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宿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6-2030)
前 言
城市燃气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对于加快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天然气作为目前最为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是城市燃气发展的首选气源。天然气的利用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宿州市能源领域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
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为进一步促进燃气行业发展,保障安全,强化管理,2016年5月,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及单一来源谈判,确定由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进行宿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范围为宿州市城乡统筹建设用地范围内除符离、桃园及高铁新城以外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包括老城区、城东新区、汴北新区、经济开发区(含制鞋产业城)、循环经济园区、教育园区及朱仙庄部分区域,建设用地总面积180平方公里;编制期限为2016-2030年;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天然气气源引入方案、天然气市场预测、天然气输配系统的整合优化、高中压一体化供气网络构建、汽车加气站布局及瓶装液化石油气设施整合等。
2016年6月,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召开了规划编制部门动员会议,并邀请了相关协作单位参加。会后,编制单位通过现场踏勘、前期资料收集、方案编制等环节,于2016年8月完成了规划初稿的编制。编制单位根据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初稿反馈意见,经进一步收集资料、修改和完善,于2016年11月完成了规划评审成果的编制。2016年11月18日,安徽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评审会,会议邀请了省内燃气行业内5位专家进行评议。评审会原则同意本规划通过评审,并出具了专家组意见。会后,编制单位经再次修改和完善后,于2016年12月完成评审后修改稿的编制。编制单位根据规划会成员单位对于评审后修改稿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17年2月完成报批成果的编制。2017年4月18日,宿州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宿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6-2030)》。会后根据会议纪要,于2017年6月完成了最终成果的编制。
本规划是宿州市城市燃气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编制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主要是对规划范围内各项规划目标和具体内容以及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提出的规定性要求。规划图纸主要反映未来建设工程的用地布点以及管网技术方案等,是文本的补充说明部分。规划说明主要就文本和图纸进行具体的解释。
术 语
城镇燃气
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调峰气
为了平衡用气量高峰,供作调峰手段使用的辅助性气源和储气。
计算月
指一年中逐月平均的日用气量中出现最大值的月份。
月高峰系数
计算月的平均日用气量和年的平均用气量之比。
日高峰系数
计算月中的日最大用气量和该月日平均用气量之比。
小时高峰系数
计算月中最大用气量日的小时最大用气量和该日平均小时用气量之比。
门站
接收长输管线来气并进行净化、加臭、控制供气压力、气量分配、计量和气质检测的场站。
调压站
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的调压建筑物或构筑物中,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包括调压装置及调压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
压缩天然气 (CNG)
指压缩到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
压缩天然气供气站
具有将气瓶车运输的压缩天然气进行卸气、调压、计量和加臭,并送入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功能的设施。
液化石油气 (LPG)
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烯、丁烷和丁烯,包括炼油厂生产的液化气、油气田液化气、以及用纯丙烷纯丁烷配置的液化气。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由储存、灌装和装卸设备组成,以储存液化石油气为主要功能,兼具液化石油气灌装作业为辅助功能的专门场所。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经营和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专门场所。
液化天然气 (LNG)
液化状况下的无色流体,其主要成分为甲烷。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
具有将槽车或槽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进行卸气、储存、气化、调压、计量和加臭,并送入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功能的站场。又称为液化天然气卫星站。
CNG常规加气站
从站外天然气管道取气,经过工艺处理并增压后,通过加气机给汽车CNG 储气瓶充装车用CN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CNG加气母站
从站外天然气管道取气,经过工艺处理并增压后,通过加气柱给服务于CNG加气子站的CNG 车载储气瓶组充装CN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CNG加气子站
用车载储气瓶组拖车运进CNG,通过加气机为汽车CNG 储气瓶充装CN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LNG加气站
具有LNG 储存设施,使用LNG 加气机为LNG 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LN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LNG船用加气站
具有LNG 储存设施,使用LNG 加气机为LNG 船舶储气瓶充装船用LN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一 总论
第一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规划图纸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主要是对规划范围内各项规划目标和具体内容以及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提出的规定性要求。规划说明主要就文本和图纸进行具体的解释。规划图纸主要反映未来建设工程的用地布点以及管网技术方案等,是文本的补充说明部分。
第二条 本规划范围内进行城市燃气供气工程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应遵守本规划。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内容,同时,还应结合上游长输管线建设情况以及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法规文件。
第三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确定的宿州市城乡统筹建设用地范围内除符离、桃园及高铁新城以外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包括老城区、城东新区、汴北新区、经济开发区(含制鞋产业城)、循环经济园区、教育园区及朱仙庄部分区域,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80 km2。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本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以适应城市居民生产生活、进一步改善民生为目的,以加大天然气利用力度,促进经济、能源、环保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合理规划气源和天然气输配系统,优化城市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确保供气安全和稳定供气,树立动态和发展的观点,规划方案力求具有较强的机动性、适应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宿州市城市燃气行业的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规划原则
1) 坚持统筹发展、整体布局、分区建设的原则
2) 坚持以管道天然气为主,瓶装液化石油气为辅的气源发展原则
3) 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原则
4) 坚持节能减排、高效利用原则
5) 坚持持续、稳定、安全供气的原则
6) 坚持技术进步的原则
7) 坚持有效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规划总体目标
天然气规划目标:到2030年,老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达到90%,城东新区、汴北新区、城南片区达到80%,教育园区、朱仙庄达到70%,城市天然气气化人口超过68万人,天然气年用气量达3.32亿Nm3。近期宿州市城市基本建成一个安全可靠、布局合理的天然气输配系统。郊区结合城市开发建设进度纳入管输气供应系统,实现供气管道化。远期继续加密、完善各供气区域的管道燃气供应网络,建立安全、稳定、可靠的中压一体化互联互通的城市天然气供应网络。
液化石油气规划目标:逐步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Ⅲ类瓶装供应站点。有计划地整合优化瓶装供应站点数量及布局,建立具备完善上门送气服务的液化石油气配送系统。
第八条 本规划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城市总体发展以及建设要求需要对本规划作出相应调整时,应经当地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 天然气现状与评价
第九条 宿州市城市气源现状
宿州市城市现状管输天然气气源为西气东输一线,由宿州分输站经安徽省“利辛-宿州-淮北”支线接入,分别向宿州中燃和宿州皖能供应。
宿州中燃:在分输站东侧设有刘合阀室计量后经由次高压管线输送至宿州储配站内,再经调压后进入宿州中燃天然气输配系统。刘合阀室接气能力为1.8万Nm3/h。
宿州皖能:由分输站东经开区高中压调压站调压计量后进入宿州经济开发区输配系统。经开区调压站接气能力为3.5万Nm3/h。
除长输管道气外,宿州储配站内已建成LNG气化站1座,作为供气区域内应急补充气源。
第十条 宿州市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建设及利用现状
中燃经营区域由现状刘合阀室经宿州分输站下载气源通过次高压管道输送至宿州储配站进行供气;皖能经营区域由经开区调压站接收宿州分输站来气经调压计量后进入区域中压管网向用户供气;华润经营区域现状从老城区接入中压管道供应。
目前已建计量阀室1座、宿州储配站1座(含宿州中燃门站、LNG应急气源站、CNG加气母站)、高中压调压站4座、中压计量站1座,次高压管线35 km,中压管线294 km。2015年天然气年供应量4439万Nm3。
第十一条 天然气现状评价
1) 气源现状评价
宿州市城市现状管输天然气为单气源供气,供气安全保障性偏低;三家经营企业现状仅宿州中燃建有应急气源站1座。华润现从中燃中压管网接气供应,但皖能与中燃间未实现管网联通,无法共享应急气源,且随着区域内用户规模的增大,现状1座应急气源站储备能力不足,应急保障体系薄弱;汴北新区目前从老城区接入中压管网供应,区域无独立气源,供气保障性偏低。
2) 应用领域现状评价
宿州市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工业用户发展缓慢;宿州市城市现状天然气用户以居民、公服、汽车用户为主,工业用户用气份额较低,天然气用户发展不均衡、用气结构不尽合理;规划范围内城市郊区居民用气仍以液化石油气为主,天然气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3) 天然气输配系统现状评价
中压输配系统方面,老城区周边区域中压主干管尚未成环,呈枝状供应,抗风险能力较弱,供气能力有待加强;城东新区、汴北新区部分区域尚未建设中压管线,管网覆盖区域有待进一步扩大;由于三家企业特许经营权授予先后的历史原因,部分道路两家企业分别建有燃气管道,管线重复建设,既占用地下空间、浪费投资,又为不当竞争留下隐患。
4) 汽车加气站现状评价
大部分加气站位于城市郊区,给汽车加气带来一定的不便,且增加一定的运输量、运输成本和不安全因素;另加气站现状布局不够合理,城市北部尚未建设汽车加气站;个别加气站建设和运营手续不全,与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间距不足。
三 规划天然气气源
第十二条 气源规划原则及供应方式
燃气气源规划原则:本规划范围内老城区、城市新区、产业园区以天然气为主,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补充;现状农村地区近期以液化石油气气源为主,远期结合开发建设情况尽可能供应管道天然气。
天然气运输方式:天然气以长输管线天然气为主,LNG、CNG车运为辅。
天然气供气方式:在宿州市城市高、中压管网覆盖区域积极发展管道天然气供应。汴北新区结合用气需求采用CNG供气站对区域补充供气。
第十三条 宿州市城市天然气气源
宿州市城市现状由省网利淮支线宿州分输站供应。本规划管输天然气气源来向有三路:
(1)现状宿州分输站接入安徽省网高压管线气源:宿州分输站现状气源来自于省网利辛-淮北支线,规划新增两路气源,即省网固镇-宿州干线、阜阳-宿州干线,宿州分输站将作为城市主供气源对宿州市城市供气。
(2)由符离镇引入中压主干线供应汴北新区:冀宁联络线徐州-宿州管线在符离镇东部设有分输阀室,规划在分输阀室旁建设符离门站,届时可由符离镇中压管网通过中压主干线补充供应汴北新区。
(3)城东综合站接入徐州方向冀宁联络线气源:该站为宿州城市引入第三路气源,该路气源在条件成熟时可以作为城市应急、调峰、补充气源。
位于芦岭、祁南两大矿区的宿州煤层气待进入规模化开采阶段后,可考虑与安徽省公司长输管网充分对接,同时也可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液化外输,届时宿州市城市气源无论管输气或是液化天然气资源都将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第十四条 已知西一气、川气、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等三种气源气质均符合《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13611-2006)规定的12T天然气。华白数及燃烧势变化范围较小,具有较好的互换性。
四 天然气市场规模
第十五条 天然气用户分为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天然气化工和其他用户等用气领域。而在利用顺序上则划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四大类,细分为23个类别。
本规划天然气用气对象具体分为居民用户、公服用户、工业用户、分布式能源用户和汽车用户5大类,在气量许可的条件下,凡是具备使用天然气条件的用户都是城市天然气的供气对象。
