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建设方案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建设方案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
平台升级改造 建设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秘〔2017〕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宿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宿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62号)等精神,加快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建设,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为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注重资源整合,优化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简化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流程,促进网上政务服务运行规范、程序严密、过程透明、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为推进政府治理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政务服务标准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审查工作细则标准化、考核评估指标标准化、实名用户标准化、线上线下支付标准化等,让企业和群众享受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精准化。按照公众和企业办事需求,群众“点餐”与政府“端菜”相结合,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和审查工作细则流程相融合,删繁化简,去重除冗,减条件、减材料、减环节,实现政务服务精准供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政务服务便捷化。以用户为中心,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流程,提供个性化政务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理。创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对政务服务办理过程和结果进行大数据分析,创新办事质量控制和服务效果评估,大幅提高政务服务的在线化、个性化、智能化水平。
——政务服务平台化。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体系。着力破解“信息孤岛”,建成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统一支付体系、统一电子证照库,推动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促进实体办事大厅规范化建设,公众和企业办事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政务服务协同化。运用互联网思维,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过程中,推动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作。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借助社会资源和智力,加快政务服务方式、方法、手段迭代创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好的“互联网+政务服务”。
(三)基本原则。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62号)要求,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基本采用“统分模式”,除部分关键技术支撑平台将由省级统筹建设外,其他主要功能平台(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等)由我市依托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项目独立建设。市级各平台通过省、市两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实现市级平台的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和办理事项等信息与省级平台交换共享。平台建设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图1 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示意图
此外,市直部门没有业务系统的需统一使用市级平台,有业务系统或已开展网上政务服务的,要做好与市级平台的对接工作,整个平台将满足我市所辖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整体需求,县(区)及以下不再单独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二、工作目标
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省、市两级建设。我市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规范,同步建设市级平台。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年底前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改造市级政务服务门户,接入省平台。二是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完成数据交换系统建设改造工作,11月底前完成与省共享平台对接联通,实现省市两级数据互联互通。三是建设改造关键技术支撑体系。年底前完成用户管理系统改造并接入省平台。四是明年6月底前完成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建设。明年6月底前完成覆盖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标准化工作,建成覆盖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
三、总体架构
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地市级、县级、乡级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和反馈,并将综合受理窗口延伸至社区(村)。依托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与省级平台、国家级平台的数据交换,提供地市级范围内基础数据共享共用,实现平台与本级部门纵向系统的衔接与整合。
