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011-00015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8-12 发布日期: 2020-08-12 16:3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回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回复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8-12 16:32 编辑:生态环境局

梅国庆代表: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97号提案,市生态环境局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跨界河湖生态补偿机制,联防联控协同治理跨界河流的建议”,结合我局管理职能,现回复如下:

一、稳步推进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

宿州市是安徽省最北部地级市,地处淮北平原东北部,跨界河流较多,水污染防治工作较为复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343号)等要求,2019年1月我市实施了《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2020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宿州市沱湖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以县区(市管园区)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明晰属地管理责任。

根据《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全市共设置了23个生态补偿断面,基本涵盖了四县一区以及市管园区主要河流断面。根据《宿州市沱湖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在沱河、唐河和北沱河流域上下游共设置10个生态补偿断面,涵盖市高新区、埇桥区、灵璧县、泗县。补偿断面水质目标全部为Ⅲ类。补偿(赔付)系数按区域污染负荷设定补偿(赔付)系数,除樊集断面作为泗县唐河和北沱河共同的出境补偿断面系数为1外,其余断面系数均为0.5。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水环境管控和水质目标考核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和水陆并重的原则,合理调整断面设置,每月对生态补偿断面监测一次,每月核算各生态补偿断面的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额,认真做好补偿断面数据核算技术支撑工作;市财政局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全力保障财力。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每月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通报断面生态补偿资金情况。

二、扎实开展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工作

2016年,我市分别与徐州、淮北、蚌埠签署了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协议,协议在应对突发环境应急事件、上下游联防联控以及科学调控闸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期间多次组织召开了跨界水体的联合调查和会商会议,交流经验,携手共治。为适应生态环境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我局牵头三次向蚌埠市环委办发函协商,两市政府于2019年5月份重新签署了宿州蚌埠两市联防联控协议。为进一步落实该协议,我局拟定了《蚌埠市 宿州市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任务分解表》,印发到流域内相关县区及部门,进一步夯实部门责任。我局同时加强跨省界河流的联防联控力度,就宿迁草拟的《宿州宿迁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协议》进行沟通协商,通过协议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管控、联合执法检查与监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及区域协作制度,目前两市的联防联控协议正在协商中,两市跨界水体联合监测已开展。

为扩大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范围,我们主动协调对接,加强沟通,各地切实落实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要求。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与周边地市已经组织开展了7次市级联防联控工作,分别与淮北市、蚌埠市、江苏省宿迁市、徐州市开展了联合巡查工作并召开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席会议,认真落实沱湖和洪泽湖流域跨界水体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做好汛期预警监测和信息通报、共享工作。泗县与泗洪县、五河县、灵璧县与固镇县也相继开展县级的联合检查、联合监测等工作,相互交办发现问题,监督整改,协同解决上下游河道治理和入河污染管控。

三、持续加强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市财政投入约3000万元,建设了23个市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监控平台。目前已经全部建成运行,水质自动监测站同预警平台联网实时监控全市地表水水站水质,每日数据与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实现共享。针对汛期雨量较大,为保障河流水环境安全,我局会同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及时通报闸坝调度、天气雨情等信息,各部门共享每日调度数据,实现多部门联动,进一步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四、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以及加大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力度,进一步强化了流域沿线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意识,提高了水环境目标管理强度和管理水平。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压实,河长制、湖长制、巡河机制衔接有序,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同时,也加快推动了河道综合治理、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源头治理等系统化治理工程的实施,实现了以“水”促“岸”,以线带面,立体推动的良好工作态势,使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2019年1-12月份,我市共产生地表水生态补偿金2450万元,污染赔付金350万元。市财政同步落实补贴专用资金2100万元,用于补偿相关县区、园区。2019年1-12月份,我市5个国家考核断面中新汴河团结闸、沱河关咀水质均值为Ⅲ类,新濉河大屈、沱河芦岭桥和浍河湖沟水质均值为Ⅳ类,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要求,优良水体比例达到40%(考核目标为20%)。萧县龙河、泗县石梁河、灵璧县岳洪河,水质由2018年的Ⅴ类提升到Ⅳ类。

我们将结合代表建议,加快建设洪泽湖流域上下游徐州、宿州、宿迁三市建立跨界水体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行“双向补偿”,超标补偿、达标受益,即监测结果超过年度水质目标时,上游政府向下游政府支付生态补偿金;监测结果达到或优于年度水质目标时,下游政府向上游政府支付生态补偿金。计划设置4个生态补偿考核断面,其中徐州与宿州,在奎河杨庄桥、运料河下楼公路桥设置考核断面,考核徐州;宿州与宿迁,在新汴河团结闸、新濉河大屈设置考核断面,考核宿州市。洪泽湖流域上下游徐州、宿州、宿迁三市每月计算各补偿断面的生态补偿金额,通过年终结算或支付等方式,对生态补偿金进行清算,同时将补偿结果向社会公开。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57--3918176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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