第十六条 用户发展原则
1) 贯彻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按照天然气利用的发展顺序和领域,有序发展天然气用户。
2) 城市燃气领域发展原则:优先发展居民、公共服务设施、天然气汽车(尤其是双燃料及液化天然气汽车)和燃气空调用户。在季节调峰能力范围之内,适度发展天然气集中式采暖和分户式采暖用户。对于已有的优先类用户,应优先保证其正常用气需要。
3) 工业燃料领域发展原则:优先发展作为可中断用户的天然气制氢项目;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优先发展可中断的用户;适度发展以天然气替代油和液化石油气项目、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新项目、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以天然气代煤项目、城镇中心城区的工业锅炉燃料天然气置换项目。
4) 天然气发电领域发展原则:允许发展天然气发电项目。
5) 天然气化工领域发展原则:有序控制国家利用政策中限制类化工项目的发展。
6) 其他用户发展原则:优先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综合能源利用效率70%以上,包括与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在内河、湖泊和沿海航运的以天然气(尤其是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船舶、城镇中具有应急和调峰功能的天然气储存设施以及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7) 禁止类领域不予审批。
第十七条 居民气量包括居民生活用气量和采暖用气量。居民生活用气量根据规划人口、耗热指标及气化率计算确定。采暖用气量根据采暖面积、耗热指标及用户规模计算确定,老城区、城东新区、汴北新区及城南片区居民天然气单元式采暖用户2020年、2030年分别按照天然气居民用户数的2%、5%考虑。教育园区、朱仙庄2020年暂不考虑采暖用户,2030年考虑配套管道天然气的城市居民中有3%的用户采用燃气采暖。
宿州市城市居民用气量预测如下:
宿州市城市居民用户用气量预测
单位:万Nm3 表4-1
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
老城区 |
2143 |
5.87 |
3629 |
9.94 |
城东新区 |
607 |
1.66 |
1494 |
4.09 |
汴北新区 |
239 |
0.66 |
588 |
1.61 |
城南片区 |
523 |
1.43 |
1287 |
3.52 |
教育园区 |
77 |
0.21 |
208 |
0.57 |
朱仙庄 |
219 |
0.60 |
614 |
1.68 |
合计 |
3809 |
10.44 |
7820 |
21.42 |
第十八条 公服用户用气量预测 本规划根据现状酒店、快捷宾馆、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公共设施分布、规模的调研资料,结合总体规划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及相关规划,对各类用户未来发展规模进行合理预测,根据各类用户数量、耗热指标及气化率计算确定。
宿州市城市公服用户用气量预测
单位:万Nm3 表4-2
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
老城区 |
1110 |
3.04 |
1793 |
4.91 |
城东新区 |
243 |
0.66 |
604 |
1.65 |
汴北新区 |
106 |
0.29 |
236 |
0.65 |
城南片区 |
185 |
0.51 |
492 |
1.35 |
教育园区 |
129 |
0.35 |
235 |
0.64 |
朱仙庄 |
74 |
0.20 |
216 |
0.59 |
合计 |
1847 |
5.06 |
3577 |
9.80 |
第十九条 工业用户用气量预测 近期各功能片区工业用气量的预测主要根据现状工业用户发展情况,结合工业园区产业性质、近远期开发建设规模,采用工业面积指标法预测。老城区、教育园区、朱仙庄区域现状工业企业原则上逐步向工业园区集聚,故本规划不考虑其工业用气。
宿州市城市工业用户用气量预测
单位:万Nm3 表4-3
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
城东新区 |
665 |
1.82 |
1662 |
4.55 |
汴北新区 |
813 |
2.23 |
1536 |
4.21 |
城南片区 |
2019 |
5.53 |
4333 |
11.87 |
合计 |
3497 |
9.58 |
7531 |
20.63 |
第二十条 空调用户包括饭店、宾馆、医院、学校、一般工贸企业的空调用户。本次规划预测近远期各供气区域天然气空调用气量见表4-4。
城市空调用户用气量预测
单位:万Nm3 表4-4
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
老城区 |
67 |
0.18 |
202 |
0.55 |
城东新区 |
34 |
0.09 |
101 |
0.28 |
汴北新区 |
34 |
0.09 |
67 |
0.18 |
城南片区 |
34 |
0.09 |
101 |
0.28 |
教育园区 |
0 |
0.00 |
67 |
0.18 |
朱仙庄 |
0 |
0.00 |
67 |
0.18 |
合计 |
169 |
0.46 |
607 |
1.66 |
第二十一条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是主要用于建筑和过程工业领域。按系统的规模划分,主要有楼宇型、区域型和产业型三种。
宿州市城市可先结合现状已签约分布式能源项目进行示范性项目建设,再逐步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用户发展规模以楼宇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为主,兼顾发展小型区域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系统,装机容量约在10MW以下。
宿州市城市分布式能源用户用气量预测
单位:万Nm3 表4-5
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
老城区 |
300 |
0.82 |
750 |
2.05 |
城东新区 |
0 |
0.00 |
450 |
1.23 |
汴北新区 |
150 |
0.41 |
300 |
0.82 |
城南片区 |
150 |
0.41 |
375 |
1.03 |
教育园区 |
0 |
0.00 |
225 |
0.62 |
朱仙庄 |
0 |
0.00 |
75 |
0.21 |
合计 |
600 |
1.64 |
2175 |
5.96 |
第二十二条 天然气汽车用气发展车辆以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城乡客运车、8吨以上货车、教练车、环卫车。出租车、教练车、环卫车以发展CNG汽车为主,公交车、客运车、8吨以上货车以发展LNG汽车为主。
宿州市城市天然气汽车用气量预测
单位:万Nm3 表4-6
车辆种类 |
2020年 |
2030年 |
|||
天然气车辆 |
年用气量 |
天然气车辆 |
年用气量 |
||
(辆) |
(万m3) |
(辆) |
(万m3) |
||
CNG汽车 |
出租车 |
1890 |
2483 |
2475 |
3252 |
教练车 |
420 |
460 |
1140 |
1248 |
|
环卫车 |
30 |
8 |
175 |
45 |
|
小计 |
2340 |
2951 |
3790 |
4545 |
|
LNG汽车 |
公交车 |
270 |
503 |
825 |
1536 |
城乡客运车 |
203 |
226 |
540 |
603 |
|
长途客运车 |
46 |
166 |
186 |
672 |
|
8吨以上货车 |
221 |
605 |
1076 |
2946 |
|
小计 |
740 |
1500 |
2627 |
5757 |
第二十三条 宿州市城市天然气用气量汇总见下表。
宿州市城市分用户用气量汇总
单位:万Nm3 表4-7
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
居民 |
3809 |
10.44 |
7820 |
21.42 |
公服 |
1847 |
5.06 |
3577 |
9.80 |
空调 |
169 |
0.46 |
607 |
1.66 |
分布式能源 |
600 |
1.64 |
2175 |
5.96 |
工业 |
3497 |
9.58 |
7531 |
20.63 |
汽车 |
4451 |
12.19 |
10301 |
28.22 |
未预见量 |
522 |
1.43 |
1143 |
3.13 |
合计 |
14895 |
40.81 |
33154 |
90.83 |
宿州市城市分区域用气量汇总
单位:万m3 表4-8
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
老城区 |
3811 |
10.44 |
6711 |
18.39 |
城东新区 |
1630 |
4.47 |
4538 |
12.43 |
汴北新区 |
1412 |
3.87 |
2871 |
7.86 |
城南片区 |
3065 |
8.40 |
6935 |
19.00 |
教育园区 |
217 |
0.59 |
774 |
2.12 |
朱仙庄 |
309 |
0.85 |
1024 |
2.81 |
汽车 |
4451 |
12.19 |
10301 |
28.22 |
合计 |
14895 |
40.81 |
33154 |
90.83 |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用户连续供气,解决气源供气和城市用气的平衡问题,应确定合理的调峰气量。根据各类用户计算日时不均匀系数,结合高峰日用气量,分别计算出储气系数和日调峰储气量。宿州市城市各阶段储气量及储气系数具体如下:
宿州市城市储气量、储气系数一览表
表4-9
规划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储气参数 |
储气系数(%) |
储气量(Nm3/d) |
储气系数(%) |
储气量(Nm3/d) |
15.3 |
61056 |
15.2 |
129539 |
五 天然气输配系统
第二十五条 输配系统规划原则
1) 合理利用原有燃气设施,达到安全、可靠、稳定供气和节约工程投资的目的。
2) 系统规划要求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先进性,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适应城市建设发展不确定性因素变化的弹性。
3) 各区域之间中压管网实现互联互通,提高区域应急保障能力。
第二十六条 城市调峰解决方案
宿州市城市季节调峰、日调峰由上游输气企业负责解决。
城市小时调峰解决方案:
1) 积极争取多气源向宿州市城市供气,优先利用宿州储配站内球罐及次高压管线压差储气满足部分小时调峰需求。
2) 与上游沟通协调,争取上游供气方承担部分小时调峰。
3) 与城市LNG应急气源站结合考虑,作为备用应急调峰设施。
4) 条件成熟时,采用城东综合站作为应急、调峰、补充气源。
5) 对用气企业进行需求侧管理,对终端用户进行有序分类,鼓励用户建立必要替代能源系统、发展一定数量的缓冲用户、制定峰谷差价等措施对用户进行合理调度,达到削峰填谷的调峰目的。
规划沿京台高速以西预留宿州分输站-汴北新区高新区综合站高压管线管位,在采用上游长输管线调峰不能实现或利用LNG调峰价格较高时,可适时启动建设。
第二十七条 供气区域输配系统方案
天然气输配系统方案主要包括场站工程和城市管网系统工程两部分。场站系统主要包括城市阀室、门站、天然气储配站、高中压调压站、CNG供气站、LNG应急气源站,城市管网系统主要包括次高压输气管道和城市中低压管网。
宿州城市2030年总体输配系统形成“三源、四大站一预留、三线、五小站、三片区”的天然气输配系统供气格局。
“三源”——即三路气源来向,即西南方向的宿州分输站来气、北面的符离镇中压管网来气、东北方向的城东综合站来气。
“四大站一预留”——分别为宿州储配站、高新区综合站、城南综合站、城东综合站及远期预留汴北LNG应急气源站。
“三线”——①中部片区已建次高压管线;②城南片区现状及规划次高压管段构成次高压供气支线;③中部与城南片区规划次高压联接线。
“五小站”——即接气计量阀室刘合阀室、宿州分输站东经开区调压站及设置于次高压管道上的3座高中压调压站。
“三片区”——即三大供气片区,分别为由老城区、城东新区、教育园区、朱仙庄组成的中部片区,北部汴北新区,南部城南片区。
第二十八条 输配系统压力级制
宿州市城市输配系统压力级制沿袭现有的次高压A级-中压A-低压多级输配系统。
次高压A 设计压力1.6 MPa,运行压力下限为0.45 MPa,运行上限可在0.8~1.4MPa之间选择。
中压A 设计压力0.4 MPa,运行压力0.05~0.35MPa。
低压设计压力4.9~10kPa,运行压力1.65~6kPa。
第二十九条 三大片区供气方案
1)中部片区
规划期限内为两路管输气源供应,一路仍以刘合阀室从宿州分输站下载气源,为区域主供气源;另城东综合站引入冀宁联络线来气作为补充气源。区域内现状由宿州中燃门站供气,规划期内对该门站扩建,并启用宿蒙路、凤屏路调压站、北外环调压站。区域应急气源以储配站内LNG应急气源站为主,远期启动二期建设。
2)汴北新区
汴北新区现状从老城区中压管网接气供应,近阶段规划建设CNG供气站对区域补充供气,另规划期内根据符离门站建设进度从符离镇中压管网接入管输气供应。区域应急气源近期主要利用城市已有的LNG应急气源站,远期根据应急需要,预留站址建设汴北LNG应急气源站,同时以CNG供气站为补充。
3)城南片区
近期仍由经开区调压站接收宿州分输站来气经调压计量后进入城南片区中压管网供气,并规划建设城南综合站一期LNG应急气源站作为区域应急气源。远期规划构建区域次高压供气支线,并建设中部、城南片区间次高压联接线,一方面由经开区调压站从宿州分输站下载气源作为主气源通过两座调压站对区域进行供气,另一方面通过次高压联接线引入城东综合站冀宁联络线气源作为区域补充气源。
规划期内次高压管网、中压干管互连互通将形成宿州市城市“多气源、一张网”供气格局,充分保障城市安全可靠供气。
第三十条 站场布局
宿州市城市场站设置一览表
表5-1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场站占地面积(亩) |
设计参数及规模 |
建设期限 |
|
1 |
刘合阀室 |
京台高速、宿蒙路交叉口西侧,宿州分输站东侧 |
1.5 |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1.6MPa; 规模:1.8万m3/h |
已建 |
|
2 |
宿州储配站 |
宿州中燃门站 |
宿固路城东乡七里村西侧 |
60 |
1000 m3/球罐2个: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0.4MPa; 规模:1.2万m3/h 调压计量撬: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0.4MPa; 规模:1.2万m3/h 空混气设备2套: 单个规模:6000m3/h |
近期扩建 |
LNG 应急气源站 |
现状: LNG储存规模为2×150m3 气化能力为8000 m3/h 二期(远期建设): LNG储存规模为4×150m3 气化能力为28000 m3/h |
远期建设二期 |
||||
3 |
经开区高中压调压站 |
京台高速以西,纬三路以南,宿州分输站以东 |
— |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0.4MPa; 规模:3.5万m3/h |
已建 |
|
4 |
凤屏路调压站 |
凤屏路加气站内 |
与凤屏路加气站合建 |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0.4MPa; 规模:5000 m3/h |
已建 |
|
5 |
宿蒙路调压站 |
宿蒙路加气站内 |
与宿蒙路加气站合建 |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0.4MPa; 规模:2000 m3/h |
已建 |
|
6 |
东外环调压站 |
市委党校新校区内 |
— |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0.4MPa; 规模:2000 m3/h |
已建 |
|
7 |
高新区综合站 |
拂晓大道与北外环路交叉口西北侧 |
13.3 |
2000 m3/h |
近期 |
|
8 |
汴北LNG应急气源站 |
— |
25 |
LNG储存规模为4×150 m3 气化能力为16000 m3/h |
远期预留 |
|
9 |
城南综合站 |
城南LNG 应急气源站 |
金江五路与东外环路交叉口东北侧 |
30 |
LNG储存规模为4×150 m3 气化能力为16000 m3/h |
近期 |
城南高中压调压站 |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0.4MPa; 规模:2.0万m3/h |
