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时间:2025-04-10 22:31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清伟,贷款管理科科长赵瑜,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李永

参会媒体: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5年4月10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摘要:介绍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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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清伟,贷款管理科科长赵瑜,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李永向各位介绍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疑问。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

首先,请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清伟发布有关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清伟

杨清伟: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今年3月1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五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为及时回应社会关注,解读相关政策,下面,我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情况介绍如下:

一、政策调整的背景及过程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职工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负担,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中心结合地方实际,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本次政策调整涉及提取时限及次数、贷款额度及首付款比例等五项政策,旨在通过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满足职工购房需求。

以上是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的背景及过程。

二、政策调整主要内容

(一)提取方面

1.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及次数。由购房一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调整为购房两年内可以提取两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继续执行允许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当个贷率高于85%时停办此项业务)。

(二)贷款方面

1.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2.降低商品住房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

3.降低二手房(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房龄1-15年首付款比例由40%降为30%,房龄16-30年首付款比例由50%降为40%。

上述政策定于2025年3月21日发布执行,后续视国家政策和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情况介绍完毕。


主持人:感谢杨主任的情况介绍,下面是记者答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宿州广播电视台记者:我们看到这次降低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请问主要原因是什么?谢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赵瑜

赵瑜:这个问题我来回答。目前,宿州市二手房贷款政策是房龄1-15年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16-30年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首付款比例高,导致部分职工的购房需求得不到满足。为支持职工改善住房需求,我中心参考周边其他地市做法,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降低了二手房首付款比例,房龄1-15年首付款比例由40%降为30%,房龄16-30年首付款比例由50%降为40%,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将变得更高,让职工有更充足的资金买到品质更优的房子。


中安在线记者:请问这次提取政策有哪些调整?谢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李永

李永: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为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压力,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这次提取政策主要对购房提取时限和频次进行了调整,由原来购房一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调整为购房两年内可以提取两次。


人民数字记者:请问这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出于什么考虑,对职工有什么帮助?谢谢!

赵瑜: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为有效缓解职工购房压力,结合我市实际,并参照周边地市的做法,将公积金贷款额单方提高至60万元、夫妻双方提高至80万元,特别是对收入稳定但积蓄有限的家庭来说,随着额度的提升,可以增加职工的借款额、从而减少首付比例,降低购房门槛,能够更好地满足职工购房需求。


主持人:感谢各位记者的提问,谢谢市公积金中心各位领导的情况介绍和互动交流。希望媒体朋友们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开展宣传报道,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