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
![宿州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group1/M00/18/22/Cpc8VmHblxCAeFqDAASdesKoKSs604.jpg)
发布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曹西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科长翟支干
参会媒体: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中安在线|宿州发布|宿州发布网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8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摘要:介绍宿州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情况
发布会详情
会场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本场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曹西平,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科长翟支干到会,向大家介绍宿州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今天到会的媒体有: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中安在线、宿州发布、宿州发布网 ,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
首先,请曹局长介绍宿州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曹西平
曹西平: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宿州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向大家简要通报我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基本情况: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市起草并印发了《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政领导、属地管理,严保严管、奖惩并举,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科技支撑、智慧监管等工作原则,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耕地网格化监管,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效益“四位一体”保护,将耕地保护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促进乡村振兴,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要求,我局起草了《实施意见》,8月18日至9月18日征求各县区委、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委编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修改意见,对提出的修改意见与有关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采纳了部分意见建议,对未采纳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解释说明。8月18日至9月18日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10月12日《实施意见》通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10月18日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月22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11月8日,《实施意见》经市委书记杨军、市长王启荣签发后,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田长制责任体系,相关配套制度基本形成,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到2023年底,各县(区)全面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制度完备、协同有力、激励科学、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体系和良性运行机制,推动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底,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稳定合理。
五、《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耕地保护田长制责任体系。市、县、乡三级设立总田长、副总田长和田长,村级设立田长、副田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市级总田长,市委副书记和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田长,协助总田长工作。市级设立田长,由市委、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担任,以县(区)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
县级总田长由县(区)委书记、县(区)长担任;副总田长由县(区)委副书记和县(区)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区)长担任。县级设立田长,由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担任,以乡镇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
乡镇级总田长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田长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和乡镇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人担任。乡镇级设立田长,由乡镇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担任,以村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
村级田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副田长由村民委员或村民小组组长担任。明确责任区域,落实到具体地块。
主要工作任务是:严格管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加强信息公开,严格耕地保护监管,建立数字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信息化监管。
六、创新举措
一是提高市级田长制办公室规格,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第一副主任由市政府联系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是将总田长、副总田长、田长延伸至乡镇。
三是建立“田长+检察长+警长”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建立田长制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打击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的工作合力。
四是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协助市级田长监督指导责任区域的耕地保护田长制执行情况。
五是将全域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及新增耕地项目也纳入田长制职责范围。
七、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监督、强化宣传引导5个方面保障田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通过我以上的介绍,大家对我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举措及取得的明显成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田长制作用,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一是坚持规划刚性监管管好田;二是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好田;三是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种好田;四是大力发展农业护好田;五是挖掘农村土地存量资源盘活田。
希望广大媒体朋友们给予我们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宣传报道宿州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祝愿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曹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是记者答问环节,请记者朋友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记者:请问推行“田长制”能给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带来什么变化?
答:全面推行田长制,是健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将给新时代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带来全面深刻的变化。
(一)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管护机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保护耕地合力,做到“谁的地、谁来管”,将耕地保护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我市田长制坚持党政领导、属地管理,严保严管、奖惩并举,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科技支撑、智慧监管等4项工作原则,将建立农田数字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动态监测、过程管控,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三)能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问题。严格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是目前各级政府必须要落实好的重要任务。推行“田长制”,是落实“六个严禁”工作要求,是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需要,是确保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的有效手段。
记者:请问“田长制”建立和实施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耕地保护“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到2021年底,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田长制责任体系,相关配套制度基本形成,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
第二阶段:到2023年底,各县(区)全面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制度完备、协同有力、激励科学、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体系和良性运行机制,推动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第三阶段:到2025年底,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稳定合理。
主持人:谢谢各位记者的提问,感谢各位领导的情况介绍和互动交流。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