远期 |
||||
10 |
城东综合站(城市应急调峰补充气源站) |
仁和路与丁湖路交叉口东南侧 |
36 |
含高中压调压站、CNG加气母站、LNG/L-CNG加气站 |
在建 |
第三十一条 次高压管线布局
城南片区已敷设两段次高压管道(城南次高压管段①、②)。规划期内,共规划建设三段次高压管线,一段联通城南次高压管段①和②;另一段起自城南次高压管段②末端,接至城南综合站,构建经开区调压站-城南综合站次高压供气支线;规划第三段次高压管线为中部片区、城南片区次高压支线联接线。
宿州市城市次高压管道分段情况一览表
表5-2
供气支线 |
序号 |
线路名称 |
管段起止 |
管径、设计压力 |
管长(km) |
建设期限 |
中部次高压支线 |
1 |
刘合阀室-宿州储配站 |
起:刘合阀室 止:宿州储配站 |
DN300 1.6MPa |
9.2 |
已建 |
2 |
宿州储配站-高铁新区调压站 |
起:宿州储配站 止:高铁新区调压站 |
DN300 1.6MPa |
15(本规划范围内) |
已建 |
|
城南次高压支线 |
1 |
城南次高压 管段① |
起:经开区调压站 止:南环一路、淮海南路西侧 |
DN250 1.6MPa |
5.2 |
已建 |
2 |
城南次高压 管段② |
起:南环二路、金海五路东 止:金江路、沱河西侧 |
DN250 1.6MPa |
4.5 |
已建 |
|
3 |
城南次高压 管段③ |
起:管段①末点 止:管段②起点 |
DN250 1.6MPa |
3.8 |
远期 |
|
4 |
城南次高压 管段④ |
起:管段②末点 止:城南综合站 |
DN250 1.6MPa |
3.3 |
远期 |
|
次高压联接线 |
1 |
宿州储配站-宿固路阀室联接线 |
起:宿州储配站 止:宿固路阀室 |
DN300 1.6MPa |
1.3 |
远期 |
第三十二条 中压管线布局
根据各企业特许经营范围,在各自供气区域现状中压管网基础上分别构建区域供气管网,逐步完善区域供气系统,保障各类用户的管输气供应。
中部片区:老城区区域将现状管网适当加密,进一步加强供气网络,并结合区域开发建设及用户需要逐步向城东新区、教育园区、朱仙庄等郊区延伸,合理安排建设供气管线;
汴北新区:进一步完善中压干管网络,并逐步建设区域支线,完善供气系统。与符离镇中压管网充分对接,积极引入中压干线供气;
城南片区:配合区域开发建设进行配套的中压管线敷设,在此基础上逐步构建主干供气环网,并逐步加密中压管网。
构建连接各片区的中压供气主干环网,规划在片区之间主干管线交接处设置中压计量站便于气量交接,以提高供气安全可靠性。
第三十三条 天然气管线与综合管廊
宿州市城市应根据批复实施后的《宿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综合管廊系统布局,城市内规划有综合管廊的道路且明确将燃气管线纳入的,应根据管廊建设计划将道路下的天然气主干管线安排入廊,稳步推进综合管廊建设。
天然气管线入廊主要要求如下:
(1)天然气管道应在独立舱室内敷设;
(2)含天然气舱室的综合管廊不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合建;
(3)天然气管道舱室与周边建(构)筑物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4)天然气作为压力管道进出综合管廊时,应在综合管廊外部设置阀门;
(5)天然气管道舱室的各类孔口不得与其他舱室连通,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6)天然气管道舱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
规划新建中压燃气管线入综合管廊一览表
表5-3
序号 |
路段 |
综合管廊起终点 |
新建管线入廊管径 |
新建管线入廊长度 |
1 |
拂晓大道 |
物流路-雨阳路 |
De200 |
1.5 |
2 |
人民路 |
物流一路-泗州路 |
De200 |
2.0 |
3 |
人民路 |
银河三路-南外环路 |
De250、De315 |
4.4 |
4 |
人民路 |
南外环路-南外环十路 |
De200 |
0.4 |
5 |
汇源大道 |
北外环路-泗州路 |
De200 |
0.4 |
6 |
汇源大道 |
锁荫路-沱河北路 |
De160 |
0.5 |
7 |
淮海南路 |
淮河西路-南外环九路 |
De200、De250 |
2.3 |
8 |
经十路 |
洪河路-汴河路 |
De200 |
3.6 |
9 |
仁和路 |
和顺路-汴河路 |
De200 |
0.6 |
10 |
仁和路 |
汴河路-长沟路 |
De315 |
1.4 |
11 |
二徐路 |
和顺路-汴河东路 |
De200、De250 |
4.7 |
12 |
金泰二路 |
沱河西路-宿固路 |
De200 |
2.0 |
13 |
物流一路 |
拂晓大道-人民路 |
De200 |
1.8 |
14 |
拱辰路 |
拂晓大道-汇源大道 |
De200 |
3 |
15 |
唐河路 |
西外环路-汇源大道 |
De200 |
1.0 |
16 |
洪河路 |
人民路-京沪铁路 |
De315 |
1.0 |
17 |
洪河路 |
京沪铁路-仁和路 |
De315 |
0.4 |
18 |
洪河路 |
仁和路-二徐路 |
De200、De315 |
3.3 |
19 |
银河一路 |
支河路-二徐路 |
De160、De200 |
6.8 |
20 |
南外环路 |
经三路-拂晓大道 |
De200、De315 |
0.8 |
21 |
南外环路 |
拂晓大道-淮海南路 |
De200 |
1.5 |
22 |
南外环路 |
淮海南路-金海六路 |
De200、De250 |
3.4 |
23 |
金江三路 |
金泰路-沱河西路 |
De315 |
0.8 |
24 |
金江五路 |
金泰路-金泰五路 |
De250 |
2.7 |
25 |
经三路(制鞋产业城) |
纬二路-南外环六路 |
De200 |
3 |
六 加气站规划
第三十四条 发展指导思想:以环境保护为中心,经济效益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天然气汽车的改装及推广应用与加气站的建设相结合。在推广应用上,把公交车辆、客运车辆和出租车辆作为优先推广车辆。加气站建设应能满足市场加气需求,确保安全、稳定、可靠供气。发展过程中,要防止恶性竞争、重复建设。逐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节能减排,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十五条 发展思路:
CNG加气站服务的目标车辆:优先满足出租车、社会公用车辆(市政、邮电、供电、供气、供水、环卫)及教练车的加气需求,条件具备时,同时兼顾部分私家车加气需求。
LNG汽车加气站服务的目标车辆:大、中型长途客运车;重载、中型货车;公交车、社会公用车辆(市政、邮电、供气、供电、供水等)等。
第三十六条 汽车加气站技术模式
LNG加气站适用于公交首末站和停车场建设,方便为LNG车辆加气。对CNG加气站,在建设管道天然气的区域,管道供气能力充足时,汽车加气站建设主要采用常规站形式,在还未建设天然气输气管道或有管道但供气能力不足的区域,汽车加气站建设主要采用CNG子站形式。L-CNG加气站主要与LNG加气站合建,方便同时为CNG汽车加气。
第三十七条 汽车加气站分区规划
原则上确定宿州市城市中心区域不再新建汽车加气站,规划新增加气站设置于城市外围区域。依据服务车辆交通流量,规划新增汽车加气站按汴北、城东、城东南、城中南、城南五个区域分区布置:
汽车加气站分区规划新建数量一览表
表6-1
序号 |
区域 |
CNG加气站 |
LNG加气站 |
||
近期(座) |
远期(座) |
近期(座) |
远期(座) |
||
1 |
汴北区域 |
1 |
0 |
0 |
1 |
2 |
城东区域 |
0 |
2 |
0 |
1 |
3 |
城东南区域 |
1 |
0 |
1 |
1 |
4 |
城中南区域 |
1 |
0 |
0 |
1 |
5 |
城南区域 |
1 |
0 |
1 |
0 |
6 |
合计 |
4 |
2 |
2 |
4 |
6 |
6 |
注:城南区域近期迁建快客站LNG加气站未计入本表。
各区域新增汽车加气站建设时序届时可根据车辆加气需要适当进行调整。另外,为集约节约土地,CNG加气站、LNG加气站可合地建设,具体建站型式根据具体站址情况而定。
第三十八条 船用加气站规划
规划宿州市城市远期考虑预留2座LNG船用加气站为未来LNG船舶发展预留空间,原则上1座位于三角洲公园附近,另1座位于铁路以东新汴河沿线。
七 液化石油气的整合与布点
第三十九条 根据气化人口和耗热指标,宿州市城市液化石油气用量:2020年总用气量为5995吨/年,2030年总用气量为4834吨/年。
第四十条 宿州市城市现状储配站整合原则如下:
1)整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中存在的设施设备老化、缺失、安装不规范,仪表检测不及时等问题,淘汰无法通过整改而达到规范要求的储配站;
2)宿州市城市不新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现有储配站不扩建,在实施规划过程中逐步取消与规划冲突的储配站;支持、引导现有储配站通过拆迁、改造、兼并、联营等方式,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改造升级,实现安全发展和规模化发展;
3)支持、鼓励、引导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整合重组,采取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的方式运营,逐步形成储配站带瓶装供应站的网络结构,减少危险源,通过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四十一条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的布局原则为:
1)规划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布点应结合现状液化石油气瓶装换气站点的分布,从供应范围、供应规模和分布的均衡性、合理性等因素出发综合考虑。
2)管道燃气供应地区供应站数量不宜过多,供应半径可适当放宽。
3)根据供气需要有计划地调整、关闭换气站点,减少和控制数量和密度,同时提高配送服务质量。
4)现状郊区街道有条件应至少设置1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老城区街道可两街道合并设置1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实现集中管理供气。供应站选址应结合当地的地理环境特征考虑,尽可能在覆盖区域的中心地带。
5)对投诉较多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以及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换气站点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坚决取缔。
6)加强瓶装供应站点的规范化管理和安全管理。
7)对现状瓶装换气站点分布过密的街道,应进行整合;对现状瓶装换气站点分布过稀或无供应站点的街道,根据实际用气需求,有计划地增设瓶装供应站点。
第四十二条 宿州市城市原则上根据用气规模,并结合现状站点规模,按相关规范要求主要考虑以Ⅲ类站为主,有用地条件的区域可设置Ⅱ类站。原则上,在已通天然气的街道,郊区街道有条件应至少设置1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中心城区街道区域范围较小,可两街道合并设置1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以供应各种原因仍没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
宿州市城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规划布局一览表
表7-1
所辖街道(镇) |
现状供应站点数目 |
近期(2016-2020)供应站点数目 |
远期(2021-2030)供应站点数目 |
城东南街道+城东北街道 |
1 |
1 |
1 |
道东街道+沱河街道 |
2 |
1 |
1 |
朱仙庄南街道+朱仙庄北街道 |
- |
1 |
1 |
东关街道+三里湾街道 |
3 |
2 |
1 |
南关街道+墉桥街道 |
3 |
1 |
1 |
循环街道 |
- |
1 |
1 |
金海街道 |
2 |
1 |
1 |
三八南街道 |
2 |
1 |
1 |
西关街道 |
7 |
4 |
1 |
北关街道 |
3 |
2 |
1 |
三八北街道 |
1 |
1 |
1 |
汴河街道 |
- |
1 |
1 |
鞋城街道 |
- |
1 |
1 |
合计 |
24 |
18 |
13 |
第四十三条 现状瓶装换气站点整治方案
1)按规范管理换气站点场址和建筑物要求;
2)完善基础安全设施配置;
3)加强站点的安全管理;
4)坚决取缔违规作业;
5)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6)创新服务体系。
八 燃气安全规划
第四十四条 液化石油气气源设施相对较为安全,其进一步的安全措施在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宿州市城市天然气气源安全性的主要途径为:争取多气源对宿州市城市供气、完善区域中压供气主干管、建设应急储气设施、制定应急预案等。
第四十五条 提高燃气工程质量的主要措施
1)实施燃气管道工程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运行。
2)建立完善的设计质量体系,提高设计质量管理水平,保证设计质量。
3)严格遵守燃气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和规定,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
第四十六条 提高安全供气的主要措施
1)加大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及安全宣传的投入,提高四新技术应用水平,使用具有高度可靠性和安全性的本质安全设备或设施。
2)对现有燃气管网和设施进行必要的改造,提高城市燃气防灾能力,确保安全供气。
3)输配系统优化配置,保证供气稳定可靠和燃烧充分。
4)加强对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的泄漏控制。
5)实施管网监控管理工程,加强对管网的巡线保护和重点地区的监控。
6)加强对燃烧器具前的供气压力、供气质量及加臭能力的监督、保证稳定供气。
7)对液化石油气安全技术不达标的企业关停运转。
8)按照燃气设施保护范围严格执法,消除燃气设施的安全隐患、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制定严格的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明确责任,确保天然气管道运行安全。
第四十七条 提高用气安全的主要措施
1)进行形式多样的社会性用气安全宣传教育。
2)燃气用户室内设备应采用合格产品,按规范要求设计、安装,并定期检查。
3)安装燃气用具的场所条件满足设备使用条件要求。
第四十八条 为了实现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及应对突发燃气事故的处理能力,管理部门应作好应急预案。
九 后方设施及用地规划
第四十九条 管理调度中心
1) 燃气管理调度分为两个层次:企业级管理调度和城市级管理调度。
2) 各燃气经营企业设企业级管理调度中心。管理调度中心配备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自动监控管理系统。
3) 宿州市城市设一个市级管理调度指挥中心,主要负责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演习、实施的协调指挥,以及企业间的生产运行的协调管理。
第五十条 抢险维修中心
1) 企业天然气管网抢修体系分两级设置,即“抢维修中心+抢维修点”。
2) 各经营企业应设置规范化的区域抢险维修中心,由企业级管理调度中心统一指挥。各企业抢险维修中心应资源共享,统一接受城市级管理调度指挥中心调配,在紧急状况或事故情况下,对其它企业事故应急时进行应急救援。
3) 各经营企业还应根据经营范围及管道敷设长度等设置抢修站点。根据区域管网抢修半径不大于20 km,30分钟到达事故现场的抢修站点的布局原则,合理布置抢修站点,并保证经营区域全覆盖。
规划宿州城市三家燃气经营企业分别设置抢维修中心1座,另外根据抢修点的设置要求,中部片区、城南片区规划分别新建1座抢修点。
规划宿州市燃气抢维修中心、站点一览表
表9-1
序号 |
所属企业 |
名称 |
位置 |
建设时限 |
备注 |
1 |
宿州中燃 |
淮海南路抢维修中心 |
淮海南路832号中燃办公楼内 |
已建 |
新增 |
城东抢维修点 |
原则位于城东新区仁和路沿线或汴河东路沿线 |
远期 |
新增 |
||
2 |
宿州华润 |
高新区抢维修中心 |
规划高新区综合站内 |
近期 |
现状抢维修中心迁建 |
3 |
宿州皖能 |
南外环抢维修中心 |
原则位于南外环沿线 |
