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专项规划】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宿州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宿州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近年来,我市标准化事业快速发展,但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为贯彻落实《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安徽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完善标准化体系,提升我市标准化水平,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实施《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标准化体制机制,健全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为我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围绕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科学确定发展重点领域,满足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繁荣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对外经贸合作的需要。
坚持服务科技和管理创新。全面落实标准化改革要求,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强化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提升标准技术水平。以管理创新为抓手,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和服务力度,提高标准化效益。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性,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坚持“放、管、治”结合,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形成标准化共治新格局。
坚持有效适用和先进协调。坚持标准化体系建设协调发展,提高标准制定、实施与监督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加强标准与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坚持与国际接轨,提高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能够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体系。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标准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化体制机制健全,标准服务发展高效,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的新局面。
——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强制性标准守底线、推荐性标准保基本、企业标准强质量的作用充分发挥;各县区、园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标准体系健全,社会发展和治理标准体系完整,基本满足全市经济建设、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文化发展以及政府管理的需求。
——标准化效益充分显现。现有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徽省地方标准在全市一二三产业发展中得到有效实施,一批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得以及时制定和执行,标准的作用和效益得到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区域稳步扩大,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个以上,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个以上,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以上。主要高耗能行业和终端用能产品实现节能标准全覆盖。培育“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10个,宿州市工业标准化示范企业50个,全市各地主导产业产品的标准达到国际标准水平,实现50家工业企业主导产品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组织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10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达到20个以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达到5个。
——标准化基础不断夯实。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标准化技术组织达到1—2个、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个以上。培养标准化专家20名,通过考试取得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0名,培训企事业单位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300名,标准化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发展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加强标准与科技互动,将重要标准的研制列入国家科技计划支持范围,将标准作为相关科研项目的重要考核指标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应用科技报告制度促进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加强专利与标准相结合,促进标准合理采用新技术。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
(二)推动标准实施。组织好标准宣传推广工作,推进并规范标准化试点示范,提高试点示范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建立完善标准化统计制度,将能反映产业发展水平的企业标准化统计指标列入法定的企业年度统计报表。强化政府在标准实施中的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措施时要积极引用标准,应用标准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促进标准实施,并通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采信和应用,定性或定量评价标准实施效果。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自身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三)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实施中的主体作用。企业要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机制。根据技术进步和生产经营目标的需要,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并适应用户、市场需求,保持企业所用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企业应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作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和控制质量的依据和手段,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生产经营效益,创建知名品牌。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以及相关标准化专业组织要积极利用自身有利条件,推动标准实施。
(四)强化标准监督。健全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标准监督机制,强化依据标准监管,保证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建立完善标准符合性检测、监督抽查、认证等推荐性标准监督机制。建立以团体自律和政府必要规范为主要形式的团体标准监督机制,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机制,保障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开展重要行业、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强化对反馈信息的分类处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加强标准化社会教育,强化标准意识,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性,共同监督标准实施。
(五)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开展标准技术内容和编制方法咨询,为企业制定标准提供国内外相关标准分析研究、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等专业化服务,提高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提供标准实施咨询服务,为企业实施标准提供定制化技术解决方案,指导企业正确、有效执行标准。帮助出口型企业了解贸易对象国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产品和服务出口。加强中小微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服务,协助企业建立标准化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制定标准化发展策略、建设企业标准体系、培养标准化人才,更好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各级各类标准化科研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标准化服务机构发展。引导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标准化服务。