平台整体架构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以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体化办理为核心,以整合政务服务数据,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为支撑,结合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关键技术,将平台架构分为基础设施层、网络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业务应用层、用户服务层、标准规范与管理制度和安全与运维保障体系。如图2所示:
图2 总体架构图
(一)基础设施层。
基础设施包括网络、服务器、安全等硬件基础设施,依托政务云平台进行集约化部署建设。网络方面,政务服务的预审、受理、审批、决定等依托宿州市统一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服务的咨询、预约、申报、反馈等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二)数据资源层。
数据资源层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交换,汇聚政务服务事项库、办件信息库、监管信息共享库、信用信息库等政务服务业务信息库,共享利用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共同构成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为政务服务提供统一的数据共享能力支撑。
(三)应用支撑层。
应用支撑层是整个平台的业务共享能力中心,其由政务服务基础支撑平台和共享能力开放平台两部分构成,政务服务基础支撑平台既包括电子印章、工作流、电子表单、消息中心等各种通用组件服务,也包括统一用户认证中心、运行监控、支付平台和物流平台等中间支撑系统。共享能力开放平台作为统一对外的能力平台,提供统一的服务能力和集成能力。
(四)业务应用层。
业务应用层包括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数据分析展示系统和政务服务功能拓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电子监察、电子证照管理、政务数据分析展示等功能。
(五)用户及服务层。
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包括用户注册、办事指南、事项申请、用户互动、办件查询、服务评价等,自然人和法人可通过电脑、移动终端、智能化政务服务大厅、呼叫热线等多种渠道访问。
(六)标准规范与管理制度。
包含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的业务规范,政务服务平台技术规范,以及管理制度规章等内容。
(七)安全与运维保障体系。
包含了安全组织、安全策略、安全技术和运维保障体系。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核心系统按照不低于三级防护要求建设和防护。
四、重点任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主要实现政务服务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等功能,主要由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四部分构成,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一)政务服务门户。
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是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为公众提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入口,公开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为公众提供智能引导式在线办事导航,通过智能问答模拟真实互动场景,指引用户填写申报信息。为注册用户提供专属的办事数据存储和应用空间;提供材料库管理,实现材料复用;提供个人电子证照库,实现电子证照用户端保存,以便复用。提供清单公开、网上办事、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咨询投诉等相关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与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应在服务引导、同源数据发布层次上进行充分互联、集成。建设内容包括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微门户和智能化政务服务大厅。
1.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网站。
宿州市网上政务服务门户网站遵循“同级网上政务服务只能由1个门户提供服务”的原则,市级政务服务门户的主要栏目设置、结构布局及页面风格要与省政务服务门户保持统一。县(区)、乡镇(街道)统一使用市级政务服务门户。网上政务服务门户网站要实现与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对接和前端整合。政府门户网站是总门户,用户通过点击“网上服务”栏目进入政府门户网站二级主题导航页面,通过导航页面的主题分类或搜索找到自己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进入政务服务门户三级页面,该页面是政务服务门户提供的办事服务页面,再次点击办事指南或在线办理即可实现网上办事。
2.政务服务移动APP。
建设宿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移动APP平台,为全省所有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移动APP构建和访问服务。将事项发布、办件查询、表单预填、预约、咨询投诉、服务评价、支付缴费、结果查询等服务集成到移动端,拓展公众访问渠道,将便民服务落到实处。互联网政务服务移动APP要集成到第三方服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是必选项,其他用户较多的平台可以酌情添加。
建设本级政务服务APP平台,其主要栏目和技术规范要和省政务服务APP统一,其页面风格应具有地方特色,同时要求以H5页面或接口方式接入省政务服务APP。县(市、区)使用市级汇聚平台。如图3所示:
图3 政务服务APP建设模式示意图
3.微门户。
建设微信公众号,将事项发布、办件查询、表单预填、预约、咨询投诉、服务评价、支付缴费、结果查询等服务集成到移动端,拓展公众访问渠道,将便民服务落到实处。
4.智能化政务服务实体大厅。
智能化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主要实现总台咨询、总台登记取号、自助政务一体化、信息公开、材料电子化及共享、多渠道评议、触摸、智能语音引导、大屏幕显示、视频监控、数字考勤、远程会议等服务,提升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的服务能力。