近期 |
现状抢维修中心迁建 |
城南抢维修点 |
城南综合站内 |
近期 |
新增 |
第五十一条 管道供气客户服务中心
1) 管道供气企业按照GB/T 28885-2012《燃气服务导则》的要求开展管道供气服务,至少设置1个客户服务中心,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2) 管道供气企业应在客户服务中心下设若干个用户服务网点(即营业厅)。用户服务网点服务半径按照满足1小时内上门服务的承诺设置。
3) 管道供气企业根据供气区域用户分布情况设置表灶修理厂,满足客户需求。
规划宿州城市三家燃气经营企业各设置客户服务中心1个,其中保留现状2个。另外规划在城东新区、城南片区各新增1个服务网点。宿州市城市客户服务中心、服务网点布点规划如下:
规划宿州市燃气抢维修站点一览表
表9-2
序号 |
所属企业 |
名称 |
选址 |
建设时限 |
1 |
宿州中燃 |
淮海南路客户服务中心 |
淮海南路832号中燃办公楼一楼 |
已建 |
人民路服务网点 |
人民路银河绿苑 |
已建 |
||
城东服务网点 |
原则位于城东新区仁和路沿线或汴河东路沿线,与城东抢维修点合建 |
远期 |
||
2 |
宿州华润 |
高新区客户服务中心 |
规划高新区综合站内 |
近期 |
3 |
宿州皖能 |
金海大道客户服务中心 |
金海大道以东、金河路以北 |
已建 |
城南服务网点 |
城南综合站内 |
近期 |
第五十二条 瓶装液化石油气客户服务中心
1) 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至少设置1个客户服务中心,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2) 客户服务中心下设若干个配备有电脑及网络的供应站,承担液化石油气零售、送气等业务供应站的服务半径按照保证2小时之内上门服务考虑。
第五十三条 用地规划
根据天然气管网的实施进程,宿州市城市分阶段各场站用地规划见表9-3。
宿州市城市天然气工程用地规划
表9-3
序号 |
名称 |
规划新增用地(亩) |
备注 |
|
近期 |
远期 |
|||
1 |
宿州储配站 |
— |
— |
含中燃门站、LNG应急气源站扩建,不需新征土地 |
2 |
高新区综合站 |
13.3 |
— |
含CNG供气站、CNG加气站 |
3 |
城南综合站 |
30 |
— |
含LNG应急气源站、高中压调压站,并预留加气站用地 |
4 |
汴北LNG应急气源站 |
— |
25 |
远期预留 |
5 |
中压双向计量站 |
6 |
1 |
单座占地1亩 |
|
合计 |
49.3 |
26 |
|
上述用地为规划新增用地,不含已建和在建场站设施用地,部分场站为合建站。上述用地规划为燃气用地后,区域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应做相应调整。
规划新增加气站具体建设形式未定,故上表未纳入加气站用地。为集约节约土地,规划新增6座CNG加气站、6座LNG加气站可合地建设。依据《城镇燃气规划规范》,规划新增LNG加气站单座占地面积约4.5~6亩,CNG加气站单座占地面积约4~5亩,LNG/CNG合建站单座占地面积约为6~7亩。
十 规划的建设、控制和实施计划
第五十四条 燃气监控管理系统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主要目标是对城市燃气系统的进气、计量、调压、输配等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调度,实现生产信息、管网状况的自动化收集、分类、传送、整理、分析、存储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应急处置、抢险维修、市场信息、对外协调交流信息的传递和共享。系统包括: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SCADA系统)、联网收费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客户服务系统。这几个系统即有分工,又有机结合为一体。
第五十五条 天然气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
基本建成一个安全可靠、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天然气输配系统,郊区结合开发建设进度纳入管输气供应系统,实现供气管道化。
中部片区老城区区域进一步加强供气网络,并结合区域开发建设及用户需要逐步向郊区延伸;汴北新区在现状中压管网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压干管网络,并逐步发展用户,开展管道气供应,且近阶段启动CNG供气站补充供气,并与符离镇充分对接,积极引入中压干线供气;城南片区在现状供气管线基础上构建主干环网,进一步发展用户。构建连接各片区的中压主干环网,实现区域间中压管网互联互通、气源共享。
2020年,老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城东新区、汴北新区、城南片区达到50%,教育园区规划居民小区全部气化,朱仙庄在现状基础上发展5000户,居民用户发展到19.44万户。近期2020年宿州市城市总耗气量达14895万Nm3/a。
近期完成高新区综合站的建设,改造宿州储配站内宿州中燃门站,新建城南综合站内LNG应急气源站;完成中压管道198km;迁建LNG汽车加气站1座,新建CNG加气站3座、LNG汽车加气站2座。
2)远期目标
继续加密、完善各供气区域的管道燃气供应网络,结合新区开发建设时序同步实现管道气供应,进一步完善主干环网的布置。宿州市城市建立安全、稳定、可靠的高中压一体化互联互通的天然气供应网络。
2030年,老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达到90%,城东新区、汴北新区、城南片区达到80%,教育园区、朱仙庄达到70%,居民用户发展到32.39万户。远期2030年宿州市城市总耗气量达33154万Nm3/a。
远期完成城南综合站内高中压调压站的建设,并完成中燃LNG应急气源站二期的建设,根据汴北新区应急需要适时建设汴北LNG应急气源站;完成次高压管道8.4km、中压管道148 km。新建CNG加气站2座、LNG汽车加气站4座,根据未来LNG船舶发展及政策适时建设2座预留LNG船用加气站。
第五十六条 液化石油气规划目标
近期,逐步建设规范化的、标准化的Ⅲ级瓶装供应站点。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有计划地整合优化供应站点数量及布局,2020年保留供应站点为18个。
远期,对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作进一步合理布局,建立完善的上门送气服务的液化石油气配送系统,实现标准化管理。2030年保留供应站点为13个。
第五十七条 实施计划
宿州市城市天然气规划实施项目及实施期限
表10-1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近期 |
远期 |
合计 |
备注 |
|
一 |
天然气输配站场 |
|
|
|
|
|
1 |
宿州储配站 |
宿州中燃门站 |
改扩建 |
|
—— |
41000 m3/h |
LNG应急气源站 |
|
二期 |
—— |
储罐:4×150m3 气化能力为28000 m3/h |
||
2 |
高新区综合站 |
1座 |
|
1座 |
2000 m3/h |
|
3 |
城南综合站 |
LNG应急气源站 |
1座 |
|
1座 |
储罐:4×150m3 气化能力为16000 m3/h |
高中压调压站 |
|
1座 |
1座 |
20000 m3/h |
||
4 |
汴北LNG应急气源站 |
|
1座 |
1座 |
预留,根据应急需要适时建设 |
|
5 |
中压双向计量站 |
6座 |
1座 |
7座 |
|
|
二 |
加气站 |
|
|
|
|
|
1 |
CNG汽车加气站 |
4座 |
2座 |
6座 |
近期1座与高新区综合站合建 |
|
2 |
LNG汽车加气站 |
3座 |
4座 |
7座 |
近期含迁建1座 |
|
3 |
LNG船用加气站 |
|
2座 |
2座 |
预留 |
|
三 |
次高压管线(km) |
|
|
|
|
|
1 |
DN300 |
|
1.3 |
1.3 |
|
|
2 |
DN250 |
|
7.1 |
7.1 |
|
|
四 |
中压管线(km) |
|
|
|
|
|
1 |
De315 |
16.6 |
3.9 |
20.5 |
|
|
2 |
De250 |
25.9 |
3.1 |
29.0 |
|
|
3 |
De200 |
40.5 |
39.1 |
79.6 |
|
|
4 |
De160 |
92.9 |
90.7 |
183.6 |
|
|
5 |
De110 |
21.6 |
11.2 |
32.8 |
|
|
6 |
合计 |
198 |
148 |
346 |
|
|
五 |
庭院户内 |
新装:8.09万 总用户:19.44万 |
新装:12.94万 总用户:32.39万 |
32.39万 |
|
十一 环保、消防
第五十八条 环保 宿州市城市燃气工程本身是一项环保工程,在生产和利用天然气过程中,存在的主要污染源为扬尘、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应针对各污染源制定有效的措施进行环境治理并控制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五十九条 消防 燃气工程是输送与应用燃气的生产设施,各厂站均属于重点消防单位。必须遵守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设计中严格遵守有关规范中的防火防爆要求,按规范配置消防系统和消防设备;在施工与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监督与检验;在生产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投产后应加强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使消防设施能够正常有效地运转。
十二 投资估算
第六十条 工程概述
规划范围为《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确定的宿州市城乡统筹建设用地范围内除符离、桃园及高铁新城以外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包括老城区、城东新区、汴北新区、经济开发区(含制鞋产业城)、循环经济园区、教育园区及朱仙庄部分区域,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80 km2。本规划年限确定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至2020年,规划期末至2030年。本规划天然气工程包括:
1)输配工程:包括场站工程和管线工程。
①场站工程:包括储配站、LNG应急气源站、CNG供气站及汽车加气站。
②管线工程:包括中压的主、支管线,以及庭院管和户内管。
2)现代化管理系统:主要为城市燃气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后的网络系统平台,以监控中心为核心,建立联接各场站网络,实现燃气公司内的高速信息通信和数据共享。
3)后方设施:包括工程系统维护与抢修机具、生产指挥中心和各营业、抢修网点生产用房等。
第六十一条 投资估算是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量而确定,投资估算含新发展用户庭院管和户内管。已建投资未计入本次投资估算。
宿州市城市天然气新建工程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表12-1
序号 |
工程和费用名称 |
规模 |
2016-2020年 |
2021-2030年 |
合计 |
一 |
工程费用 |
近期+远期 |
30061 |
31849 |
61909 |
1 |
宿州储配站 |
门站,LNG应急气源站扩建,次高压计量阀室 |
400 |
2620 |
3020 |
2 |
高新区综合站 |
CNG供气站,LNG气化站,CNG加气站 |
900 |
|
900 |
3 |
城南综合站 |
LNG应急气源站,高中压调压站 |
2400 |
400 |
2800 |
4 |
汴北LNG应急气源站 |
LNG应急气源站 |
|
2000 |
2000 |
5 |
CNG汽车加气站 |
3座+2座 |
1140 |
760 |
1900 |
6 |
LNG汽车加气站 |
3座+4座 |
1350 |
1800 |
3150 |
7 |
次高压管道DN300 |
1.3km |
|
130 |
130 |
8 |
次高压管道DN250 |
7.1km |
|
568 |
568 |
9 |
次高压埋地阀室 |
|
|
300 |
300 |
10 |
中压管道De110 |
21.6km+11.2km |
648 |
336 |
984 |
11 |
中压管道De160 |
92.9km+90.7km |
4645 |
4535 |
9180 |
12 |
中压管道De200 |
40.5km+39.1km |
2835 |
2737 |
5572 |
13 |
中压管道De250 |
25.9km+3.1km |
2461 |
295 |
2755 |
14 |
中压管道De315 |
16.6km+3.9km |
1992 |
468 |
2460 |
15 |
中压管道双向计量站 |
6座+1座 |
360 |
60 |
420 |
16 |
铁路穿越 |
3次+2次 |
300 |
200 |
500 |
17 |
高速公路穿越 |
2次+2次 |
100 |
100 |
200 |
18 |
大中型河流穿越 |
5次+0次 |
340 |
|
340 |
19 |
居民户数 |
21.03万户 |
8090 |
12940 |
21030 |
20 |
后方设施 |
|
1500 |
1200 |
2700 |
21 |
燃气监控管理系统 |
|
300 |
200 |
500 |
22 |
运行及维抢修机具 |
|
300 |
200 |
500 |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9393 |
8336 |
17728 |
1 |
建设用地费 |
56亩,45亩 |
3920 |
3150 |
7070 |
2 |
临时占地及赔偿费用 |
暂估 |
1975 |
1480 |
3455 |
3 |
建设管理费 |
|
901 |
955 |
1856 |
3.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239 |
253 |
493 |
3.2 |
建设单位管理其他费 |
|
168 |
178 |
347 |
3.3 |
工程监理费 |
|
494 |
523 |
1017 |
4 |
可行性研究费 |
|
68 |
72 |
140 |
5 |
勘察设计费 |
勘察费1% |
1065 |
1128 |
2192 |
6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
18 |
20 |
38 |
7 |
节能评估费审查费用 |
参照可研编制及评审费用 |
48 |
51 |
100 |
8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0.05% |
15 |
16 |
31 |
9 |
安全评价费 |
暂估 |
27 |
28 |
55 |
10 |
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 |
0.80% |
240 |
255 |
495 |
11 |
工程保险费 |
0.45% |
135 |
143 |
279 |
12 |
联合试运转费 |
1.00% |
301 |
318 |
619 |
13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
1.20% |
217 |
230 |
446 |
14 |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
1.20% |
361 |
382 |
743 |
15 |
施工图审查费 |
0.12% |
36 |
38 |
74 |
16 |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 |
暂估 |
27 |
28 |
55 |
17 |
地质灾害评价费 |
暂估 |
10 |
10 |
20 |
18 |
水土保持评价费 |
暂估 |
29 |
31 |
60 |
三 |
预备费 |
6.00% |
2367 |
2411 |
4778 |
四 |
建设投资 |
|
41820 |
42595 |
84416 |
十三 规划保障措施
第六十二条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多渠道引入天然气气源;
(二) 大力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三) 强化行业管理,规范天然气市场;
(四) 调整用气结构,加快天然气市场发展;
(五) 完善天然气消费价格体系,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
