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清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赵瑜

参会媒体:拂晓报|宿州市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

访谈时间:2023年4月20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访谈摘要:介绍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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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清伟、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赵瑜向各位介绍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

首先,请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清伟发布有关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清伟

杨清伟: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今年3月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 政策出台后,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下面,我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政策调整的背景及过程

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存量,为更好地满足广大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优势,特别是针对当前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信心,落实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支持住房改善”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购买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购买绿色建筑住房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的基础上,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在报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同意后,牵头起草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草案稿)。意见(草案稿)形成后,我中心书面征求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意见建议,尔后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上是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背景及过程。

二、政策调整主要内容

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允许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单方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二是开展“组合贷款”业务。也就是说,允许同一套住房房产即可商业抵押贷款,也可以作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上述政策定于2023年4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一年。有关情况介绍完毕。


主持人:感谢杨主任的情况介绍,下面是记者答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记者:刚才,杨主任介绍了单方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请问凡正常缴存职工都可以申请贷款40万元吗?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可以申请贷款多少年?谢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赵瑜

赵瑜: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职工个人能否成功申请最高贷款40万元,我们还要看申请贷款职工个人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申请贷款期限,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单方职工都可以成功申请贷款40万元。因为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不仅包括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贷款年限,还包括职工个人偿还能力等,如果月缴存额高,贷款期限又较长,那么贷款额度就高。具体能申请成功贷款多少额度,我们的工作人员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原则上月缴存额乘以贷款月数即是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这里我举例说明:某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1500元/月,申请贷款20年,那么贷款额度原则上就是1500(元)x240(月)=36万元。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允许借款人延长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记者:一项政策的出台,要考虑其相对稳定性,请问为什么这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暂定一年?谢谢!

杨清伟:这个问题很好。的确,一项新的政策出台和实施,确实要考虑其相对稳定性。本次政策调整,之所以暂定执行期限一年,主要是考虑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问题。近年来,我市个贷率持续处于高位运行,基本上都超过100%。根据《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在85%以上时,已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需要通过政策调整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出速度。目前,我市个贷率在85%以上,处于一级预警状态。因此,本次政策调整暂定一年,正是出于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考虑,所以调整后的政策暂定一年,尔后,我市会根据个贷率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记者:请问赵科长,采取“组合贷款”是先申请商业贷款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先公积金贷款后再申请商业贷款?采取“组合贷款”,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对贷款期限有何要求?谢谢!

赵瑜:这位记者提出的问题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也是我们近期接到电话咨询较多的问题。先回答采取“组合贷款”时,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先后问题,购买商品房“组合贷款”,建议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尔后再申请商业贷款。购买二手房“组合贷款”,建议先申请商业贷款,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上述建议,既可以使职工利益最大化,又符合我中心与商业银行委托协议要求。关于“组合贷款”贷款期限问题,建议商业贷款的借款期限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期限保持一致。


主持人:感谢各位记者的提问,谢谢各位领导的情况介绍和互动交流。希望媒体朋友们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宣传报道,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