(二)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政务服务管理包括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电子监察、电子证照管理等基础功能和并联审批拓展功能。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采用统分结合方式建设,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政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申报和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办结、收费、取件等全流程电子化流转,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向村级延伸。按照省级平台的相关要求和规范,建设市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市级各部门、所辖县(区)、乡(镇)内部审批流程网上运行管理。各县(区)使用市级统建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应与同层级政务服务门户对接,通过数据接口实现由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向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单向推送;政务服务门户动态信息(申请信息、预约信息、咨询信息等),通过数据接口实现与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双向交互。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通过数据接口实现与本级业务办理系统的双向交互。
1.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
全省统一建设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是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电子监察管理的基础。省、市、县、乡四级政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库管理,系统应具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和事项动态更新管理功能,记录政务服务事项的应用情况。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全省统一建设,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县、乡分级负责政务服务事项信息的管理和动态更新。
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统一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政府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办理、运行的全部信息梳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库,为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开、办理、运行提供统一的依据和基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目录清单管理、实施清单管理、清单发布管理、综合查询、统计分析、数据质量控制等。
2.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
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包括网上预约、受理、审核、审批、收费、送达、评价等环节的管理,以及对咨询、投诉、建议等互动服务的管理。系统可拓展集成大厅各类智能化设备,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体化办理,同时支持对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可进一步拓展并联审批功能,支撑企业设立登记多证合一、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等拓展应用。
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由省市分级建设,按照省级平台的相关要求和规范,建设市级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县(区)统一使用市级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
3.电子监察系统。
电子监察是指对政务服务事项运行全过程进行网上监察,涵盖事前、事中、事后,是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公开、透明、高效运行的有效保障。
电子监察系统采用省市两级架构,统一标准、两级建设、两级管理,县(区)直接使用市级监察平台。建立“三级监察”、“三级联动”电子监察机制,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依托平台负责开展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运行的日常监察工作,同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日常监察工作进行监管和督促指导,对政务服务事项运行率、结果否定率、事项预警率、事项运行监察异常率等方面加强监督;同级监察机关(机构)负责对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的监察结果再监察。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包括监察规则设置、运行监察、预警纠错、投诉处理、效能管理、申诉管理、统计分析等。
4.电子证照管理系统。
电子证照是以数字方式存储、传输的证件、执照、批文等审批结果信息,是支撑政务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电子证照是按照规范,由审批平台结合审批结果和相关部门的基础数据库生成的结果数据,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提供数字证照的生成、管理、验证、共享服务,满足政务部门审批过程中的证照管理、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辅助录入等需要。
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省市分级建设。要将市级证照目录和证照服务接口汇聚到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统一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三)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
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是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进行内部审批的专业系统,分为省级统建业务办理系统和市级统建业务办理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办理系统合并。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内容包括业务流程、电子表单、统计分析和公共接口设计开发等,其中业务流转应遵循政务服务实施主体各项业务的内部流程和实际工作需要,具有流程控制、收费管理、文书管理、权限管理、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该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过程网上办理、全程记录、全程留痕等功能。