(六) 制定天然气应急预案,保障用气安全;
(七) 改革创新供气体制。

前 言
城市燃气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对于加快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天然气作为目前最为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是城市燃气发展的首选气源。天然气的利用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宿州市能源领域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
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为进一步促进燃气行业发展,保障安全,强化管理,2016年5月,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及单一来源谈判,确定由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进行宿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范围为宿州市城乡统筹建设用地范围内除符离、桃园及高铁新城以外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包括老城区、城东新区、汴北新区、经济开发区(含制鞋产业城)、循环经济园区、教育园区及朱仙庄部分区域,建设用地总面积180平方公里;编制期限为2016-2030年;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天然气气源引入方案、天然气市场预测、天然气输配系统的整合优化、高中压一体化供气网络构建、汽车加气站布局及瓶装液化石油气设施整合等。
2016年6月,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召开了规划编制部门动员会议,并邀请了相关协作单位参加。会后,编制单位通过现场踏勘、前期资料收集、方案编制等环节,于2016年8月完成了规划初稿的编制。编制单位根据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初稿反馈意见,经进一步收集资料、修改和完善,于2016年11月完成了规划评审成果的编制。2016年11月18日,安徽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评审会,会议邀请了省内燃气行业内5位专家进行评议。评审会原则同意本规划通过评审,并出具了专家组意见。会后,编制单位经再次修改和完善后,于2016年12月完成评审后修改稿的编制。编制单位根据规划会成员单位对于评审后修改稿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17年2月完成报批成果的编制。2017年4月18日,宿州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宿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6-2030)》。会后根据会议纪要,于2017年6月完成了最终成果的编制。
本规划是宿州市城市燃气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编制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主要是对规划范围内各项规划目标和具体内容以及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提出的规定性要求。规划图纸主要反映未来建设工程的用地布点以及管网技术方案等,是文本的补充说明部分。规划说明主要就文本和图纸进行具体的解释。
术 语
城镇燃气
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调峰气
为了平衡用气量高峰,供作调峰手段使用的辅助性气源和储气。
计算月
指一年中逐月平均的日用气量中出现最大值的月份。
月高峰系数
计算月的平均日用气量和年的平均用气量之比。
日高峰系数
计算月中的日最大用气量和该月日平均用气量之比。
小时高峰系数
计算月中最大用气量日的小时最大用气量和该日平均小时用气量之比。
门站
接收长输管线来气并进行净化、加臭、控制供气压力、气量分配、计量和气质检测的场站。
调压站
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的调压建筑物或构筑物中,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包括调压装置及调压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
压缩天然气 (CNG)
指压缩到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
压缩天然气供气站
具有将气瓶车运输的压缩天然气进行卸气、调压、计量和加臭,并送入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功能的设施。
液化石油气 (LPG)
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烯、丁烷和丁烯,包括炼油厂生产的液化气、油气田液化气、以及用纯丙烷纯丁烷配置的液化气。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由储存、灌装和装卸设备组成,以储存液化石油气为主要功能,兼具液化石油气灌装作业为辅助功能的专门场所。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经营和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专门场所。
液化天然气 (LNG)
液化状况下的无色流体,其主要成分为甲烷。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
具有将槽车或槽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进行卸气、储存、气化、调压、计量和加臭,并送入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功能的站场。又称为液化天然气卫星站。
CNG常规加气站
从站外天然气管道取气,经过工艺处理并增压后,通过加气机给汽车CNG 储气瓶充装车用CN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CNG加气母站
从站外天然气管道取气,经过工艺处理并增压后,通过加气柱给服务于CNG加气子站的CNG 车载储气瓶组充装CN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CNG加气子站
用车载储气瓶组拖车运进CNG,通过加气机为汽车CNG 储气瓶充装CN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LNG加气站
具有LNG 储存设施,使用LNG 加气机为LNG 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LN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LNG船用加气站
具有LNG 储存设施,使用LNG 加气机为LNG 船舶储气瓶充装船用LNG,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一 总论
第一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规划图纸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主要是对规划范围内各项规划目标和具体内容以及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提出的规定性要求。规划说明主要就文本和图纸进行具体的解释。规划图纸主要反映未来建设工程的用地布点以及管网技术方案等,是文本的补充说明部分。
第二条 本规划范围内进行城市燃气供气工程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应遵守本规划。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内容,同时,还应结合上游长输管线建设情况以及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法规文件。
第三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确定的宿州市城乡统筹建设用地范围内除符离、桃园及高铁新城以外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包括老城区、城东新区、汴北新区、经济开发区(含制鞋产业城)、循环经济园区、教育园区及朱仙庄部分区域,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80 km2。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本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以适应城市居民生产生活、进一步改善民生为目的,以加大天然气利用力度,促进经济、能源、环保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合理规划气源和天然气输配系统,优化城市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确保供气安全和稳定供气,树立动态和发展的观点,规划方案力求具有较强的机动性、适应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宿州市城市燃气行业的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规划原则
1) 坚持统筹发展、整体布局、分区建设的原则
2) 坚持以管道天然气为主,瓶装液化石油气为辅的气源发展原则
3) 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原则
4) 坚持节能减排、高效利用原则
5) 坚持持续、稳定、安全供气的原则
6) 坚持技术进步的原则
7) 坚持有效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规划总体目标
天然气规划目标:到2030年,老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达到90%,城东新区、汴北新区、城南片区达到80%,教育园区、朱仙庄达到70%,城市天然气气化人口超过68万人,天然气年用气量达3.32亿Nm3。近期宿州市城市基本建成一个安全可靠、布局合理的天然气输配系统。郊区结合城市开发建设进度纳入管输气供应系统,实现供气管道化。远期继续加密、完善各供气区域的管道燃气供应网络,建立安全、稳定、可靠的中压一体化互联互通的城市天然气供应网络。
液化石油气规划目标:逐步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Ⅲ类瓶装供应站点。有计划地整合优化瓶装供应站点数量及布局,建立具备完善上门送气服务的液化石油气配送系统。
第八条 本规划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城市总体发展以及建设要求需要对本规划作出相应调整时,应经当地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 天然气现状与评价
第九条 宿州市城市气源现状
宿州市城市现状管输天然气气源为西气东输一线,由宿州分输站经安徽省“利辛-宿州-淮北”支线接入,分别向宿州中燃和宿州皖能供应。
宿州中燃:在分输站东侧设有刘合阀室计量后经由次高压管线输送至宿州储配站内,再经调压后进入宿州中燃天然气输配系统。刘合阀室接气能力为1.8万Nm3/h。
宿州皖能:由分输站东经开区高中压调压站调压计量后进入宿州经济开发区输配系统。经开区调压站接气能力为3.5万Nm3/h。
除长输管道气外,宿州储配站内已建成LNG气化站1座,作为供气区域内应急补充气源。
第十条 宿州市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建设及利用现状
中燃经营区域由现状刘合阀室经宿州分输站下载气源通过次高压管道输送至宿州储配站进行供气;皖能经营区域由经开区调压站接收宿州分输站来气经调压计量后进入区域中压管网向用户供气;华润经营区域现状从老城区接入中压管道供应。
目前已建计量阀室1座、宿州储配站1座(含宿州中燃门站、LNG应急气源站、CNG加气母站)、高中压调压站4座、中压计量站1座,次高压管线35 km,中压管线294 km。2015年天然气年供应量4439万Nm3。
第十一条 天然气现状评价
1) 气源现状评价
宿州市城市现状管输天然气为单气源供气,供气安全保障性偏低;三家经营企业现状仅宿州中燃建有应急气源站1座。华润现从中燃中压管网接气供应,但皖能与中燃间未实现管网联通,无法共享应急气源,且随着区域内用户规模的增大,现状1座应急气源站储备能力不足,应急保障体系薄弱;汴北新区目前从老城区接入中压管网供应,区域无独立气源,供气保障性偏低。
2) 应用领域现状评价
宿州市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工业用户发展缓慢;宿州市城市现状天然气用户以居民、公服、汽车用户为主,工业用户用气份额较低,天然气用户发展不均衡、用气结构不尽合理;规划范围内城市郊区居民用气仍以液化石油气为主,天然气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3) 天然气输配系统现状评价
中压输配系统方面,老城区周边区域中压主干管尚未成环,呈枝状供应,抗风险能力较弱,供气能力有待加强;城东新区、汴北新区部分区域尚未建设中压管线,管网覆盖区域有待进一步扩大;由于三家企业特许经营权授予先后的历史原因,部分道路两家企业分别建有燃气管道,管线重复建设,既占用地下空间、浪费投资,又为不当竞争留下隐患。
4) 汽车加气站现状评价
大部分加气站位于城市郊区,给汽车加气带来一定的不便,且增加一定的运输量、运输成本和不安全因素;另加气站现状布局不够合理,城市北部尚未建设汽车加气站;个别加气站建设和运营手续不全,与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间距不足。
三 规划天然气气源
第十二条 气源规划原则及供应方式
燃气气源规划原则:本规划范围内老城区、城市新区、产业园区以天然气为主,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补充;现状农村地区近期以液化石油气气源为主,远期结合开发建设情况尽可能供应管道天然气。
天然气运输方式:天然气以长输管线天然气为主,LNG、CNG车运为辅。
天然气供气方式:在宿州市城市高、中压管网覆盖区域积极发展管道天然气供应。汴北新区结合用气需求采用CNG供气站对区域补充供气。
第十三条 宿州市城市天然气气源
宿州市城市现状由省网利淮支线宿州分输站供应。本规划管输天然气气源来向有三路:
(1)现状宿州分输站接入安徽省网高压管线气源:宿州分输站现状气源来自于省网利辛-淮北支线,规划新增两路气源,即省网固镇-宿州干线、阜阳-宿州干线,宿州分输站将作为城市主供气源对宿州市城市供气。
(2)由符离镇引入中压主干线供应汴北新区:冀宁联络线徐州-宿州管线在符离镇东部设有分输阀室,规划在分输阀室旁建设符离门站,届时可由符离镇中压管网通过中压主干线补充供应汴北新区。
(3)城东综合站接入徐州方向冀宁联络线气源:该站为宿州城市引入第三路气源,该路气源在条件成熟时可以作为城市应急、调峰、补充气源。
位于芦岭、祁南两大矿区的宿州煤层气待进入规模化开采阶段后,可考虑与安徽省公司长输管网充分对接,同时也可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液化外输,届时宿州市城市气源无论管输气或是液化天然气资源都将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第十四条 已知西一气、川气、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等三种气源气质均符合《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13611-2006)规定的12T天然气。华白数及燃烧势变化范围较小,具有较好的互换性。
四 天然气市场规模
第十五条 天然气用户分为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天然气化工和其他用户等用气领域。而在利用顺序上则划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四大类,细分为23个类别。
本规划天然气用气对象具体分为居民用户、公服用户、工业用户、分布式能源用户和汽车用户5大类,在气量许可的条件下,凡是具备使用天然气条件的用户都是城市天然气的供气对象。
第十六条 用户发展原则
