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106-00028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06-20 发布日期: 2021-06-22 15:4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回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回复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6-22 15:4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胡仲莉代表: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次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9号提案,市生态环境局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区饮水安全防护的建议”,结合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

一、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市城区饮用水源目前全部取自于城西水源地即桃园到西二铺的水源分布带,该水源地是宿州市城区目前唯一使用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为地下水型,水质类型为孔隙承压水。城区取水主要集中在京台高速公路以西三八办事处境内约10k㎡范围内,共有3个供水厂,新水厂(有供水井55眼)、一水厂(有供水井8眼)、汴北新水厂(有供水井27眼)。其中新水厂、汴北新水厂和宿州市城区备用水源井2016年完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于2016年12月30日由省政府正式批复(批复文号:皖政秘〔2016〕254号)。今年,一水厂已服役41年,设计供水能力500万吨/年;新水厂已服役19年,设计供水能力约3000万吨/年;宿州市汴北水厂已经服役7年,设计供水能力约为1825万吨/年,全部抽取地下水,据饮用水水源评估2020年系统数据,宿州市供水公司2020年全年供水4643.4万吨,其中一水厂供水369.7万吨,新水厂供水3009万吨,汴北水厂供水1264.7万吨,服务总人口约60万人。宿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供的2020年监测数据显示,全市地下水水质(包括7月、10月的2次水质全分析)全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水源取水量保证率、水源达标率均达到100%。多年来,我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为良好以上。

二、强化硬件防护保障饮水安全

(一)强化水源硬件保护措施

1.水源井结构:水源井相互独立,水源井上部用护壁管(螺旋钢管)入岩石,并用混凝土封闭,与土层完全隔离,浅层地表水无法渗入井内。

2.物防:每眼水井均提高井台,防止地表水倒灌污染,并台上安装钢结构封闭式泵座,另加装钢结构水源保护罩。井房和泵房周边全部用围墙隔档,围墙设立警示牌,入口有门锁。

3.技防:水源井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可对水源井环境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由市供水公司进行统一监管。

4.人防:市供水公司统一调度部署,泵房安排值班人员,并制定了泵房巡视制度,设专人24小时巡查看守。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

市环境监测站每月对饮用水水源井水质进行监测一次,每年(7月、10月)开展一次水质全分析,多年来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未发现水质污染现象。

三、多措并举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随着城区人口增加,我市城区集中供水需求急速增大,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工作,全力保障饮水安全。

一是按照市环委办下发的《关于完善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效巡查机制的通知》,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环境监察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对可能影响饮水安全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等进行重点监管,消除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污染威胁。按照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和通讯等储备,逐步建立预测、预警体系。

二是委托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进行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并于2020年6月份编制完成了《宿州市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报告》,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三是规范保护区划分工作。我局统筹谋划,保障第四水厂的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并对主城区饮用水水源井进行全面调查评估,重新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重新测绘保护区矢量数据,更新水源保护区的标志标识及警示标志,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水源的系统化、信息化保护水平。目前,市第四水厂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市主城区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方案以及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图绘制方案初稿均已完成,均按照工作进度安排有序推进。 

四是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周边居民的宣传,提高群众饮用水安全保护意识,努力实现人人参与水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政协代表提出的建议,结合淮水北调、引江济淮以及其他水利工程,将流域朱仙庄-芦岭塌陷区等水系连通、清理疏通,解决河流水体不活、生态水位不足、水体自净能力弱等问题,保障水系之间通道畅通,有效调节河流水量水质。通过实施水利工程进行流域水生态修复,并解决因缺乏水利设施留不住水而导致的城市工程型缺水问题。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巡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防水污染地污染事件发生,保障城区饮水安全。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57--391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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