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省市分级建设,我市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在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建设市级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实现市级各部门、所辖县(区)内部审批流程网上规范运行。
(四)政务信息资源中心。
政务信息资源中心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交换,汇聚共享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以及政务服务事项、办件信息等业务信息,实现数据资源共建共享,为政务服务提供统一的数据支撑。
1.资源汇集库。
基于原社会服务管理项目已建的数据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符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的资源汇集库。资源汇集库是为了保证数据移动的顺利进行而开设的阶段性数据存储空间,它是业务系统原始数据进入数据中心前的缓存区。需要进入数据中心的各个业务系统的数据,首先由交换平台快速传输到资源汇集库,然后在资源汇集库中经过清洗、转换、映射等复杂的数据移动处理,转移到业务共享库中。从业务系统到资源汇集库的数据传输,会避免进行复杂的数据处理,以保证数据的快速导入,尽量减小对业务系统造成的压力。原始库的数据有关系型和非关系型两种不同存储方式,分别对应于不同业务系统的数据源。
2.业务共享库。
基于原社会服务管理项目已建的数据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符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的共享库。业务共享库是根据政务资源目录的结构进行组织,按照各个业务数据,进行清洗比对,统一标准结构生成的业务共享数据,用于支撑主题类、专业类的应用。
3.人口库。
基于原有的一库一平台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符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的人口库。依托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汇聚公安、卫计、人社、民政、教育、统计等部门有关人口的基本信息以及户籍信息、出生信息、家庭成员信息、社保信息、养老信息、信用信息、婚姻信息、教育信息、就业登记信息等扩展信息,以身份证为核心,按照物理集中和逻辑集中相结合方式,建设人口基础信息资源目录,并对数据的共享、利用进行统一管理。
4.法人库。
基于原有的一库一平台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符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的法人库。通过汇聚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信息、民政登记的社团法人信息、编办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形成涵盖法人基本信息、经营信息、市场监管信息等资源,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核心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资源目录。
5.电子证照库。
包含证照编号、证照内容信息、证照信息文件、证照样式、电子证照文件的索引。在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基础上,梳理权力运行过程中所需要以及所产生的证照信息,依托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进行采集汇聚,并进行统一编码,最终形成电子证照目录,按照省级标准,省市分别建设,实现全省统一,全国互认。
6.政务服务事项库。
政务服务事项库是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电子监察管理的基础。市、县、乡政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库管理,系统应具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和事项动态更新管理功能,记录政务服务事项的应用情况。
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统一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市级按照统一标准,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办理、运行的全部信息梳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库,为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开、办理、运行提供统一的依据和基础。
7.办件信息库。
办件信息库汇集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政务服务运行时的申报、受理、办理、反馈、管理全流程信息,包括办件的基本信息、过程信息、结果信息和结果文档等,提供分级分类查询、报表统计、图形分析等服务,为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查询、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电子监察提供数据支撑。
办件信息库全省统一标准,省市分别建设,通过各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全省政务服务办件全流程数据的实时汇聚。按省统一标准实现数据交换,将使用市级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的事项办件信息交换至省统一政务服务办件信息库。
(五)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对已建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项目中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符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是全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动全市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共享交换,逐步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包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门户、数据交换管理系统。
1.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
