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101-00038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1-02 发布日期: 2021-01-02 15:5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文字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文字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1-02 15:54 编辑:信息公开

一、预案起草说明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按照《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由市应急局牵头在原《宿州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修订了《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预案修订必要性

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体制新职能,着眼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作为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按照“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作了相应修改,《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出台后将有力指导各县区编修本级预案,尽快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

三、预案起草过程

2020年6月初市应急局启动《预案》编制工作,9月形成初稿,10月20日通过专家评审,10月21日-11月20日在电子政务平台和政府公开网征求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11月30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认为《预案》主要内容符合有关文件精神。《预案》于2020年12月25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四、预案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五、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综合保障、附则等7个部分。具体为:

一是组织指挥体系。成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工作,成员单位18家,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设立专家组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县、区成立相应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二是处置力量。明确了火灾扑救力量编成,规范了力量调动程序;三是预警和信息报告。对预警等级和信息报告要求进行了明确;四是应急响应。对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和市级层面应对工作进行了细化;五是后期处置。设置了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等内容;六是综合保障。明确了队伍保障、交通运输送保障、通信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的方式、程序和制度机制;七是附则。主要对预案演练、管理、更新等进行了明确。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预案解读人:宿州市应急局应急调度科负责人曹刚

预案咨询服务电话:0557-39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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