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
宿政发〔202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情况,市政府组织对原有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重新进行梳理审核,形成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经2020年4月2日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列明服务指南、审批流程图、承诺时限等,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部门要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以及监督检查评价等进一步规范,建立健全台账资料,筑牢行政许可规范化基础。
三、各部门不得在公开的目录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许可,对已取消和转变管理方式的许可事项,不得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明减暗增、自行将部门行使的许可事项下放县区实施或由县区初审等问题。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健全行政许可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力度,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行政许可制度。
《宿州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2019年本)》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和有关部门网站发布。本清单公布后,《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宿政发〔2018〕20号)即行废止。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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