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19〕83号)要求,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孙 洲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晓莉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潘 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陆 军 市委统战部一级调研员
邵长凯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 丽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赵 铭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淑和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李爱玲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
董 林 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
戴宝燕 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孙金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斌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佟 涛 市教育体育局二级调研员
吴春芳 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侯朝晖 市司法局副局长
柏 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 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战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顾庆林 市应急局副局长
李 昊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洪荣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熊振娟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朱庆明 市管中心副主任
刘 琦 宿州军分区保障处长
陈永波 武警支队副支队长
田庆永 市总工会二级调研员
晋 军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朱 峰 团市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任务,协调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熊振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公安部门负责户口整顿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二)各县区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也要相应建立普查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也可探索引入由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要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