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1612-3443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布机构: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12-05 发布日期: 2016-12-06 15:26
文  号: 宿政办秘〔2016〕127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智慧消防安全服务云平台进一步加强消防社会化管理的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市消防支队 政策咨询电话: 0557-2559024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智慧消防安全服务云平台进一步加强消防社会化管理的意见

来源: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6-12-06 15:26 编辑:政府办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智慧消防安全服务云平台进一步加强消防社会化管理的意见

宿政办秘〔2016127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社会化管理,提升社会消防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广应用智慧消防安全服务云平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以智慧消防安全服务云平台为抓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标准化、监管流程化、岗位责任化、基础信息化,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智慧消防安全服务云平台运作模式

智慧消防安全服务云平台面向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社会单位开放权限,主要设置政府督导行业监管消防监督单位应用消防培训等五大模块,在手机端和PC端同时运行。

政府督导模块包括:政府专项通知公告、年度工作计划、专项治理、隐患督办、工作提醒等内容。各级政府根据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年度或阶段性消防工作计划,实时在线调度任务完成情况,全程监管所辖区域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

行业监管模块包括:行业年度计划、任务派发、专项治理、隐患督办、检查情况、工作提醒等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消防检查任务和工作要求,在本行业内部分配检查任务,实时在线监管本行业、系统内单位履职情况,对未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或火灾隐患到期未及时整改的单位,系统会将信息自动发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可实时查看单位每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下达隐患督办通知,情况严重的,现场查看督办。

消防监督模块包括:组织机构、消防基础、监督检查、网格监督、举报投诉等内容;公安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的消防基础数据包括单位、建筑、消火栓、灭火器等进行维护更新,按照消防法要求,定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消防隐患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责令处罚,并对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以及消防安全指数统计排名,定向推送检查任务,应用执法终端,轨迹查询功能,对消防民警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探索举报投诉派出所民警现场核查机制,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委派属地派出所民警现场拍照核查,查处属实上报大队处理,不属实直接告知举报人,避免虚假举报造成消防监督警力浪费。并在宿州一村一警网格化管理机制基础上,按照综治网格划分原则,重新划分城区网格,实现与综治网格对接。

单位应用模块包括:单位互动管理、服务机构互动管理等功能模块内容。对社会单位及服务机构发布相关通知预警信息、相关消防事务的处理情况等,社会单位可以通过系统平台对本单位的单位信息、日常消防检查情况等进行维护,并开设相关模块,让社会单位与消防监管部门实时互动,征集社会单位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全民培训模块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火灾案例分析、消防常识、在线考试等内容,具备对建(构)筑物消防员持证上岗和新员工岗前培训全程监管及实现远程教育和全民消防大培训功能。

三、工作职责

(一)各级政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利用云平台实时在线调度下级政府、部门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程监管所辖区域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研判火灾形势,有针对性地部署消防工作;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应用云平台,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行业内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结合具体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或联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检查中发现或消防部门通报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及时向消防部门反馈。明确内部工作流程,安排专人负责云平台管理、维护,每日登录平台,实时掌握系统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督促单位做好消防工作。

(三)社会单位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检查计划,利用云平台预警机制实时掌握检查情况;单位检查人员根据检查计划,利用巡查标签,加强重点区域巡查检查,并实时上传隐患照片,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指派相关部门整改,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云平台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调度平台应用情况。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各职能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加大对辖区社会单位和行业管理对象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动云平台应用全面覆盖。乡镇(街道)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或安监办,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落实智慧消防安全服务云平台实施方案请于129日前报市消防支队。联系人:孙阳阳,联系电话:13733088119,邮箱:isaacrain@163.com,传真:0557-2559024

(二)加强培训指导。市公安消防支队要牵头做好云平台应用培训工作,做好协调服务和技术支持,保障推广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训,并做好辖区及行业管理单位的组织参训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辖区及行业内单位监督管理,定期研判分析火灾形势,全力解决较为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火灾隐患。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每日登录,实时录入消防安全信息数据,随时了解本辖区、本行业和本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状况;制定平台管理办法,保障平台规范运行,实现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单位和消防部门信息互联、资源共享,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维护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四)加强督导调度。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及时督导工作进展。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5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57-123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