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1903-00041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03-11 发布日期: 2019-03-11 16:42
文  号: 宿政发〔2019〕4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应精简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应精简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政府政务公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3-11 16:42 编辑:admin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应精简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应精简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宿政发〔201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皖政〔201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决定调整市直5家单位的5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承接行政权力事项3项,均为行政许可事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精简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落实到位。

附件: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应精简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_20190603100219.pdf

 

 

 

 

2019年3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