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011-0007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11-10 发布日期: 2020-11-10 11:3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国家出台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专项政策措施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国家出台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专项政策措施

来源:省发改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1-10 11:38 编辑:政府信息公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是针对欠发达地区出台实施的精准举措,事关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局,对推动皖北地区跟上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步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包括安徽省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市以及滁州市定远、凤阳、明光和六安市霍邱四县(市)区域内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省级(际)合作共建园区。专项政策措施包括完善重大政策、落实重大举措、建设重大平台三个方面共24项具体内容。其中,完善重大政策涵盖集聚区能耗指标、建设用地、电力、天然气、人才等多方面共9项支持政策;落实重大举措包括支持集聚区规划建设、探索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引进优质项目、采取灵活用地措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等支持力度、设立金融等分支机构、多渠道融资、实施环境优化改造、加强干部人才挂职任职、开展先行先试“放管服”改革等共12项重要措施;建设重大平台包括支持集聚区搭建与沪苏浙产业转移承接促进平台、培养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共3项主要内容。

作为集聚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安徽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健全推进机制,联合沪苏浙狠抓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积极推进相关产业向皖北地区有序转移,全力将集聚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新高地,努力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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