1) 贯彻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按照天然气利用的发展顺序和领域,有序发展天然气用户。
2) 城市燃气领域发展原则:优先发展居民、公共服务设施、天然气汽车(尤其是双燃料及液化天然气汽车)和燃气空调用户。在季节调峰能力范围之内,适度发展天然气集中式采暖和分户式采暖用户。对于已有的优先类用户,应优先保证其正常用气需要。
3) 工业燃料领域发展原则:优先发展作为可中断用户的天然气制氢项目;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优先发展可中断的用户;适度发展以天然气替代油和液化石油气项目、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新项目、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以天然气代煤项目、城镇中心城区的工业锅炉燃料天然气置换项目。
4) 天然气发电领域发展原则:允许发展天然气发电项目。
5) 天然气化工领域发展原则:有序控制国家利用政策中限制类化工项目的发展。
6) 其他用户发展原则:优先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综合能源利用效率70%以上,包括与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在内河、湖泊和沿海航运的以天然气(尤其是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船舶、城镇中具有应急和调峰功能的天然气储存设施以及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7) 禁止类领域不予审批。
第十七条 居民气量包括居民生活用气量和采暖用气量。居民生活用气量根据规划人口、耗热指标及气化率计算确定。采暖用气量根据采暖面积、耗热指标及用户规模计算确定,老城区、城东新区、汴北新区及城南片区居民天然气单元式采暖用户2020年、2030年分别按照天然气居民用户数的2%、5%考虑。教育园区、朱仙庄2020年暂不考虑采暖用户,2030年考虑配套管道天然气的城市居民中有3%的用户采用燃气采暖。
宿州市城市居民用气量预测如下:
宿州市城市居民用户用气量预测
单位:万Nm3 表4-1
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
老城区 |
2143 |
5.87 |
3629 |
9.94 |
城东新区 |
607 |
1.66 |
1494 |
4.09 |
汴北新区 |
239 |
0.66 |
588 |
1.61 |
城南片区 |
523 |
1.43 |
1287 |
3.52 |
教育园区 |
77 |
0.21 |
208 |
0.57 |
朱仙庄 |
219 |
0.60 |
614 |
1.68 |
合计 |
3809 |
10.44 |
7820 |
21.42 |
第十八条 公服用户用气量预测 本规划根据现状酒店、快捷宾馆、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公共设施分布、规模的调研资料,结合总体规划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及相关规划,对各类用户未来发展规模进行合理预测,根据各类用户数量、耗热指标及气化率计算确定。
宿州市城市公服用户用气量预测
单位:万Nm3 表4-2
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
老城区 |
1110 |
3.04 |
1793 |
4.91 |
城东新区 |
243 |
0.66 |
604 |
1.65 |
汴北新区 |
106 |
0.29 |
236 |
0.65 |
城南片区 |
185 |
0.51 |
492 |
1.35 |
教育园区 |
129 |
0.35 |
235 |
0.64 |
朱仙庄 |
74 |
0.20 |
216 |
0.59 |
合计 |
1847 |
5.06 |
3577 |
9.80 |
第十九条 工业用户用气量预测 近期各功能片区工业用气量的预测主要根据现状工业用户发展情况,结合工业园区产业性质、近远期开发建设规模,采用工业面积指标法预测。老城区、教育园区、朱仙庄区域现状工业企业原则上逐步向工业园区集聚,故本规划不考虑其工业用气。
宿州市城市工业用户用气量预测
单位:万Nm3 表4-3
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
城东新区 |
665 |
1.82 |
1662 |
4.55 |
汴北新区 |
813 |
2.23 |
1536 |
4.21 |
城南片区 |
2019 |
5.53 |
4333 |
11.87 |
合计 |
3497 |
9.58 |
7531 |
20.63 |
第二十条 空调用户包括饭店、宾馆、医院、学校、一般工贸企业的空调用户。本次规划预测近远期各供气区域天然气空调用气量见表4-4。
城市空调用户用气量预测
单位:万Nm3 表4-4
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
老城区 |
67 |
0.18 |
202 |
0.55 |
城东新区 |
34 |
0.09 |
101 |
0.28 |
汴北新区 |
34 |
0.09 |
67 |
0.18 |
城南片区 |
34 |
0.09 |
101 |
0.28 |
教育园区 |
0 |
0.00 |
67 |
0.18 |
朱仙庄 |
0 |
0.00 |
67 |
0.18 |
合计 |
169 |
0.46 |
607 |
1.66 |
第二十一条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是主要用于建筑和过程工业领域。按系统的规模划分,主要有楼宇型、区域型和产业型三种。
宿州市城市可先结合现状已签约分布式能源项目进行示范性项目建设,再逐步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用户发展规模以楼宇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为主,兼顾发展小型区域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系统,装机容量约在10MW以下。
宿州市城市分布式能源用户用气量预测
单位:万Nm3 表4-5
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
老城区 |
300 |
0.82 |
750 |
2.05 |
城东新区 |
0 |
0.00 |
450 |
1.23 |
汴北新区 |
150 |
0.41 |
300 |
0.82 |
城南片区 |
150 |
0.41 |
375 |
1.03 |
教育园区 |
0 |
0.00 |
225 |
0.62 |
朱仙庄 |
0 |
0.00 |
75 |
0.21 |
合计 |
600 |
1.64 |
2175 |
5.96 |
第二十二条 天然气汽车用气发展车辆以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城乡客运车、8吨以上货车、教练车、环卫车。出租车、教练车、环卫车以发展CNG汽车为主,公交车、客运车、8吨以上货车以发展LNG汽车为主。
宿州市城市天然气汽车用气量预测
单位:万Nm3 表4-6
车辆种类 |
2020年 |
2030年 |
|||
天然气车辆 |
年用气量 |
天然气车辆 |
年用气量 |
||
(辆) |
(万m3) |
(辆) |
(万m3) |
||
CNG汽车 |
出租车 |
1890 |
2483 |
2475 |
3252 |
教练车 |
420 |
460 |
1140 |
1248 |
|
环卫车 |
30 |
8 |
175 |
45 |
|
小计 |
2340 |
2951 |
3790 |
4545 |
|
LNG汽车 |
公交车 |
270 |
503 |
825 |
1536 |
城乡客运车 |
203 |
226 |
540 |
603 |
|
长途客运车 |
46 |
166 |
186 |
672 |
|
8吨以上货车 |
221 |
605 |
1076 |
2946 |
|
小计 |
740 |
1500 |
2627 |
5757 |
第二十三条 宿州市城市天然气用气量汇总见下表。
宿州市城市分用户用气量汇总
单位:万Nm3 表4-7
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
居民 |
3809 |
10.44 |
7820 |
21.42 |
公服 |
1847 |
5.06 |
3577 |
9.80 |
空调 |
169 |
0.46 |
607 |
1.66 |
分布式能源 |
600 |
1.64 |
2175 |
5.96 |
工业 |
3497 |
9.58 |
7531 |
20.63 |
汽车 |
4451 |
12.19 |
10301 |
28.22 |
未预见量 |
522 |
1.43 |
1143 |
3.13 |
合计 |
14895 |
40.81 |
33154 |
90.83 |
宿州市城市分区域用气量汇总
单位:万m3 表4-8
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年用气量 |
平均日用气量 |
|
老城区 |
3811 |
10.44 |
6711 |
18.39 |
城东新区 |
1630 |
4.47 |
4538 |
12.43 |
汴北新区 |
1412 |
3.87 |
2871 |
7.86 |
城南片区 |
3065 |
8.40 |
6935 |
19.00 |
教育园区 |
217 |
0.59 |
774 |
2.12 |
朱仙庄 |
309 |
0.85 |
1024 |
2.81 |
汽车 |
4451 |
12.19 |
10301 |
28.22 |
合计 |
14895 |
40.81 |
33154 |
90.83 |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用户连续供气,解决气源供气和城市用气的平衡问题,应确定合理的调峰气量。根据各类用户计算日时不均匀系数,结合高峰日用气量,分别计算出储气系数和日调峰储气量。宿州市城市各阶段储气量及储气系数具体如下:
宿州市城市储气量、储气系数一览表
表4-9
规划年限 |
2020年 |
2030年 |
||
储气参数 |
储气系数(%) |
储气量(Nm3/d) |
储气系数(%) |
储气量(Nm3/d) |
15.3 |
61056 |
15.2 |
129539 |
五 天然气输配系统
第二十五条 输配系统规划原则
1) 合理利用原有燃气设施,达到安全、可靠、稳定供气和节约工程投资的目的。
2) 系统规划要求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先进性,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适应城市建设发展不确定性因素变化的弹性。
3) 各区域之间中压管网实现互联互通,提高区域应急保障能力。
第二十六条 城市调峰解决方案
宿州市城市季节调峰、日调峰由上游输气企业负责解决。
城市小时调峰解决方案:
1) 积极争取多气源向宿州市城市供气,优先利用宿州储配站内球罐及次高压管线压差储气满足部分小时调峰需求。
2) 与上游沟通协调,争取上游供气方承担部分小时调峰。
3) 与城市LNG应急气源站结合考虑,作为备用应急调峰设施。
4) 条件成熟时,采用城东综合站作为应急、调峰、补充气源。
5) 对用气企业进行需求侧管理,对终端用户进行有序分类,鼓励用户建立必要替代能源系统、发展一定数量的缓冲用户、制定峰谷差价等措施对用户进行合理调度,达到削峰填谷的调峰目的。
规划沿京台高速以西预留宿州分输站-汴北新区高新区综合站高压管线管位,在采用上游长输管线调峰不能实现或利用LNG调峰价格较高时,可适时启动建设。
第二十七条 供气区域输配系统方案
天然气输配系统方案主要包括场站工程和城市管网系统工程两部分。场站系统主要包括城市阀室、门站、天然气储配站、高中压调压站、CNG供气站、LNG应急气源站,城市管网系统主要包括次高压输气管道和城市中低压管网。
宿州城市2030年总体输配系统形成“三源、四大站一预留、三线、五小站、三片区”的天然气输配系统供气格局。
“三源”——即三路气源来向,即西南方向的宿州分输站来气、北面的符离镇中压管网来气、东北方向的城东综合站来气。
“四大站一预留”——分别为宿州储配站、高新区综合站、城南综合站、城东综合站及远期预留汴北LNG应急气源站。
“三线”——①中部片区已建次高压管线;②城南片区现状及规划次高压管段构成次高压供气支线;③中部与城南片区规划次高压联接线。
“五小站”——即接气计量阀室刘合阀室、宿州分输站东经开区调压站及设置于次高压管道上的3座高中压调压站。
“三片区”——即三大供气片区,分别为由老城区、城东新区、教育园区、朱仙庄组成的中部片区,北部汴北新区,南部城南片区。
第二十八条 输配系统压力级制
宿州市城市输配系统压力级制沿袭现有的次高压A级-中压A-低压多级输配系统。
次高压A 设计压力1.6 MPa,运行压力下限为0.45 MPa,运行上限可在0.8~1.4MPa之间选择。
中压A 设计压力0.4 MPa,运行压力0.05~0.35MPa。
低压设计压力4.9~10kPa,运行压力1.65~6kPa。
第二十九条 三大片区供气方案
1)中部片区
规划期限内为两路管输气源供应,一路仍以刘合阀室从宿州分输站下载气源,为区域主供气源;另城东综合站引入冀宁联络线来气作为补充气源。区域内现状由宿州中燃门站供气,规划期内对该门站扩建,并启用宿蒙路、凤屏路调压站、北外环调压站。区域应急气源以储配站内LNG应急气源站为主,远期启动二期建设。
2)汴北新区
汴北新区现状从老城区中压管网接气供应,近阶段规划建设CNG供气站对区域补充供气,另规划期内根据符离门站建设进度从符离镇中压管网接入管输气供应。区域应急气源近期主要利用城市已有的LNG应急气源站,远期根据应急需要,预留站址建设汴北LNG应急气源站,同时以CNG供气站为补充。
3)城南片区
近期仍由经开区调压站接收宿州分输站来气经调压计量后进入城南片区中压管网供气,并规划建设城南综合站一期LNG应急气源站作为区域应急气源。远期规划构建区域次高压供气支线,并建设中部、城南片区间次高压联接线,一方面由经开区调压站从宿州分输站下载气源作为主气源通过两座调压站对区域进行供气,另一方面通过次高压联接线引入城东综合站冀宁联络线气源作为区域补充气源。
规划期内次高压管网、中压干管互连互通将形成宿州市城市“多气源、一张网”供气格局,充分保障城市安全可靠供气。
第三十条 站场布局
宿州市城市场站设置一览表
表5-1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场站占地面积(亩) |
设计参数及规模 |
建设期限 |
|
1 |
刘合阀室 |
京台高速、宿蒙路交叉口西侧,宿州分输站东侧 |
1.5 |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1.6MPa; 规模:1.8万m3/h |
已建 |
|
2 |
宿州储配站 |
宿州中燃门站 |
宿固路城东乡七里村西侧 |
60 |
1000 m3/球罐2个: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0.4MPa; 规模:1.2万m3/h 调压计量撬: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0.4MPa; 规模:1.2万m3/h 空混气设备2套: 单个规模:6000m3/h |
近期扩建 |
LNG 应急气源站 |
现状: LNG储存规模为2×150m3 气化能力为8000 m3/h 二期(远期建设): LNG储存规模为4×150m3 气化能力为28000 m3/h |
远期建设二期 |
||||
3 |
经开区高中压调压站 |
京台高速以西,纬三路以南,宿州分输站以东 |
— |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0.4MPa; 规模:3.5万m3/h |
已建 |
|
4 |
凤屏路调压站 |
凤屏路加气站内 |
与凤屏路加气站合建 |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0.4MPa; 规模:5000 m3/h |
已建 |
|
5 |
宿蒙路调压站 |
宿蒙路加气站内 |
与宿蒙路加气站合建 |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0.4MPa; 规模:2000 m3/h |
已建 |
|
6 |
东外环调压站 |
市委党校新校区内 |
— |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0.4MPa; 规模:2000 m3/h |
已建 |
|
7 |
高新区综合站 |
拂晓大道与北外环路交叉口西北侧 |
13.3 |
2000 m3/h |
近期 |
|
8 |
汴北LNG应急气源站 |
— |
25 |
LNG储存规模为4×150 m3 气化能力为16000 m3/h |
远期预留 |
|
9 |
城南综合站 |
城南LNG 应急气源站 |
金江五路与东外环路交叉口东北侧 |
30 |
LNG储存规模为4×150 m3 气化能力为16000 m3/h |
近期 |
城南高中压调压站 |
进站压力:1.6MPa; 出站压力:0.4MPa; 规模:2.0万m3/h |
远期 |
||||
10 |
城东综合站(城市应急调峰补充气源站) |
仁和路与丁湖路交叉口东南侧 |
36 |
