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005-00101 信息分类: 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日期: 2022-10-12 11:2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宿州市政府政务公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0-12 11:21

根据《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宿发〔2019〕2号),设置宿州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机关职能

市应急管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及规程,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承担市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协调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发布灾情和预警信息;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

(三)统筹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

(四)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五)制定并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组织调配各类应急物资装备;指导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行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防治与救援职责。

(六)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

(七)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指导监督中央、省驻宿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八)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的落实;监督管理全市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的管理。

(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指导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3255809)。

(二)应急调度科(3255812)。

(三)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3255816)。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3255823)。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科(3255822)。 

(六)自然灾害和火灾防治管理科(3255819)。

(七)救灾和物资保障科(3255821)。

(八)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科(3255809)。

(九)行政审批服务科(3935702)。

(十)煤炭管理办公室(3255808)。

(十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255808)。

(十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3255826)。

(十三)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中心(3255815)。

机关党总支。

三、办公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与通济二路交叉口西南角市民政局东侧裙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7-3055809,传真:0557-3255800,邮编:234000。

六、网站地址

http://safety.ahsz.gov.cn/index.html

七、单位负责人

宿州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祖洪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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