(六)开展国际标准化工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相关方协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工作机制,培育、发展和推动我市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服务我市企业和产业走出去。
(七)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标准化人才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标准化科研机构承担科技计划和标准化科研项目,提升服务产业和企业能力,鼓励标准化科研人员与企业技术人员相互交流。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协同发展,支撑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和社会治理。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
三、重点领域
(一)加强经济建设标准化,支撑转型升级。
以实施“4105”行动计划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着力点,着力完善传统产业领域标准体系,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加强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制定及试点示范,加快现代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在工业企业中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动全市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专栏1 |
战略性新兴产业 围绕推进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贯彻实施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基础通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综合体研制,大力推动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向标准转化,促进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形成核心竞争力,以标准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
传统产业 围绕打造食品加工千亿级产业集群,轻纺鞋服、煤电能源、化工建材、板材家居等4个五百亿级产业集群,开展国内外先进标准对比提升活动,提升传统产业的标准水平,发挥标准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产能结构优化,为化解产能过剩提供技术支持,形成产业集群优势,为创建区域品牌提供保障。 |
日用消费品 加强日用消费品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实施,确保消费品质量和安全,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
专栏 |
旅游
围绕创建皇藏峪生态旅游区、砀山— |
商贸和流通 围绕全市物流园区工程、农产品物流及城乡配送工程建设,贯彻实施商贸、物流、批发零售、居民服务、重要商品交易、职业中介服务相关标准,及时研制和推行物流安全、物流诚信、绿色物流、物流信息、先进设备和城乡配送、多式联运等物流业发展急需的标准,提高全市商贸流通行业的规范程度及运营效率。 |
高新技术领域 加强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电子商务、生物技术、创业孵化、科技咨询、标准化服务等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会展、会计、审计、法律等商务服务标准研究,抓好标准推广应用和实施监督工作,全面提高新兴服务领域标准化水平。 |
交通运输 开展道路交通客运管理和公众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道路交通客运服务管理标准;以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公共交通信息化服务等领域为重点,开展城市客运服务标准化建设。 |
家庭服务 推行家政、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围绕家政培训、家政鉴定与考评、家政服务保障、母婴护理和陪护、社区照料服务等,建立健全相关标准体系,进一步推动家庭服务业规范化建设。 |
人力资源服务 建立健全基础术语、机构评价、服务规范、人员资质、服务技术等方面的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 |
专栏 |
农业 围绕全市粮食、棉花、油料、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及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加工与贮运,完善质量标准及其生产技术规程,以及相应的农业投入品标准。建立全市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加大对国内外先进标准引进力度,逐步健全从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地准出要求等配套的农业标准体系。 |
林业 建立涵盖林业基础、林木资源保护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湿地保护、林产品加工、林业装备及林业新兴领域等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形成覆盖生态建设全领域、支撑产业发展全过程的科学规范的林业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保障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水利 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推广防灾减灾、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水质评价、水文等关键保障技术标准,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水利标准体系。 |
粮食 抓好粮油质量安全控制、检验检测、现代仓储流通、节粮减损、粮油副产品综合利用、粮油加工机械等标准推广实施和实施监督,健全粮食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监测体系。 |
农业社会化服务 开展农资供应、农业生产、土地流转、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质量追溯、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化、农业金融、农业经营等领域的管理、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标准的推广实施,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
美丽乡村建设 开展美丽乡村发展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等方面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标准的贯彻实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脱贫攻坚 推进产业脱贫、就业脱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脱贫、智力扶贫、社保兜底脱贫、健康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标准化建设,及时将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总结提炼并形成地方标准,逐步建立一套可固化、可复制的标准体系,加以推广应用,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
(二)加强文化建设标准化,促进文化繁荣。
围绕加快构建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上下衔接的标准指标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专栏 |
文化艺术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品牌效应明显、核心竞争力强的现代骨干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推动文化产业品牌建设,打造文化产业聚集区。贯彻实施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演出场馆服务标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
新闻出版 加强新闻出版领域版权保护与版权运营、数字出版技术与管理、新闻出版产品流通等标准的推广应用,丰富新闻出版服务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 |
广播电影电视 加强网络制播、超高清电视、高效视音频编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下一代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数字音频广播、新一代地面数字电视、卫星广播电视、应急广播、数字电影与数字影院等标准推广应用,提高影视服务质量。 |
体育 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体育休闲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场馆、体育用品、运动设施及国民体质监测等相关标准的实施。在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开展体育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形成有效推动体育标准化的工作机制。 |
