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
目录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
宿政发〔202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运行,助推“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要求,市政府组织梳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经2020年4月2日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清单信息公开工作
各部门要通过部门官网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在目录清单基础上,结合“减证便民”工作结果,细化优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要素,修改完善实施清单,及时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同步同源发布,做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查询、可互动、可追溯,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
三、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依照《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任务分工,参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程序,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动态管理。
《宿州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19年本)》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和有关部门网站发布。本清单公布后,《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18年本)的通知》(宿政发〔2018〕21号)即行废止。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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