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临时用地审批新闻发布会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时间:2025-11-26 21:06
宿州市临时用地审批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德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孙桂侠

参会媒体: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6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摘要:介绍宿州市临时用地审批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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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详情

会场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临时用地审批新闻发布会。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德义先生,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孙桂侠女士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朱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德义

朱德义: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2025年宿州市临时用地审批工作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莅临现场的各位领导、来宾及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社会各界致以最诚挚的感谢!下面,我向大家简要通报2025年全市临时用地相关工作情况。

一、全年临时用地审批情况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坚持 “服务项目、保障发展、节约集约用地” 的工作导向,持续优化临时用地审批服务,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需求。

2025年,全市共审批30个临时用地项目,总面积5899.4085亩。高效保障一大批省级以上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包括水利项目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淮水北调线、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交通项目徐州至商丘高速公路宿州段、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能源项目宿州城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宿州朱彭110KV输变电工程等,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用地基础。全年已完成土地复垦项目24个,总面积611.2755亩。复垦工作严格落实“谁损毁,谁复垦”原则,做到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功能稳定。

二、主要做法

(一)提前介入,坚守用地底线

在项目前期谋划阶段,主动对接用地单位,科学引导项目选址。严格遵循 “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原则,优化用地布局,推动节约集约用地,确保项目选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二)优化流程,提升审批效能

根据国家及省级相关最新文件精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对于临时用地审批范围和使用期限作出调整、严格核定临时用地规模;进一步规范市级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时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特殊情形可再延长10个工作日),审批效能显著提升。

(三)实行预警,加强批后监管

强化临时用地批后全流程监管,建立健全常态化临时用地复垦预警机制。在用地期满前3个月向用地单位送达复垦提示函。此外,对进入复垦期的项目,我局还不定期向用地单位发函督促复垦,进行“一对一”提醒。确保临时用地按期复垦,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聚焦重大项目建设需求,深化与交通、能源、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主体对接协作,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强化临时用地全过程监管。既保障项目合法合规用地,又严守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红线,以更优质的用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重点项目落地实施,为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


主持人:谢谢朱局长的介绍。下面是答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您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也请记者朋友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中安在线记者:请问临时用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孙桂侠

孙桂侠: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从批准之日起算,一般不超过两年。

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油气探采合一涉及的钻井及配套设施)、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首次申请使用期限不满四年的,用地单位可申请继续使用,总期限不超过四年。


拂晓报记者:请问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由谁来复垦?

孙桂侠: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生产建设项目单位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义务人,其临时用地复垦义务不因委托他人申请办理和使用临时用地而转移。


主持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谢谢发布人。希望广大媒体朋友积极关注,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