(三)加强生态文明标准化,服务绿色发展。
按照我市“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强山、水、林、田、湖保护和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区、湖泊湿地、森林公园等未开发利用地、生态敏感地保护,加强城市生态园林景观打造和水生态恢复,全面提升城乡自然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创建国家生态市”的总体安排,大力贯彻实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水资源保护、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标准,提高生态文明建设质量和成效。
专栏 |
环境保护 加大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监测方法、污染处理技术规范等方面标准的实施力度;开展环境治理和恢复等方面的标准研制和实施。 |
节能减排 贯彻实施能源在线监测、系统能效检测、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评估、能源绩效评价等节能基础与管理标准,建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推进节能减排。 |
水资源保护 实施水资源保护、用水定额等领域技术标准,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节水管理、应急监测管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等领域标准研究和应用。 |
地质和矿产资源保护 贯彻实施地质调查评价预算、地质实验测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关键技术标准,提高地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水平。 |
土地资源保护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规划、农田保护规划、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地下水污染监测等领域标准的推广应用,研制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领域技术标准规范,推进土地资源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 |
(四)加强社会治理标准化,保障改善民生。
以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和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为着力点,建立健全教育、卫生、安全、民政等领域标准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实施与监督,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政、测绘、气象、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专栏 |
公共教育
落实《宿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
医疗卫生 制定、实施医疗机构管理、预防保健服务、医疗服务标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创建试点工作,完善公共卫生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
食品药品安全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与跟踪评价工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加工生产、检验检测和追溯标准体系,推动食品药品工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建立食品药品标准创新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
公共安全 以提高重点行业、重要目标防范恐怖活动能力为落脚点,全面推动公共运输、水电油气、旅游、物流寄递等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的实施;以保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健康运行和发挥作用为着力点,建立健全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维护、保障等标准体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深化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
安全生产 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消防产品等重点行业或领域标准的实施,健全安全预防、检测、评估、管理等标准体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各类生产经营行为。 |
民政 加大社会组织、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平安边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服务、儿童福利服务、福利彩票、婚姻、收养、殡葬、社会工作、民政信息化等重大民生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的制定、实施力度,构建民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民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形成一批标准化示范单位,并在此基础上总结推广。 |
气象 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农业气象服务与评估、大气成分监测预警服务、智能气象观测装备、气象设施建设、气象装备保障、气象计量、气象数据资源、气象资料汇交、气象大数据环境和接口、气象信息共享服务、气象软件模块、大气污染监测预警等方面,开展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升气象服务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
社会信用体系 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社会信用标准,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实施地方性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类、管理类、应用类等标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采集、交换、共享、应用和服务。 |
物品编码 加强物品编码技术在产品质量追溯中的应用,支撑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产品监管中的应用研究,加强条码信息在质量监督抽样中的应用,加快二维条码的推广应用。 |
工程建设 实施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智慧城市、城乡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等工程建设标准,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可再生能源、建筑信息模型、地方历史建筑保护等领域的标准制定、实施工作,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 |
新型城镇化 加强基础通用、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资源环境、文化传承、宜居型城市等领域标准的实施力度,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 |
(五)加强政府管理标准化,提高行政效能。
以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着力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公共服务供给、执法监管、电子政务等领域标准制定与实施,建立政府管理标准化体系,提高依法依标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专栏 |
权力运行监督 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标准化体系,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实施政府权力事项编码标准,制定政府权力公开规范、办事流程、管理权限取消和下放效果评估、运行监督等相关标准,实现依法行政、规范履职、廉洁透明、高效服务。 |
基本公共服务 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分类与供给、质量控制与绩效评估标准,制定、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社区服务、综合行政服务平台建设、检验检测共用平台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分类管理、服务规范标准,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
执法监管 强化节能节地节水、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和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保护、消费者安全等领域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制定、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基层执法设备设施、行为规范、抽样技术等标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
电子政务服务 实施电子公文、电子档案、电子证照、电子监察、电子审计等技术标准,开展统一电子政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统一身份认证和政府数据对外开放等标准化工作,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 |