含高中压调压站、CNG加气母站、LNG/L-CNG加气站 |
在建 |
第三十一条 次高压管线布局
城南片区已敷设两段次高压管道(城南次高压管段①、②)。规划期内,共规划建设三段次高压管线,一段联通城南次高压管段①和②;另一段起自城南次高压管段②末端,接至城南综合站,构建经开区调压站-城南综合站次高压供气支线;规划第三段次高压管线为中部片区、城南片区次高压支线联接线。
宿州市城市次高压管道分段情况一览表
表5-2
供气支线 |
序号 |
线路名称 |
管段起止 |
管径、设计压力 |
管长(km) |
建设期限 |
中部次高压支线 |
1 |
刘合阀室-宿州储配站 |
起:刘合阀室 止:宿州储配站 |
DN300 1.6MPa |
9.2 |
已建 |
2 |
宿州储配站-高铁新区调压站 |
起:宿州储配站 止:高铁新区调压站 |
DN300 1.6MPa |
15(本规划范围内) |
已建 |
|
城南次高压支线 |
1 |
城南次高压 管段① |
起:经开区调压站 止:南环一路、淮海南路西侧 |
DN250 1.6MPa |
5.2 |
已建 |
2 |
城南次高压 管段② |
起:南环二路、金海五路东 止:金江路、沱河西侧 |
DN250 1.6MPa |
4.5 |
已建 |
|
3 |
城南次高压 管段③ |
起:管段①末点 止:管段②起点 |
DN250 1.6MPa |
3.8 |
远期 |
|
4 |
城南次高压 管段④ |
起:管段②末点 止:城南综合站 |
DN250 1.6MPa |
3.3 |
远期 |
|
次高压联接线 |
1 |
宿州储配站-宿固路阀室联接线 |
起:宿州储配站 止:宿固路阀室 |
DN300 1.6MPa |
1.3 |
远期 |
第三十二条 中压管线布局
根据各企业特许经营范围,在各自供气区域现状中压管网基础上分别构建区域供气管网,逐步完善区域供气系统,保障各类用户的管输气供应。
中部片区:老城区区域将现状管网适当加密,进一步加强供气网络,并结合区域开发建设及用户需要逐步向城东新区、教育园区、朱仙庄等郊区延伸,合理安排建设供气管线;
汴北新区:进一步完善中压干管网络,并逐步建设区域支线,完善供气系统。与符离镇中压管网充分对接,积极引入中压干线供气;
城南片区:配合区域开发建设进行配套的中压管线敷设,在此基础上逐步构建主干供气环网,并逐步加密中压管网。
构建连接各片区的中压供气主干环网,规划在片区之间主干管线交接处设置中压计量站便于气量交接,以提高供气安全可靠性。
第三十三条 天然气管线与综合管廊
宿州市城市应根据批复实施后的《宿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综合管廊系统布局,城市内规划有综合管廊的道路且明确将燃气管线纳入的,应根据管廊建设计划将道路下的天然气主干管线安排入廊,稳步推进综合管廊建设。
天然气管线入廊主要要求如下:
(1)天然气管道应在独立舱室内敷设;
(2)含天然气舱室的综合管廊不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合建;
(3)天然气管道舱室与周边建(构)筑物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4)天然气作为压力管道进出综合管廊时,应在综合管廊外部设置阀门;
(5)天然气管道舱室的各类孔口不得与其他舱室连通,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6)天然气管道舱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
规划新建中压燃气管线入综合管廊一览表
表5-3
序号 |
路段 |
综合管廊起终点 |
新建管线入廊管径 |
新建管线入廊长度 |
1 |
拂晓大道 |
物流路-雨阳路 |
De200 |
1.5 |
2 |
人民路 |
物流一路-泗州路 |
De200 |
2.0 |
3 |
人民路 |
银河三路-南外环路 |
De250、De315 |
4.4 |
4 |
人民路 |
南外环路-南外环十路 |
De200 |
0.4 |
5 |
汇源大道 |
北外环路-泗州路 |
De200 |
0.4 |
6 |
汇源大道 |
锁荫路-沱河北路 |
De160 |
0.5 |
7 |
淮海南路 |
淮河西路-南外环九路 |
De200、De250 |
2.3 |
8 |
经十路 |
洪河路-汴河路 |
De200 |
3.6 |
9 |
仁和路 |
和顺路-汴河路 |
De200 |
0.6 |
10 |
仁和路 |
汴河路-长沟路 |
De315 |
1.4 |
11 |
二徐路 |
和顺路-汴河东路 |
De200、De250 |
4.7 |
12 |
金泰二路 |
沱河西路-宿固路 |
De200 |
2.0 |
13 |
物流一路 |
拂晓大道-人民路 |
De200 |
1.8 |
14 |
拱辰路 |
拂晓大道-汇源大道 |
De200 |
3 |
15 |
唐河路 |
西外环路-汇源大道 |
De200 |
1.0 |
16 |
洪河路 |
人民路-京沪铁路 |
De315 |
1.0 |
17 |
洪河路 |
京沪铁路-仁和路 |
De315 |
0.4 |
18 |
洪河路 |
仁和路-二徐路 |
De200、De315 |
3.3 |
19 |
银河一路 |
支河路-二徐路 |
De160、De200 |
6.8 |
20 |
南外环路 |
经三路-拂晓大道 |
De200、De315 |
0.8 |
21 |
南外环路 |
拂晓大道-淮海南路 |
De200 |
1.5 |
22 |
南外环路 |
淮海南路-金海六路 |
De200、De250 |
3.4 |
23 |
金江三路 |
金泰路-沱河西路 |
De315 |
0.8 |
24 |
金江五路 |
金泰路-金泰五路 |
De250 |
2.7 |
25 |
经三路(制鞋产业城) |
纬二路-南外环六路 |
De200 |
3 |
六 加气站规划
第三十四条 发展指导思想:以环境保护为中心,经济效益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天然气汽车的改装及推广应用与加气站的建设相结合。在推广应用上,把公交车辆、客运车辆和出租车辆作为优先推广车辆。加气站建设应能满足市场加气需求,确保安全、稳定、可靠供气。发展过程中,要防止恶性竞争、重复建设。逐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节能减排,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十五条 发展思路:
CNG加气站服务的目标车辆:优先满足出租车、社会公用车辆(市政、邮电、供电、供气、供水、环卫)及教练车的加气需求,条件具备时,同时兼顾部分私家车加气需求。
LNG汽车加气站服务的目标车辆:大、中型长途客运车;重载、中型货车;公交车、社会公用车辆(市政、邮电、供气、供电、供水等)等。
第三十六条 汽车加气站技术模式
LNG加气站适用于公交首末站和停车场建设,方便为LNG车辆加气。对CNG加气站,在建设管道天然气的区域,管道供气能力充足时,汽车加气站建设主要采用常规站形式,在还未建设天然气输气管道或有管道但供气能力不足的区域,汽车加气站建设主要采用CNG子站形式。L-CNG加气站主要与LNG加气站合建,方便同时为CNG汽车加气。
第三十七条 汽车加气站分区规划
原则上确定宿州市城市中心区域不再新建汽车加气站,规划新增加气站设置于城市外围区域。依据服务车辆交通流量,规划新增汽车加气站按汴北、城东、城东南、城中南、城南五个区域分区布置:
汽车加气站分区规划新建数量一览表
表6-1
序号 |
区域 |
CNG加气站 |
LNG加气站 |
||
近期(座) |
远期(座) |
近期(座) |
远期(座) |
||
1 |
汴北区域 |
1 |
0 |
0 |
1 |
2 |
城东区域 |
0 |
2 |
0 |
1 |
3 |
城东南区域 |
1 |
0 |
1 |
1 |
4 |
城中南区域 |
1 |
0 |
0 |
1 |
5 |
城南区域 |
1 |
0 |
1 |
0 |
6 |
合计 |
4 |
2 |
2 |
4 |
6 |
6 |
注:城南区域近期迁建快客站LNG加气站未计入本表。
各区域新增汽车加气站建设时序届时可根据车辆加气需要适当进行调整。另外,为集约节约土地,CNG加气站、LNG加气站可合地建设,具体建站型式根据具体站址情况而定。
第三十八条 船用加气站规划
规划宿州市城市远期考虑预留2座LNG船用加气站为未来LNG船舶发展预留空间,原则上1座位于三角洲公园附近,另1座位于铁路以东新汴河沿线。
七 液化石油气的整合与布点
第三十九条 根据气化人口和耗热指标,宿州市城市液化石油气用量:2020年总用气量为5995吨/年,2030年总用气量为4834吨/年。
第四十条 宿州市城市现状储配站整合原则如下:
1)整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中存在的设施设备老化、缺失、安装不规范,仪表检测不及时等问题,淘汰无法通过整改而达到规范要求的储配站;
2)宿州市城市不新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现有储配站不扩建,在实施规划过程中逐步取消与规划冲突的储配站;支持、引导现有储配站通过拆迁、改造、兼并、联营等方式,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改造升级,实现安全发展和规模化发展;
3)支持、鼓励、引导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整合重组,采取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的方式运营,逐步形成储配站带瓶装供应站的网络结构,减少危险源,通过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四十一条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的布局原则为:
1)规划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布点应结合现状液化石油气瓶装换气站点的分布,从供应范围、供应规模和分布的均衡性、合理性等因素出发综合考虑。
2)管道燃气供应地区供应站数量不宜过多,供应半径可适当放宽。
3)根据供气需要有计划地调整、关闭换气站点,减少和控制数量和密度,同时提高配送服务质量。
4)现状郊区街道有条件应至少设置1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老城区街道可两街道合并设置1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实现集中管理供气。供应站选址应结合当地的地理环境特征考虑,尽可能在覆盖区域的中心地带。
5)对投诉较多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以及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换气站点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坚决取缔。
6)加强瓶装供应站点的规范化管理和安全管理。
7)对现状瓶装换气站点分布过密的街道,应进行整合;对现状瓶装换气站点分布过稀或无供应站点的街道,根据实际用气需求,有计划地增设瓶装供应站点。
第四十二条 宿州市城市原则上根据用气规模,并结合现状站点规模,按相关规范要求主要考虑以Ⅲ类站为主,有用地条件的区域可设置Ⅱ类站。原则上,在已通天然气的街道,郊区街道有条件应至少设置1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中心城区街道区域范围较小,可两街道合并设置1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以供应各种原因仍没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
宿州市城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规划布局一览表
表7-1
所辖街道(镇) |
现状供应站点数目 |
近期(2016-2020)供应站点数目 |
远期(2021-2030)供应站点数目 |
城东南街道+城东北街道 |
1 |
1 |
1 |
道东街道+沱河街道 |
2 |
1 |
1 |
朱仙庄南街道+朱仙庄北街道 |
- |
1 |
1 |
东关街道+三里湾街道 |
3 |
2 |
1 |
南关街道+墉桥街道 |
3 |
1 |
1 |
循环街道 |
- |
1 |
1 |
金海街道 |
2 |
1 |
1 |
三八南街道 |
2 |
1 |
1 |
西关街道 |
7 |
4 |
1 |
北关街道 |
3 |
2 |
1 |
三八北街道 |
1 |
1 |
1 |
汴河街道 |
- |
1 |
1 |
鞋城街道 |
- |
1 |
1 |
合计 |
24 |
18 |
13 |
第四十三条 现状瓶装换气站点整治方案
1)按规范管理换气站点场址和建筑物要求;
2)完善基础安全设施配置;
3)加强站点的安全管理;
4)坚决取缔违规作业;
5)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6)创新服务体系。
八 燃气安全规划
第四十四条 液化石油气气源设施相对较为安全,其进一步的安全措施在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宿州市城市天然气气源安全性的主要途径为:争取多气源对宿州市城市供气、完善区域中压供气主干管、建设应急储气设施、制定应急预案等。
第四十五条 提高燃气工程质量的主要措施
1)实施燃气管道工程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运行。
2)建立完善的设计质量体系,提高设计质量管理水平,保证设计质量。
3)严格遵守燃气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和规定,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
第四十六条 提高安全供气的主要措施
1)加大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及安全宣传的投入,提高四新技术应用水平,使用具有高度可靠性和安全性的本质安全设备或设施。
2)对现有燃气管网和设施进行必要的改造,提高城市燃气防灾能力,确保安全供气。
3)输配系统优化配置,保证供气稳定可靠和燃烧充分。
4)加强对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的泄漏控制。
5)实施管网监控管理工程,加强对管网的巡线保护和重点地区的监控。
6)加强对燃烧器具前的供气压力、供气质量及加臭能力的监督、保证稳定供气。
7)对液化石油气安全技术不达标的企业关停运转。
8)按照燃气设施保护范围严格执法,消除燃气设施的安全隐患、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制定严格的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明确责任,确保天然气管道运行安全。
第四十七条 提高用气安全的主要措施
1)进行形式多样的社会性用气安全宣传教育。
2)燃气用户室内设备应采用合格产品,按规范要求设计、安装,并定期检查。
3)安装燃气用具的场所条件满足设备使用条件要求。
第四十八条 为了实现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及应对突发燃气事故的处理能力,管理部门应作好应急预案。
九 后方设施及用地规划
第四十九条 管理调度中心
1) 燃气管理调度分为两个层次:企业级管理调度和城市级管理调度。
2) 各燃气经营企业设企业级管理调度中心。管理调度中心配备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自动监控管理系统。
3) 宿州市城市设一个市级管理调度指挥中心,主要负责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演习、实施的协调指挥,以及企业间的生产运行的协调管理。
第五十条 抢险维修中心
1) 企业天然气管网抢修体系分两级设置,即“抢维修中心+抢维修点”。
2) 各经营企业应设置规范化的区域抢险维修中心,由企业级管理调度中心统一指挥。各企业抢险维修中心应资源共享,统一接受城市级管理调度指挥中心调配,在紧急状况或事故情况下,对其它企业事故应急时进行应急救援。
3) 各经营企业还应根据经营范围及管道敷设长度等设置抢修站点。根据区域管网抢修半径不大于20 km,30分钟到达事故现场的抢修站点的布局原则,合理布置抢修站点,并保证经营区域全覆盖。
规划宿州城市三家燃气经营企业分别设置抢维修中心1座,另外根据抢修点的设置要求,中部片区、城南片区规划分别新建1座抢修点。
规划宿州市燃气抢维修中心、站点一览表
表9-1
序号 |
所属企业 |
名称 |
位置 |
建设时限 |
备注 |
1 |
宿州中燃 |
淮海南路抢维修中心 |
淮海南路832号中燃办公楼内 |
已建 |
新增 |
城东抢维修点 |
原则位于城东新区仁和路沿线或汴河东路沿线 |
远期 |
新增 |
||
2 |
宿州华润 |
高新区抢维修中心 |
规划高新区综合站内 |
近期 |
现状抢维修中心迁建 |
3 |
宿州皖能 |
南外环抢维修中心 |
原则位于南外环沿线 |
近期 |
现状抢维修中心迁建 |
城南抢维修点 |
城南综合站内 |
近期 |
新增 |
第五十一条 管道供气客户服务中心
