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005-00066 信息分类: 直属事业单位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1-03-03 发布日期: 2021-03-03 16:2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供销社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供销社

来源:宿州市政府政务公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3-03 16:25 编辑:站管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供销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立足农村,服务“三农”,努力建设“新网工程”,着力发展合作经济,积极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宿州市农业产业化六大主导产业牵头单位之一,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机关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系统的发展规划,提出有关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根据市政府授权,承担全市棉花产业化经营牵头单位职责;对化肥、棉花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进行管理、协调。扶着本系统废旧金属、报废汽车拆解、烟花爆竹经营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和协调。

(四)负责编制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新网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五大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

(五)指导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坚持开放办社,协调社员社之间、社员社与不同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六)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知道全市供销社业务活动。加强专业合作服务、行业协会服务和农村综合服务,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七)监管本级社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行驶出资人职能。

(八)增加棉花产业化经营牵头单位职责;增加规划并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新网工程”)建设职责。

(九)加强农业专业合作服务的职责。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市供销社机关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7个,即: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科、综合业务科、财务会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机关党委。

三、办公地址

宿州市淮海南路与浍水路交叉口普文大厦六楼

四、办公时间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00--17:30(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0557—3903584(兼传真)

六、网站地址

http://coop.ahsz.gov.cn/

七、邮政编码

234000

八、办公邮箱

szsgxs2017@163.com

九、单位负责人

市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孟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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