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2025年有奖发票活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永斌,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陈银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武奎
参会媒体: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摘要:介绍“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2025年有奖发票活动相关情况
发布会详情

会场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2025年有奖发票活动新闻发布会。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提振消费的工作部署,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于近期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宿州市2025年“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有奖发票活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于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1月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2025年有奖发票活动。
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宿州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永斌先生,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陈银鸽先生,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武奎先生,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永斌
冯永斌: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宿州商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今年以来,市商务局聚焦群众需求,打出“以旧换新+消费券+促销展会”组合拳,让政策红利滴灌到群众生活中。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09亿元支持商务以旧换新,惠及39.76万人次,直接拉动消费24.9亿元。组织开展“徽动消费·乐享宿州"系列促消费活动300余场,累计发放消费券2570万元,带动消费4.9亿元。提升消费供给品质,引进盒马鲜生品质零售、The Green Party潮玩等87家首店落户,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融合消费新体验。推动商文旅融合场景打造,重点商圈推出军事展、动漫展、音乐节、美食节、非遗市集等多元特色活动,结合“超级皖美食争霸赛”、“千人横渡新汴河”系列赛、四市篮球争霸赛等文旅赛事联动商贸企业打造“第二现场”,让消费场景既有“热度”更有“深度”。
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结合我市消费市场实际,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启动宿州市2025年“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有奖发票活动。
此次有奖发票活动有三大特点:
一是覆盖范围广。活动聚焦群众高频消费场景,参与行业涵盖宿州市零售、住宿、餐饮等主流商贸领域,包括超市、百货店、便利店、酒店、民宿、餐馆等各类经营主体,含个体工商户,基本覆盖日常生活消费全场景。同时,参与对象面向所有在宿州消费的个人消费者,无论是本地居民还是外地游客,只要满足消费条件均可参与,真正实现“全民普惠、人人可享”。
二是奖励力度大。活动专项资金规模达110万元,奖项设置丰富,从3万元特等奖到200元幸运奖,覆盖6个档次,第一期就有1211个中奖名额,中奖概率高。相较于以往同类活动,本次奖金总额更高、单项奖级金额更可观,既能以重磅大奖激发参与热情,又能通过海量幸运奖让更多消费者感受到实惠。
三是参与方式简单。全程简化流程、降低操作门槛,消费者只需两步即可完成参与:消费后主动索取符合要求的发票,再通过官方登记系统填报关键信息、上传发票照片。系统支持发票OCR识别功能,可以自动填充信息,消费者进行核对,减少手动输入环节,让“随手索票、轻松参与”成为常态。
下面,我具体介绍下宿州市2025年“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有奖发票活动方案情况。
一、活动时间和参与范围
活动时间总体从2025年11月5日开始至2026年1月3日结束。分两期开展,第一期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30日,第二期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3日(将根据实际参与情况动态调整)。参与行业为宿州市零售、住宿、餐饮等商贸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包括水、电、气消费。参与对象为个人消费者(自然人)。
二、参与条件及流程
消费者在活动期内到参与的行业企业实际消费后取得的真实有效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代开发票),达到200元以上(含税金额,含200元)即可通过发票登记系统,填报发票号码、发票金额、开票日期、开票商家全称、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照片,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活动。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30期间取得的发票参与第一期抽奖,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3日取得的发票参与第二期抽奖,每张发票仅可参与一次当期发票抽奖活动。若单期参与抽奖活动的有效发票数不足5000张,则取消当期活动,已登记参与该期活动的发票顺延至下期。目前,发票登记系统正在开发中,将尽快在“宿州商务”等微信公众号上线,请大家先保存好已开具的发票,登记系统上线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告发布。
三、奖项设置及兑现
本次活动奖金总额110万元,第一期奖金总额为55万元人民币,6个档次,1211个名额,其中,特等奖1名,奖金30000元;一等奖10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50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100名,奖金1000元;四等奖200名,奖金500元;幸运奖850名,奖金200元(第二期具体奖项设置和金额视第一期兑奖情况适当调整,以当期活动公告为准)。每期个人累计中奖金额不超过3万元,活动期间每人特等奖限中一次。每期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启用“抽奖系统”,公开进行发票抽奖,抽奖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公证机构全程公证与监督。消费者提交的有效发票信息与抽出的发票信息一致时,即为中奖。中奖信息通过“宿州商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中奖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办理兑领奖手续,特等奖、一等奖中奖者本人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消费发票等材料至指定兑奖地点进行现场核验。经审核通过后,奖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兑付,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依法代扣代缴。
四、特别提醒事宜
消费者索要发票时,务必要核对发票购买方栏信息与身份证姓名是否一致,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信息的发票;兑奖人不能提供完整有效兑奖资料的;超过兑奖期限的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不在本次活动范围内的发票;发票上的印章与发票开具单位不符的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已认定非正常户后开具的普通发票;兑奖时已“作废”“红字”的发票;发票所载“购买方名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发票;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开具的发票。
同时,我们也郑重提醒,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购物消费并开具发票,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拆分开票、先兑奖后红冲、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或其它作弊违规行为等,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追回奖励,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广大商家及消费者朋友们,“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2025年有奖发票活动是我市提振消费、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希望在各媒体的宣传报道下,更多消费者知晓活动、参与活动。我们会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坚守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准则,严格落实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密要求,坚决杜绝个人信息外泄,也欢迎广大消费者监督。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商家积极响应,向消费者宣传活动内容,以活动促消费;欢迎广大消费者主动索票参与,诚挚祝愿大家都能好运相伴、喜中大奖。
主持人:谢谢冯局长的介绍。下面是答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您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也请记者朋友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拂晓报记者:请问个别商户不愿意开具发票怎么办?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武奎
武奎:各位记者朋友,依法开具发票是商户的法定义务。对个别拒开发票行为,消费者可通过12366热线或登录税务总局网站便捷举报,主管税务机关会第一时间受理,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确保维权诉求“件件有回应”,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商户主动履行开票义务,否则可能面临补税+滞纳金+处罚+信用惩戒的风险。税务部门也会进一步强化商户税收辅导,携手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全力保障有奖发票有序推进。

中安在线记者:请问个人中奖后是否要缴税?如何缴纳?
冯永斌:按照《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文件第一款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即抽中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依法代扣代缴。如抽中特等奖30000元,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即6000元,实际得到24000元奖金。如抽中四等奖、幸运奖,则不需缴税。
主持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谢谢发布人。希望广大媒体朋友积极关注,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