1) 管道供气企业按照GB/T 28885-2012《燃气服务导则》的要求开展管道供气服务,至少设置1个客户服务中心,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2) 管道供气企业应在客户服务中心下设若干个用户服务网点(即营业厅)。用户服务网点服务半径按照满足1小时内上门服务的承诺设置。
3) 管道供气企业根据供气区域用户分布情况设置表灶修理厂,满足客户需求。
规划宿州城市三家燃气经营企业各设置客户服务中心1个,其中保留现状2个。另外规划在城东新区、城南片区各新增1个服务网点。宿州市城市客户服务中心、服务网点布点规划如下:
规划宿州市燃气抢维修站点一览表
表9-2
序号 |
所属企业 |
名称 |
选址 |
建设时限 |
1 |
宿州中燃 |
淮海南路客户服务中心 |
淮海南路832号中燃办公楼一楼 |
已建 |
人民路服务网点 |
人民路银河绿苑 |
已建 |
||
城东服务网点 |
原则位于城东新区仁和路沿线或汴河东路沿线,与城东抢维修点合建 |
远期 |
||
2 |
宿州华润 |
高新区客户服务中心 |
规划高新区综合站内 |
近期 |
3 |
宿州皖能 |
金海大道客户服务中心 |
金海大道以东、金河路以北 |
已建 |
城南服务网点 |
城南综合站内 |
近期 |
第五十二条 瓶装液化石油气客户服务中心
1) 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至少设置1个客户服务中心,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2) 客户服务中心下设若干个配备有电脑及网络的供应站,承担液化石油气零售、送气等业务供应站的服务半径按照保证2小时之内上门服务考虑。
第五十三条 用地规划
根据天然气管网的实施进程,宿州市城市分阶段各场站用地规划见表9-3。
宿州市城市天然气工程用地规划
表9-3
序号 |
名称 |
规划新增用地(亩) |
备注 |
|
近期 |
远期 |
|||
1 |
宿州储配站 |
— |
— |
含中燃门站、LNG应急气源站扩建,不需新征土地 |
2 |
高新区综合站 |
13.3 |
— |
含CNG供气站、CNG加气站 |
3 |
城南综合站 |
30 |
— |
含LNG应急气源站、高中压调压站,并预留加气站用地 |
4 |
汴北LNG应急气源站 |
— |
25 |
远期预留 |
5 |
中压双向计量站 |
6 |
1 |
单座占地1亩 |
|
合计 |
49.3 |
26 |
|
上述用地为规划新增用地,不含已建和在建场站设施用地,部分场站为合建站。上述用地规划为燃气用地后,区域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应做相应调整。
规划新增加气站具体建设形式未定,故上表未纳入加气站用地。为集约节约土地,规划新增6座CNG加气站、6座LNG加气站可合地建设。依据《城镇燃气规划规范》,规划新增LNG加气站单座占地面积约4.5~6亩,CNG加气站单座占地面积约4~5亩,LNG/CNG合建站单座占地面积约为6~7亩。
十 规划的建设、控制和实施计划
第五十四条 燃气监控管理系统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主要目标是对城市燃气系统的进气、计量、调压、输配等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调度,实现生产信息、管网状况的自动化收集、分类、传送、整理、分析、存储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应急处置、抢险维修、市场信息、对外协调交流信息的传递和共享。系统包括: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SCADA系统)、联网收费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客户服务系统。这几个系统即有分工,又有机结合为一体。
第五十五条 天然气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
基本建成一个安全可靠、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天然气输配系统,郊区结合开发建设进度纳入管输气供应系统,实现供气管道化。
中部片区老城区区域进一步加强供气网络,并结合区域开发建设及用户需要逐步向郊区延伸;汴北新区在现状中压管网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压干管网络,并逐步发展用户,开展管道气供应,且近阶段启动CNG供气站补充供气,并与符离镇充分对接,积极引入中压干线供气;城南片区在现状供气管线基础上构建主干环网,进一步发展用户。构建连接各片区的中压主干环网,实现区域间中压管网互联互通、气源共享。
2020年,老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城东新区、汴北新区、城南片区达到50%,教育园区规划居民小区全部气化,朱仙庄在现状基础上发展5000户,居民用户发展到19.44万户。近期2020年宿州市城市总耗气量达14895万Nm3/a。
近期完成高新区综合站的建设,改造宿州储配站内宿州中燃门站,新建城南综合站内LNG应急气源站;完成中压管道198km;迁建LNG汽车加气站1座,新建CNG加气站3座、LNG汽车加气站2座。
2)远期目标
继续加密、完善各供气区域的管道燃气供应网络,结合新区开发建设时序同步实现管道气供应,进一步完善主干环网的布置。宿州市城市建立安全、稳定、可靠的高中压一体化互联互通的天然气供应网络。
2030年,老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达到90%,城东新区、汴北新区、城南片区达到80%,教育园区、朱仙庄达到70%,居民用户发展到32.39万户。远期2030年宿州市城市总耗气量达33154万Nm3/a。
远期完成城南综合站内高中压调压站的建设,并完成中燃LNG应急气源站二期的建设,根据汴北新区应急需要适时建设汴北LNG应急气源站;完成次高压管道8.4km、中压管道148 km。新建CNG加气站2座、LNG汽车加气站4座,根据未来LNG船舶发展及政策适时建设2座预留LNG船用加气站。
第五十六条 液化石油气规划目标
近期,逐步建设规范化的、标准化的Ⅲ级瓶装供应站点。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有计划地整合优化供应站点数量及布局,2020年保留供应站点为18个。
远期,对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作进一步合理布局,建立完善的上门送气服务的液化石油气配送系统,实现标准化管理。2030年保留供应站点为13个。
第五十七条 实施计划
宿州市城市天然气规划实施项目及实施期限
表10-1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近期 |
远期 |
合计 |
备注 |
|
一 |
天然气输配站场 |
|
|
|
|
|
1 |
宿州储配站 |
宿州中燃门站 |
改扩建 |
|
—— |
41000 m3/h |
LNG应急气源站 |
|
二期 |
—— |
储罐:4×150m3 气化能力为28000 m3/h |
||
2 |
高新区综合站 |
1座 |
|
1座 |
2000 m3/h |
|
3 |
城南综合站 |
LNG应急气源站 |
1座 |
|
1座 |
储罐:4×150m3 气化能力为16000 m3/h |
高中压调压站 |
|
1座 |
1座 |
20000 m3/h |
||
4 |
汴北LNG应急气源站 |
|
1座 |
1座 |
预留,根据应急需要适时建设 |
|
5 |
中压双向计量站 |
6座 |
1座 |
7座 |
|
|
二 |
加气站 |
|
|
|
|
|
1 |
CNG汽车加气站 |
4座 |
2座 |
6座 |
近期1座与高新区综合站合建 |
|
2 |
LNG汽车加气站 |
3座 |
4座 |
7座 |
近期含迁建1座 |
|
3 |
LNG船用加气站 |
|
2座 |
2座 |
预留 |
|
三 |
次高压管线(km) |
|
|
|
|
|
1 |
DN300 |
|
1.3 |
1.3 |
|
|
2 |
DN250 |
|
7.1 |
7.1 |
|
|
四 |
中压管线(km) |
|
|
|
|
|
1 |
De315 |
16.6 |
3.9 |
20.5 |
|
|
2 |
De250 |
25.9 |
3.1 |
29.0 |
|
|
3 |
De200 |
40.5 |
39.1 |
79.6 |
|
|
4 |
De160 |
92.9 |
90.7 |
183.6 |
|
|
5 |
De110 |
21.6 |
11.2 |
32.8 |
|
|
6 |
合计 |
198 |
148 |
346 |
|
|
五 |
庭院户内 |
新装:8.09万 总用户:19.44万 |
新装:12.94万 总用户:32.39万 |
32.39万 |
|
十一 环保、消防
第五十八条 环保 宿州市城市燃气工程本身是一项环保工程,在生产和利用天然气过程中,存在的主要污染源为扬尘、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应针对各污染源制定有效的措施进行环境治理并控制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五十九条 消防 燃气工程是输送与应用燃气的生产设施,各厂站均属于重点消防单位。必须遵守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设计中严格遵守有关规范中的防火防爆要求,按规范配置消防系统和消防设备;在施工与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监督与检验;在生产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投产后应加强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使消防设施能够正常有效地运转。
十二 投资估算
第六十条 工程概述
规划范围为《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确定的宿州市城乡统筹建设用地范围内除符离、桃园及高铁新城以外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包括老城区、城东新区、汴北新区、经济开发区(含制鞋产业城)、循环经济园区、教育园区及朱仙庄部分区域,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80 km2。本规划年限确定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至2020年,规划期末至2030年。本规划天然气工程包括:
1)输配工程:包括场站工程和管线工程。
①场站工程:包括储配站、LNG应急气源站、CNG供气站及汽车加气站。
②管线工程:包括中压的主、支管线,以及庭院管和户内管。
2)现代化管理系统:主要为城市燃气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后的网络系统平台,以监控中心为核心,建立联接各场站网络,实现燃气公司内的高速信息通信和数据共享。
3)后方设施:包括工程系统维护与抢修机具、生产指挥中心和各营业、抢修网点生产用房等。
第六十一条 投资估算是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量而确定,投资估算含新发展用户庭院管和户内管。已建投资未计入本次投资估算。
宿州市城市天然气新建工程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表12-1
序号 |
工程和费用名称 |
规模 |
2016-2020年 |
2021-2030年 |
合计 |
一 |
工程费用 |
近期+远期 |
30061 |
31849 |
61909 |
1 |
宿州储配站 |
门站,LNG应急气源站扩建,次高压计量阀室 |
400 |
2620 |
3020 |
2 |
高新区综合站 |
CNG供气站,LNG气化站,CNG加气站 |
900 |
|
900 |
3 |
城南综合站 |
LNG应急气源站,高中压调压站 |
2400 |
400 |
2800 |
4 |
汴北LNG应急气源站 |
LNG应急气源站 |
|
2000 |
2000 |
5 |
CNG汽车加气站 |
3座+2座 |
1140 |
760 |
1900 |
6 |
LNG汽车加气站 |
3座+4座 |
1350 |
1800 |
3150 |
7 |
次高压管道DN300 |
1.3km |
|
130 |
130 |
8 |
次高压管道DN250 |
7.1km |
|
568 |
568 |
9 |
次高压埋地阀室 |
|
|
300 |
300 |
10 |
中压管道De110 |
21.6km+11.2km |
648 |
336 |
984 |
11 |
中压管道De160 |
92.9km+90.7km |
4645 |
4535 |
9180 |
12 |
中压管道De200 |
40.5km+39.1km |
2835 |
2737 |
5572 |
13 |
中压管道De250 |
25.9km+3.1km |
2461 |
295 |
2755 |
14 |
中压管道De315 |
16.6km+3.9km |
1992 |
468 |
2460 |
15 |
中压管道双向计量站 |
6座+1座 |
360 |
60 |
420 |
16 |
铁路穿越 |
3次+2次 |
300 |
200 |
500 |
17 |
高速公路穿越 |
2次+2次 |
100 |
100 |
200 |
18 |
大中型河流穿越 |
5次+0次 |
340 |
|
340 |
19 |
居民户数 |
21.03万户 |
8090 |
12940 |
21030 |
20 |
后方设施 |
|
1500 |
1200 |
2700 |
21 |
燃气监控管理系统 |
|
300 |
200 |
500 |
22 |
运行及维抢修机具 |
|
300 |
200 |
500 |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9393 |
8336 |
17728 |
1 |
建设用地费 |
56亩,45亩 |
3920 |
3150 |
7070 |
2 |
临时占地及赔偿费用 |
暂估 |
1975 |
1480 |
3455 |
3 |
建设管理费 |
|
901 |
955 |
1856 |
3.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239 |
253 |
493 |
3.2 |
建设单位管理其他费 |
|
168 |
178 |
347 |
3.3 |
工程监理费 |
|
494 |
523 |
1017 |
4 |
可行性研究费 |
|
68 |
72 |
140 |
5 |
勘察设计费 |
勘察费1% |
1065 |
1128 |
2192 |
6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
18 |
20 |
38 |
7 |
节能评估费审查费用 |
参照可研编制及评审费用 |
48 |
51 |
100 |
8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0.05% |
15 |
16 |
31 |
9 |
安全评价费 |
暂估 |
27 |
28 |
55 |
10 |
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 |
0.80% |
240 |
255 |
495 |
11 |
工程保险费 |
0.45% |
135 |
143 |
279 |
12 |
联合试运转费 |
1.00% |
301 |
318 |
619 |
13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
1.20% |
217 |
230 |
446 |
14 |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
1.20% |
361 |
382 |
743 |
15 |
施工图审查费 |
0.12% |
36 |
38 |
74 |
16 |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 |
暂估 |
27 |
28 |
55 |
17 |
地质灾害评价费 |
暂估 |
10 |
10 |
20 |
18 |
水土保持评价费 |
暂估 |
29 |
31 |
60 |
三 |
预备费 |
6.00% |
2367 |
2411 |
4778 |
四 |
建设投资 |
|
41820 |
42595 |
84416 |
十三 规划保障措施
第六十二条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多渠道引入天然气气源;
(二) 大力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三) 强化行业管理,规范天然气市场;
(四) 调整用气结构,加快天然气市场发展;
(五) 完善天然气消费价格体系,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
(六) 制定天然气应急预案,保障用气安全;
(七) 改革创新供气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