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付娇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赵欣
参会媒体: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摘要:介绍宿州市“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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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付娇娇,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赵欣向大家介绍宿州市“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中安在线、宿州发布、人民数字。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的到来。
首先,请付局长作情况介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付娇娇
付娇娇: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关注、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通报我市“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工作背景、主要内容和改革举措。
一、工作背景
以往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较为繁杂,需要提供大量证明材料,申请人要在法院、公证机构、社区等地来回奔波。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破解继承登记“公证难”、“取证难”等问题,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现更高水平的便民利企,于11月初会同市司法局创新推出“公证+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跨部门”协同配合,做到进“一家门”,办“多家事”,实现办事效率和群众获得感双提升。
此次“公证+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既是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行动落实,也是践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为民办实事的职责体现,更是一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民生事项。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通过公证机构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资源共用和信息共享,建立起不动产登记与公证的协同办理机制,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办理方式、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工作内容”部分对可以进行公证与不动产登记“联合办理”的情形进行了明确,分别是:
1.因不动产买卖、互换、继承、接受遗赠、赠与、析产、夫妻财产约定、离婚协议等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办理公证,同时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2.办理不动产转移、不动产抵押、解押等委托公证,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3.办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公证,需要办理不动产抵押、解押登记手续的。
4.开发商代理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委托及其他情形公证,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办理方式进行了细化,分为“线下办理方式”和“线上办理”两种方式,其中线下办理方式是由群众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公证+不动产登记”窗口或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在公证机构的延伸点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办理公证和登记两项业务,具体流程为公证办理、受理、缴费、审核登簿、证书领取5个步骤。线上办理方式是通过“公证+不动产登记”网上便民服务点,线上提交申请。具体流程为公证办理、网上受理、线上缴费、审核登簿、证书领取、资料移交6个步骤。
三、改革举措
此次“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的具体举措和成效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开设公证专窗,确保一件事“一次办”。推行“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工作机制。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公证服务”专窗,企业、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可同步申请不动产买卖、互换、抵押、继承、析产等公证事项服务。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也在公证机构设置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事项公证的群众,可直接在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无需再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材料。通过互设窗口,让市民无论在登记大厅还是公证机构,都可以同时办理两项业务,实现“一窗进、一窗出、一站办”跨界服务。
二是建立协同机制,做到一件事“联合办”。除不动产登记材料外,公证机构在办理继承公证的同时,也可一次性收齐税费缴纳材料,通过联办平台将不动产登记申请信息、核税资料以及公证结果一同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通过“税费一码清”系统线上缴清费用。而且,“公证+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开通后,公证人员在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时,可通过登录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联通的业务平台,直接在网上查询所需办理公证的不动产相关信息,避免了繁琐的核查程序。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公证机构和税务部门的三方协同,实现“公证+不动产登记”全程线上办理。
三是优质服务惠民生,实现一件事“免费办”。以往继承公证往往需要大量复杂的调查和取证,费用均由群众负担。今年10月,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联合市司法局申请将不动产继承登记涉及继承公证资金纳入政府统一购买服务,对于群众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申请转移登记的,通过政府统一“买单”的方式,由公证机构提供继承公证法律服务,免收群众继承公证费。此举既可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也可有效保证继承登记的规范性和真实性,提高工作效率。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拼搏进取,锐意创新,纵深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好、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工作作风优的不动产登记队伍,全力营造企业和群众满意认可的最优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享有更多的获得感,满足感,让党和政府放心,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力谱写新的篇章。
望广大媒体朋友能够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持续宣传报道我市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祝愿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主持人:感谢付局长关于我市“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的情况介绍。下面是答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您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请记者朋友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记者:请问可以详细介绍一下在市不动产登记专区设置的公证服务专窗的具体情况?
答:以往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较为繁杂,需要提供大量证明材料,申请人要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公证处、社区等地来回奔波。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破解继承登记“公证难”、“取证难”等问题,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司法局不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创新推出“公证+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通过“跨部门”协同配合,推行“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工作机制,实现进“一家门”,办“多家事”。
为进一步提高便利性,创新服务方式,经过与市司法局的多次沟通,全面开启“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服务新模式,在不动产登记大厅的西南角显著位置设置了继承公证服务专窗。从今年11月13日起,群众不再需要从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公证处来回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即可同步在继承公证专窗申请不动产继承公证事项服务,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即可同时办理继承公证和产权登记,实现“一窗进、一窗出、一站办”跨界服务,使办事效率和群众获得感得到双提升。
记者:请问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公证继承是否需要群众支付费用?
答:不动产登记涉及继承公证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在申请继承登记前确定其继承人的程序,往往需要大量复杂的调查和取证。长期以来,不动产登记涉及继承公证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群众自行委托公证机构具体负责,经市拂晓公证处统计,其中委托公证费用每年约130余万元,均由群众自行承担。
为了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提升工作效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连云港等先进地区学习调研,并与市司法局、市公证处深入对接,召开座谈会议研究解决方案。经过认真的研究讨论,于10月31日联合市司法局向市政府申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公证继承。
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由市不动产中心开具联办单到公证处免费办理,费用由政府统一支付,也就是公证费用不用咱老百姓掏腰包了。这样既可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也可有效保证继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减少登记部门的审查压力和审查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可以说是“双减负”。
主持人:谢谢各位记者的提问,感谢两位领导的情况介绍和互动交流。希望媒体朋友们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