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宿州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省级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莉莉,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曹根寨
参会媒体: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5年7月2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摘要:介绍2025年宿州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省级试点工作相关情况
发布会详情
会场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2025年宿州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省级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宿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莉莉,宿州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曹根寨向大家介绍2025年宿州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省级试点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范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莉莉
范莉莉: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市医疗保障局向各媒体长期以来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探索建立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同意宿州市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省级试点工作的批复》(皖医保秘〔2024〕11号)精神,2024年6月,宿州市正式启动省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试点背景
近年来,各地围绕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2018年以来全国常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累计上涨超过10%,与国民经济和价格总水平协同增长,对支持医疗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当前医疗服务价格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促进创新发展的杠杆作用发挥不足。偏重微观定调价,宏观管理薄弱,没有真正起到促进分级诊疗、发展薄弱学科、均衡区域发展的调节作用。
二是价格形成机制不够合理。地区、层级、学科之间价格水平畸高畸低,重物质消耗、轻技术劳务,医院、医务人员等利益主体参与度不高。
三是价格项目管理不够科学。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拆分过细、数量繁杂,与临床的适应性和兼容性不足,全国各省平均9000多项,个别省份超过3万项。
四是价格机制与公立医院薪酬等机制边界不清且缺乏有效衔接。有些观点将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不够健全、财务管理不够精细、薪酬分配不够合理等问题简单归咎于医疗服务价格偏低、调整不及时,但对过度检查、过度医疗、小病大治等现象关注不够,改革系统集成不足各种问题矛盾都简单化、表面化地诉之于提高价格。
对这些突出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强调要强化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合理补偿机制,稳定调价预期,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做法
(一)高位统筹,强化组织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成立由副市长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卫健、财政、医保等多部门协同推进改革工作;印发《宿州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的重大问题;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改革专班,精心制定攻坚计划,细化任务清单,倒排工期、压茬推进、限时清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高效完成。
(二)深入学习,制定细则办法
组织人员赴浙江、江苏、赣州等改革先行地区深入学习先进经验,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建立“总量调控、分类形成、动态调整、监测评估”四项机制,制定了《宿州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操作细则(试行)》、《宿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评估管理办法》、《宿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调价范围、流程和考核标准,为改革提供了全面、细致的制度支撑,确保改革在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上推进。
(三)数据筑基,支撑决策依据
开展全面深入的基线调研,收集2019-2023年全市经济运行、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服务量等6大类100余项数据,并整合粤赣皖及长三角地区价格数据,为建立覆盖26个临床专科的分类评估模型、构建“本地数据+区域比价”双支撑体系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引进“智能价格管理系统”,充分发挥其调价报价、分析、模拟、风险评估、效果预测等功能,为决策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四)动态监测,防控运行风险
调价前开展详细的基线测算,调价后依据医保评估数据和医疗机构上传数据,建立全流程监测体系,从调价前测算到调价后效果评估,从“医、保、患”三方维度进行深度分析,定期形成监测报告,实现全流程跟踪评估。针对可能出现的患者投诉、基金超支等风险问题,制定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保障改革平稳推进。
(五)宣传培训,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
通过省市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以及短视频等多种传媒平台,加强改革试点工作政策宣传和引导,提高群众知晓度,科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凝聚改革共识。建立“专班+医院”双轨培训机制,先后4次邀请5名专家、教授,分层次对全市51家医疗机构约1000人次进行业务培训,通过专家解读、案例展示等方式,深入解读改革政策、调价规则和操作流程,有效提升了医疗机构参与改革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执行力。
三、取得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51家(含2家民营)医疗机构完成改革首年价格调整工作,186个项目得到了调增,57个项目得到了调减。通过对调价结果监测评估,患者次均费用自费比例降低0.04%,医院门诊及住院服务性收入占比分别提升0.19%、1.01%,医保基金增加支出占2023年全市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出的0.18%,基本实现“医保基金可承受、医疗服务收入略有增加、患者就医负担增加不明显”的改革试点目标。
下一步,宿州市将以本次试点为契机,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测,探索研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方式政策衔接,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个人就医负担总体不增加的情况下享受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最后,衷心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们对宿州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关注、宣传、督促我们的工作,共同推动我市医保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
主持人:谢谢范局长的介绍。下面是答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您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也请记者朋友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拂晓报记者:请问此次改革试点的核心目标是什么?如何平衡“体现医生价值”与“控制患者费用”的关系?
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曹根寨
曹根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更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重点提高技术劳务占比高的项目价格(如手术、中医等),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通过“总量平衡”机制,调增的费用主要通过医保支付、降低其他项目费用等方式进行平衡,确保患者自付部分总体不增加。
宿州广播电视台记者:动态调整机制的具体规则是什么?价格多久调整一次?
曹根寨:动态调整通过建立触发机制,综合考虑工资增长、CPI、医保基金结余等指标,定期评估并调整价格,一般1-2年评估一次,价格变化幅度需符合“医疗服务成本变化率”“医保基金收支状况”等指标,避免频繁波动。
中安在线记者:这次价格改革哪些常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得到调增调减,能否举例说明?
曹根寨:这次改革重点提高技术劳务为主的诊察类(如住院诊察费)、手术类(如阑尾切除术、小儿鸡胸矫正术、人工流产术)、护理类(如重症监护护理、一级护理、新生儿护理)、中医类(如手法牵引复位术、低频脉冲电治疗、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医疗服务价格;调降以物耗为主的检查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且降价幅度明显,如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三级价格由90元调降至80.4元、纤维结肠镜检查三级价格由200元降至179.3元、立克次体血清学试验三级价格由80元降至21.9元、唐氏综合征筛查三级价格由200元降至123.5元、甲胎蛋白异质体测定三级价格由170元降至85元。
主持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谢谢发布人。希望广大媒体朋友积极关注,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