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589/202104-00009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1-04-14 发布日期: 2021-04-14 10:1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部门反馈】《宿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部门反馈】《宿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来源:宿州市房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4-14 10:1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2

2021316日,我中心就《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送审稿)征求了10家单位意见,其中无意见8家,有意见2家:

无意见9家:市住建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银监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砀山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提出意见2条,采纳1条,未采纳1条。

“依据是”改为“依据市”已采纳。

建议将“一个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账户原则”修改为“一个商品房开发项目对应一个账户原则”,我中心未采纳,理由为限制了企业的选择空间,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

2021310日,我中心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我中心门户网站就《宿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天数为30天,截至202149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0条。

2021312日,我中心在中心办公大楼6楼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邀请了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现场提出意见6条,我中心均未采纳,理由为超出办法制定范围,不符合立法本意

 

 

                   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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