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直幼儿园 > 校园安全 > 安全管理

市直幼儿园户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市直幼儿园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7-15 11:25 编辑:市直幼儿园

一、总则

1. 目的:规范幼儿园户外活动安全管理,预防意外事故,保障幼儿生命安全与健康,确保户外活动科学、有序开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户外活动,包括晨间锻炼、户外教学、游戏活动、远足等,以及户外场地、器械的安全管理 。

二、活动前准备管理

(一)环境与器械检查

1. 场地检查:教师每日提前30分钟检查户外场地,确保地面无积水、碎石、玻璃等尖锐物;大型玩具(滑梯、秋千、攀爬架)螺丝无松动,连接处无断裂;沙池、水池无杂物堆积,周边防护设施完好。

2 . 器械排查:对球类、跳绳、平衡木等器械进行功能检查,禁止使用破损、老化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械;危险器械(如投掷类器材)需在教师严格监控下使用。

3. 天气评估:关注天气预报,遇暴雨、雷电、高温等恶劣天气,及时调整或取消户外活动;高温天气提供遮阳设施及充足饮水,低温天气提醒幼儿增添衣物。

(二)幼儿状态确认

1. 健康检查:活动前观察幼儿精神状态,询问是否存在身体不适(如头晕、腹痛等),对身体欠佳幼儿安排适宜活动或休息。

2. 着装要求:提醒幼儿穿着轻便、舒适、防滑的运动鞋,避免穿带有长绳、珠子等易缠绕或吞食的衣物;根据活动类型取下项链、手链等饰品。

(三)活动方案规划

1. 方案设计:教师根据幼儿年龄特点、体能状况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内容、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复杂活动需提前进行场地演练。   2. 风险评估:对高风险活动(如攀爬、跳跃)进行专项风险评估,设置安全防护区,配备充足的保护设备(如缓冲垫、安全绳)。

三、活动中安全管理

(一)人员配置与职责

1. 教师分工:户外活动实行“主班 + 保育员”协同管理,教师与幼儿比例不低于1:15;主班教师组织活动,配班教师负责场地巡视,保育员关注幼儿身体状况。

2. 全程监护:教师严禁擅自离岗、聊天或使用手机,视线全程覆盖所有幼儿;分组活动时确保每组至少有一名教师看护,避免幼儿脱离监管。

(二)活动规范执行

1. 规则讲解:活动前向幼儿示范正确玩法,强调安全规则(如不推搡、不擅自离开活动区域),对违反规则幼儿及时教育引导。

2. 动态管理:实时观察幼儿活动强度,对体力不支、情绪异常幼儿进行干预;发现器械损坏、场地隐患立即暂停活动并上报。

(三)突发事件应对

1. 意外伤害处理:若发生擦伤、扭伤等轻微伤害,保健医生第一时间进行消毒、包扎;遇骨折、昏迷等严重情况,立即拨打120,同时通知园长及家长,保护好事故现场。

2. 幼儿走失防范:活动前清点人数,活动中每15分钟进行一次点名;若发现幼儿走失,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分组搜寻并上报。

四、活动后管理

1. 幼儿整理:活动结束后组织幼儿进行放松活动,检查衣物、鞋子是否整齐,观察幼儿有无异常表现,及时更换汗湿衣物。

2. 器械与场地整理:引导幼儿协助整理器械,分类归位并清点数量;教师检查器械损耗情况,记录报修;清理场地杂物,关闭电源、水源等设施。

五、户外场地与器械管理

1. 日常维护:后勤部门每周对户外场地、器械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大型玩具结构稳定性、地面防滑性;每月邀请专业机构对器械进行安全检测,留存记录。

2.  隐患整改: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设置警示标识,暂停使用并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无法修复的器械及时报废更新。

3. 特殊区域管理:沙池定期消毒、清理,水池非活动时间保持干涸并上锁;危险区域(如围墙边、陡坡处)设置防护栏及警示标语。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

1. 幼儿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户外安全主题活动,通过情景模拟、动画视频等形式,教授幼儿防摔倒、防走失、应对陌生人等自护技能。

2. 教职工培训:每学期组织2次户外安全专项培训,内容涵盖应急处理流程、急救技能(如心肺复苏、海姆立克法);每年开展2 - 3次户外安全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七、安全责任与监督

1. 责任落实:实行安全责任制,园长为第一责任人,与教师、后勤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

2. 监督检查:成立安全督查小组,采取定期检查(每月1次)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活动组织、器械维护等进行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绩效。

3. 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的,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