信息安全保密 加强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保密检查监管、安全保密产品等标准化工作,增强信息安全保密能力。 |
四、重大行动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行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和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先进标准—技术改造—做强产业”模式,引导、推动重点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制定、实施先进标准,开展技术改造,有效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
(二)创新驱动标准化行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工程》,重点在云计算、新材料、3D打印、石墨烯等领域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科技计划执行与技术标准研制互动,开展企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现标准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有效对接,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按照“技术创新—标准转化—做优产业”模式,鼓励和支持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更加重视技术创新和标准研制,主导或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制修订,成为掌握国内外标准话语权的优势产业企业。
(三)农产品安全标准化行动。实施《创新型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在开展绿色增效、品牌建设、科技推广、主体培育、改革创新“五大示范行动”中,完善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的农产品安全保障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全市种植业、养殖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分别达到65%、80%以上,有效保障农产品安全,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努力实现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跨越。
(四)消费品安全标准化行动。以保障消费品安全为目标,建立完善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和市场准入、退出制度,促进消费品安全和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在重点消费品领域,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资源,研制、实施促进产业发展的设计、材料、工艺、检测等关键共性标准,提高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
(五)节能减排标准化行动。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强制性标准,引导节能减排推荐性标准实施,强化节能减排标准实施监督。开展节能减排标准化试点,把循环经济标准化作为国家和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标准体系,树立一批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单位。加大各行业节能、节水、节材、废物再利用、资源化等方面标准应用力度,提高节能减排效果。
(六)旅游标准化行动。以皇藏峪生态旅游区、砀山—-萧县黄河故道旅游区、五柳龙泉湖风景区、灵璧石和楚汉文化旅游区、宿州市博物馆景区、新汴河国家水利风景区、泗县石龙湖生态旅游区、砀山县天鹅洲景区为重点,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企业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一批标准化和名牌旅游企业。大力推进旅游国际标准的引入和实施,提升我市旅游业国际化、信息化、标准化、特色化水平。
(七)现代物流标准化行动。在全市物流产业以推广标准托盘及循环共用为重点,建立物流标准化体系,推进物流标准研制、实施、监督等各项任务。加强物流园区建设、托盘、城市配送物流车营运技术规范等重要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积极采用适合我市物流业发展的国际先进标准,促进物流标准推广应用,满足物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选择大型物流企业、配送中心、售后服务平台、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平台等,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
(八)政务服务标准化行动。以打造法治型、高效型、责任型、服务型、廉洁型“五型”政府为目标,按照“以相关国家标准为基础,以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及相关共性标准为核心,以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个性标准为补充,以统一的硬件、标识标准化为特征”的思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在全市范围对共同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服务时限及外观标识进行统一,推动市、县、乡、村政务服务标准化“四级联动”,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等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工作,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常态化、系统化和体系化,让企业和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九)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行动。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改革重点领域,强化规划、建设、管理与评价等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基本覆盖新型城镇化建设各环节,满足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的需要。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应用和实施,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标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新型城镇化规范、有序发展。
(十)标准化基础能力提升行动。以提升标准化发展的基础能力为目标,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和标准化知识培训工作,开展面向专业技术人员的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面向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标准化技能培训、面向政府公务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标准化知识宣传普及。筹建一批省、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高全市标准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水平。加快标准化服务业的培育和发展,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化信息咨询、试验验证、数据挖掘、知识培训等专业化服务,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技术解决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在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中的作用;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加大重要标准推广应用的协调力度。
(二)加大标准化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制定强制性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标准以及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化活动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
(三)加强标准化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化先进典型和突出成就,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广泛开展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化理念,营造标准化工作良好氛围。
(四)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市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地各部门分工负责,抓好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和重大行动的责任分解和落实,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推进本规划实施。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
各地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划,制定本地本部门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