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标准体系,对相关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编目,生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记录政务信息资源结构和政务信息资源属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是向信息提供者提供政务信息资源动态调整、更新的平台。
2.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门户。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门户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为政府各单位提供政务信息资源查询、订阅、下载、反馈、申请审核等功能,结合数据交换管理系统实现政府各单位之间信息的共享交换。
3.数据交换管理系统。
数据交换管理系统包含了数据共享系统和数据交换系统两大块,其中数据共享系统包括服务注册、服务编排、服务发布、服务订阅、服务控制、服务监控等功能;数据交换系统包括交换适配、前置交换、交换传输和交换管理等功能。通过将分散的、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构建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省直部门垂直系统及市级各部门的业务系统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
(六)政务服务基础支撑平台。
1.统一用户认证平台。
对已建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项目中的统一用户认证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符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的全市统一的用户认证平台。包括面向互联网用户(自然人和法人)的用户认证平台、面向政府工作人员的用户认证平台,保证1个互联网用户在全省只用1个用户身份信息。面向互联网统一用户认证平台采用省市分别建设的方式,省市分别建设本级用户认证平台,市级存量用户信息须按标准规范交换至省级用户认证平台,新增注册用户通过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注册,市级门户直接嵌入省级门户注册页面,新增注册用户信息实时推送至市级用户认证平台,支撑市级平台应用。
2.统一消息中心。
为平台中各业务平台之间提供统一消息转发和存储服务,实现整个平台中各业务系统消息类型的适配和信息交换。可直接利用市数据中心建设的统一消息中心。
3.运行监控中心。
为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运行监控中心针对平台涉及的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系统进行全方面集中监控。可直接利用市数据中心建设的运行监控中心。
4.电子印章系统。
电子印章系统实现对电子印章从申请、审核、制作、备案、发放、授权、挂失、销毁等全程动态管理。电子印章系统采用全省统一标准、各地市分级部署的建设模式,实现签章互认。
5.网上支付管理系统。
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的支付入口,为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提供融合支付、对账、退付等服务,以及线上、线下整合的多渠道支付。最大程度上满足社会公众、企业的网上支付需要。
6.物流配套管理系统。
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第三方物流服务,实现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的传递交接,提供便捷化服务。依托第三方建立统一的物流服务系统,并与网上支付对接,实现网上支付与物流对账,物流传递包括申请材料递送、审批结果递送。物流管理系统省市分级建设。
7.政务服务平台考评系统。
为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应用,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得以有效使用,根据安徽省针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建设政务服务平台考评系统,包括评价指标管理、绩效考核管理、考核设置、分析统计等功能模块。以评价考核为手段促进各部门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政务服务供给质量,提升群众获得感。
(七)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展示系统。
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展示系统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业务数据分析。
包括总体概览,以全市地图方式集中展示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业务数据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事项总量、业务受理总量、服务事项平均办理时长、业务投诉量、监察数据等。多维分析,多维分析能够按照不同的展现需要,生成多种样式的报表和图表。多维分析的维度需要包括:事项类别、事项类型、服务对象、特定对象、服务部门级别、服务部门名称等。
2.政务服务网门户运维数据分析。
网站数据分析指标应包括:综合浏览量、访问人次、访问人数、平均停留时间、平均页面访问数、页面点击量、搜索来源比例、导航有效度、站内搜索人次等。
3.数据挖掘分析。
基于数据算法指标模型,针对特定的业务场景进行特定业务模式的数据挖掘分析,起到挖掘预判的作用。为个人、法人提供更好的主动式服务。个人行为分析:针对个人的办事行为,进行主动办事服务的推送,并针对行为开展相应的主动服务。政务服务模型分析:开展专题性质的政务服务资源分析,为政务服务发展提供分析预测功能。伴随业务分析的不断展开,不断开展相应的数据挖掘分析应用。
4.基础库数据和交换数据分析。
基于集中整合的各类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按照区域、行业、类型、行政行为(审批、监察等)等维度进行统计,提供简单易用的图形化工具,用可视化的方式直观简洁展示分析结果,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如:人口数据,包括人口总量信息、流动人口信息、人口婚姻信息等;法人数据,包括法人总量信息、法人类型信息、税务信息等;证照数据,包括证照类型及数量情况等;电子监察数据,包括业务监察情况、投诉举报情况等;交换数据,包括省市数据交换的数据信息等;对后续接入的应用系统,支持按不同维度的应用分析。
5.系统建设内容应支持。
数据集成处理、数据开发、算法指标模型设计、数据可视化引擎、大数据计算引擎等。
(1)数据集成处理。对各行业、各部门、各业务系统(办件系统等)的各类结构化、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数据通过数据抽取、数据推送和数据镜像等手段,按照全量、增量同步的方式,分类汇聚。
(2)数据开发。通过数据清洗、数据转换对数据进行分析二次加工开发。
(3)算法指标模型设计。数据建模计算包含特征提取、算法选择、模型建立、大规模演算、回归验证等过程。
