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

发布人: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纵文华
参会媒体:新安晚报|市场星报|安徽法制报|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摘要:通报宿州市民政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会详情
会场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出席宿州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系列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宿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纵文华到会,向大家通报宿州市民政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今天到会的媒体有:新安晚报、市场星报、安徽法制报、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
首先,请纵局长通报市民政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纵文华
纵文华: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市民政局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全市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天,我主要想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市民政部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聚焦突出问题,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办法,积极构建“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一、主要做法
一是高站位加强工作部署。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对照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市民政局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关于开展全市民政系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由局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推动各县(区)民政部门成立专班,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二是高要求开展三项行动。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通过重点抽查、实地走访等形式推动帮扶任务落实,形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联合处置的救助保护机制。落实国务院未保办《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制定印发了《宿州市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推动相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控。推动开展2022“阳光工程”专项行动,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等11部门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三是高标准做好兜底保障。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工作的通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基本生活和“助学工程”等保障范围。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指导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失业、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等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四是高效率强化阵地建设。加快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平台建设,通过整合基层工作资源,依托社会工作服务站,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和职能整合,基本人员配置实行专兼职结合模式,“兼职人员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任站长,儿童督导员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将站点建设成基层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阵地。到今年6月,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至少建成65家,覆盖率到达50%以上;社会工作站覆盖率达到85%以上。五是高质量动员社会参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鼓励慈善资源向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倾斜。指导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培育面向服刑人员或强制戒毒等限制自由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开展“邻里守望”系列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重点为社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各类关爱服务,构建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引导慈善组织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重点未成年人提供关爱服务,为兜底保障、社区服务提供支持力量。
二、工作亮点
宿州市民政局坚决扛起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责任,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用心用情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切实保障孤困儿童健康成长,为孤困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1.落地落实,构建政策“兜底网”。宿州市民政局牵头抓总,联动成员单位织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网。一是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扩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费,2022年度累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3千余万元;二是推动“助学工程”落实落地,主动作为,全面精准摸排全市正在就读高三的孤儿,建立“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2022年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资金200余万元,帮助339名孤儿实现大学梦;三是为享受孤儿生活保障儿童代缴了城乡医保,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残儿童、重病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为农村低保儿童16347人、城市低保儿童3120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四是因监护人服刑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医疗保障;依据《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将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的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纳入保障范围,享受孤儿待遇;全面妥善地安排好他们的生活、教育,为他们健康成长提供了生活保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走访排查,织密权益“保障网”。一是开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精准化管理专项排查工作,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所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二是从严从细做好因突发事件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2022年安置照护5人。
3.慰问关怀,搭建关爱“保护网”。一是把“未保站”建设作为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六有”标准建设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逐步构建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儿童关爱服务保护体系,筑牢关爱阵地。二是通过电话采访、入户走访等形式,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情况,推行“教育工作者+社工+志愿者”模式,建立“资金+物质+服务”式服务链条,充分链接社会资源,汇聚志愿服务力量,让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感受到更多温暖与关爱。慰问帮扶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支出慰问帮扶资金40余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十四五”时期将是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了民政部门牵头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兜底监护等法定职责,对做好新时代儿童福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主要是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健全市、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履行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规则,明确任务分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康发展。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络员机制,强化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专兼职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权益督查专员,负责牵头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督查以及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恶性案件、重大事件的跟踪指导、挂牌督办、限时整改。
(二)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落实“家庭监护为主体、国家监护为补充”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推动建立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的监护评估制度,夯实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为主要内容的救助保护机制,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构建委托照护长效监督机制。
(三)加大特殊未成年人关爱。不断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力度,建立定期走访、重点时段巡查及重点对象包保联系等制度,动员各方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监护指导、亲情抚慰、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关爱服务,扎实做好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工作。
(四)强化儿童福利领域风险防范。强化风险监测与防控,建立儿童福利领域重大风险预防和应对机制。紧盯儿童养育服务、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使用、购买服务项目实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梳理廉政风险点,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到儿童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抓实抓细安全生产措施,全力以赴防范风险、消除隐患,切实筑牢儿童福利领域安全屏障。
主持人:感谢纵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是答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您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也请记者朋友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记者:请问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方式和标准及实施程序是什么?
答: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按月发放。
标准: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10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为151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实施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由其监护人直接向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定审批。
记者:目前,民政部门对我市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有什么举措?
答:民政部门积极探索完善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关爱保护体系,采取委托监护、及时救助等措施,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的人身安全、基本生活和心理健康。重点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发挥未保热线作用。积极与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沟通协调,依托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功能,及时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和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以来,共受理政策咨询23人次、请求救助5人次、收养咨询18人次、其他咨询人16次。强化基础队伍建设。通过选优配强,积极从乡镇(街道)选定热爱儿童事业的干部担任儿童督导员,从村(居)干部或妇联主席中选定儿童主任,提供陪护救助、走访慰问、心理辅导、动态管理等多种关爱服务,真正打通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市乡镇(街道)设立了儿童督导员和主任,其中儿童保护督导员149人,儿童保护主任1448人,实现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级儿童主任全覆盖。县(区)民政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加强基本生活保障。持续出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适时提高救助标准,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同时,积极开展医疗救助,为享受孤儿生活保障儿童代缴了城乡医保,解决了困境儿童日常看病报销难题。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残儿童、重病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履行兜底监护责任。经市委编委研究批准,设立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县、区儿童福利机构全部完成向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转型任务,加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牌子,及时开展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兜牢临时监护底线。印发了《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方案》,对于因无人监护、监护缺失、遭受监护人严重侵害等情形的由未成年人所在地民政部门依法进行临时监护,并安排必要的生活照料,交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
主持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刚才,纵局长围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这一主题,向大家展示了市民政局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的具体成绩和有力举措,希望广大媒体朋友广泛开展市民政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成效亮点的宣传报道。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