,提升城市内涝风险防治能力。建立城市暴雨内涝、降水监测预报等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城市内涝预警信息。开展观测站网设置、数据采集与分析整理,修订完善暴雨强度公式,为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开展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供科学支撑。(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3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强化乡村气象灾害风险调查、风险识别和研判,为美丽乡村建设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增强长三角生态系统保护气象服务。加强与沪苏浙联动,开展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智慧气象联合服务平台应用,为长三角生态系统保护提供优质服务。完善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推进气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级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将相关重点工作列为督办事项,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规划引领和项目带动。按照我改革方向、重点领域和新技术发展趋势,将气象发展规划融入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发展规划,在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军民融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领域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支持力度。推进气象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气象能力建设的经费保障。加大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的保障力度,确保中央财政投资建设的气象探测等先进装备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健全气象法规标准体系。根据气象领域上位法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开展我配套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深度融入,重点围绕防汛抗旱、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交通安全等领域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推进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应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将气象高层次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工程予以支持,将气象防灾减灾作为各级政府人才工程(计划)、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的专业领域,努力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气象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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