(4)数据可视化引擎。具备面向大数据的信息可视化常用及主流展示方式,包括文本可视化、网络(图)可视化、统计数据可视化,时空数据可视化、多维数据可视化,地理数据可视化等,支持使用动态图表,支持动态实时显示发布数据。
(5)大数据计算引擎。支持海量的数据存储和极速的查询响应。在数据存储模型上,采用自由灵活的关系模型存储,使用SQL进行自由灵活的计算分析,无需预先建模,而利用分布式计算技术,支持千万级高并发实时OLAP多维分析,实现毫秒级响应速度。大数据计算引擎采用MPP分布式数据库架构,同时支持以下要求:完全对等的无共享架构,支持将多个节点组织为一个并行计算网络,通过分布负载到多个数据库服务器主机,实现存储和处理大规模的数据,对外提供统一的数据库服务。支持海量数据存储和处理,满足高并发处理、高性价比、高可用性等方面的需求。数据分布支持多种数据分布,包括HASH分布、范围分布和随机分布;支持表的水平分区、垂直分区和多级混合分区,并提供了数据分布和数据分区的组合支持,提供了极高的灵活性。支持执行计划并行处理,支持数据库的并行查询。高可用支持,需要配置数据守护,即使出现单机故障,也不会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一旦主机出现故障,对应的备机会自动切换为主机继续提供服务。具有图形界面性能监控工具,可以监控MPP的站点分布、数据分布、消息分发等,并能对MPP系统中各节点运行时的线程、会话、事务、SQL、内存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用直观的数据表或图表方式进行展现。支持并行高速数据装载,只要登录MPP的任意一个节点就可以进行数据装载,无需额外的数据分发服务器。
(八)政务服务拓展应用。
1.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管理系统。
通过对大型项目申报需求的调研分析,并联审批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方便用户申报,实现统一收件、统一受理、并联审批、联合勘探、统一收费、统一出证;灵活调用数据中心、电子证照库、材料库的相关数据,提高审批效率;统一监督,缩短审批时长、提升并联审批效能。
通过对并联审批管理系统的深入开发建设,拓展投资项目业务应用,采用信息化的手段进一步改善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行政审批过程,为投资项目实施及审批过程提供支撑。通过对全市投资建设项目业务事项的梳理及定制化开发,实现电子化的管理,有效促进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全生命周期的顺利运行,为投资建设项目提供有力保障。
2.智能数据对接平台。
通过智能数据对接平台,可实现两个不同业务系统之间的快速打通,通过平台做些简单的配置即可实现信息系统间的数据实时获取、精准融合和跨系统无缝集成,在不改变业务系统已有的运行模式下,完成孤岛系统之间的业务打通。解决政务服务中存在的业务对接难、数据共享难的“两难”问题。
3.联办专题服务系统。
联办专题服务系统主要涉及的是联办事项。即由多个部门办一件事、多个部门办多件事的两种情形。初步统计,市级部门事项包括投资项目审批、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等21个事项。此外,还包括单个部门单个事项在办理中需要多部门数据协同、信息共享的办事项目。
联办专题服务系统通过数据交换平台,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与各省市级业务系统对接。
(1)统一受理模式:一窗受理平台实现统一收件受理,将受理信息推送到各个自建系统,自建系统完成后续审批,将办理过程状态信息实时回传到一窗受理平台。
(2)系统嵌入模式:采取单点登陆方式实现对接,由一窗受理平台产生统一受理编号,在自建系统中受理、审批,将办理过程信息实时交换到一窗受理平台。
(3)数据交换模式:在自建系统中完成受理、审批,办理完成后将流程结果信息实时交换到一窗受理平台。
4.中介专题服务平台。
随着我市行政审批的不断深入和改革,现在提升行政审批效率的重点已由原来单纯的缩短部门内部审批时限变为了提高审批流程外的服务效率。而流程之外的服务大多数由中介机构提供,因此,本次项目建设重点就是为加强中介机构的清理与公开、管理与监督,使中介机构的服务能看得到、摸得着。逐步使中介服务与市场相结合,形成一套健全的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按照统一部署、分级授权、高度整合、逐级管理的原则来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府配合,实现市、县两级覆盖。
(九)事项开发。
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是对政务服务目录清单中本机构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细化完善,省清单要素包含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事项类型、实施编码、行使内容等47项全要素。实施清单是编制政务服务指南,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运行管理的基础。办事项开发就是针对具体的单个办事项的表单和流程进行软件开发工作。
(十)基础设施建设。
1.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
省电子政务外网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的模式进行建设。市级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建设目标,依据国家和省外网建设技术规范,在现有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各级政务外网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专线或移动安全接入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快向街道、社区、乡镇及中心村延伸;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加强外网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依托政务外网建设统一互联网出口,逐步缩减各政务部门自建的互联网出口数量;强化运维服务体系建设,将市级网管中心建设成与省级网管中心协同一致的政务外网网络管理平台。
2.政务云平台。
政务云平台的建设目标是利用云计算技术,把服务器、网络、存储等资源统一接入管理,实现资源的统一调配,快速部署和弹性扩展。同时,通过政务云平台对现有信息化系统进行有效整合,满足“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和未来扩展的需求,现有政务云平台服务器和数据库等资源已不能满足未来扩展的需求,需对相关硬件资源进行扩容。
五、建设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
按照国家、省对平台建设标准规范与管理体系要求,建设宿州市标准规范与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平台技术、数据、业务应用、管理、服务和安全标准,其目的是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确保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建设安全与运维保障体系,包括安全防护、安全管理和运维保障三大部分,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