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2023/06/27 10:00:19)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宿州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明军参加此次在线访谈,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防空警报试鸣相关工作,与网民朋友们进行在线交流互动。欢迎广大网友们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主持人 (2023/06/27 10:00:40)
首先,请陈主任和网友们打个招呼!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明军 (2023/06/27 10:01:20)
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感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给我这次与大家在线交流互动的机会。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工作的大力支持,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 (2023/06/27 10:02:33)
谢谢陈主任。下面请陈主任介绍下此次访谈的主要内容。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明军 (2023/06/27 10:02:56)
2022年以来,市国动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暖民心行动要求,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便民停车行动”,有效缓解了停车压力;重视做好“宿事速办”平台交办工单,积极解决群众诉求,真正让群众得到回应、感到满意;积极开展“9·18”警报试鸣活动,在提醒群众勿忘国耻、居安思危的同时,强化宣传教育效果,增强人防事业发展的获得感。
主持人 (2023/06/27 10:03:46)
感谢陈主任的介绍。现在有几个问题想请陈主任和几位科长解答一下。在9月18日开展防空警报试鸣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明军 (2023/06/27 10:04:01)
首先防空警报是人民防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用于应急突发事件预警报知,战时用于空袭预警报知,是引导群众实施防空防灾行动的重要手段,对于人民群众有效应对战争和平时灾害威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35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进行的;其次,强化人民群众的忧患意识,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增强国防观念;再次,使人民群众熟悉掌握防空警报信号种类,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适当应对措施,进行有效自我防护,减少生命财产损失:最后,是通过试鸣防空警报,检验防空警报信号传递网络的稳定性,警报设点布局、音响覆盖能力和音响效果,为建设灵敏、可靠、稳定、完善的防空警报系统提供依据。
主持人 (2023/06/27 10:04:59)
近期,我们在新闻中看到很多民众在军事冲突发生时,第一时间进入地下防空工程里避险,陈主任,请问这些现象对我们有什么启发和借鉴。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明军 (2023/06/27 10:05:19)
国际上的各种军事冲突,时时刻刻在警示我们,人防工程就是生命工程。国家虽安,忘战必危,我们要在和平年代重视人民防空工作,切实抓好人防工程建设和群众防空避险能力的培训。近年来,我市在人防工程建设方面做了很大努力。一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落实“应建必建”的人防结建政策,人均掩蔽面积达均已达到国家标准,能极大满足战时城市人口防空袭避难使用。二是加强人防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认真执行《安徽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纲要》,持续开展人防工程建设市场和参建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检查,对人防工程中人防专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安全维护情况进行全覆盖,确保人防工程处于良好状态。三是抓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要保证人防工程战时发挥作用,必须要做好平时的维护管理工作。我们依法按照人防工程建设情况,明确其维护管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加强防空地下室平时维护管理。
主持人 (2023/06/27 10:06:25)
我们市是如何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明军 (2023/06/27 10:06:43)
一是严格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阶段严格执行《安徽省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等验收标准,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人防工程,责令采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关予以复查,确保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实体质量、防护及防化设备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合格率100%;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专项检查”、“汛期人防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维护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切实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三是化解各方矛盾,为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的停车困难问题,我办多次深入社区基层,组织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专门召开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座谈会,现场答疑解惑,及时化解了各方矛盾,真正做到了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服务并举,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主持人 (2023/06/27 10:07:02)
网友范晓丽提问:请问人防工程车位能不能买卖、租赁?
市国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明军 (2023/06/27 10:07:23)
用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不能进行买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工程是国家强制性配套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不过可以进行租赁,在明确权责的情况下,与投资管理维护者协议并签署合同,可获得地下车位的使用权。
主持人 (2023/06/27 10:07:58)
网友王志飞提问:请问人防工程可以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吗?
市国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明军 (2023/06/27 10:08:12)
2022年,为切实提高居民电动汽车充电便利度,有效解决充电桩进小区的难题,省人防办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皖能源电力〔2022〕74号),规定已竣工人防工程取得《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后,在确保人防工程防护效能的前提下,可按相关技术要求安装充电桩。
主持人 (2023/06/27 10:08:34)
网友李木子提问:请问人防车位产权归属的问题?
市国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明军 (2023/06/27 10:08:59)
根据《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人防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人防工程、指挥、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等资产,由人防主管部门实行行业管理;人防部门及所属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此外,《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以及《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人防工程为国有资产,国家拥有产权,由各级政府的人防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主持人 (2023/06/27 10:09:35)
网友许智提问:请问违规使用人防工程有哪些情形?
市国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明军 (2023/06/27 10:09:42)
在日常使用人防工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擅自改变人防工程平面布局;二是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的行为如在设备间堆放杂物并向人防工程中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等;三是在人防工程中生产、存储易燃、易爆、有毒和有放射性、有腐蚀性的物品;四是堵塞工程出入口、通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