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宿州市商务局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直各园区经发部门,市有关单位: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改经体〔2018〕1892号)。为贯彻落实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体改函〔2019〕21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对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严格落实省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市场准入规范管理。
二、开展“三个全面清理”工作
按照省文件精神,各地各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在时间节点内,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全面清理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
三、提出清单动态调整建议
各地各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和实际,提出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调整建议。
四、建立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体改司子网站:http://tgs.ndrc.gov.cn)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各类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转载发布。同时,加强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对接衔接工作,避免清单事项与实际审批“两张皮”。
五、加强宣传解读和调查研究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学习研究和宣传解读。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倾听市场主体的诉求期盼,充分利用信访、网络舆情等渠道了解市场主体关心的问题,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实时反馈。
各地填报表于6月20日前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体改科)汇总,无清理事项和建议也须反馈意见。
联系人:黄晖,联系电话:0557-3049029,邮箱:fgwtgk402@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