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1905-00204 信息分类: 涉企收费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05-29 发布日期: 2019-05-29 19:5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禁止准入类4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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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禁止准入类4个事项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5-29 19:58 编辑:体制改革科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最新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这标志着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入了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其中,禁止准入类事项包括4个事项。第1项是法律法规明确设立的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第2项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禁止投资和禁止新建的项目。第3项“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和第4项“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是针对当前金融领域、互联网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的形势,为防范出现重大风险,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梳理现行管理措施基础上提出,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列入的事项。对于禁止类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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