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004-00008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成文日期: 2020-04-03 发布日期: 2020-04-03 11:2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主任)、一级调研员张亮:解读《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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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主任)、一级调研员张亮:解读《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

来源: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4-03 11:2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3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出台背景: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2019年3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提出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各地区加强对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办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特制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后修改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4.《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8年9月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2019年3月,《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等文件发布后,市财政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习,并向市委、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2019年3月,我局起草《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初稿,同时向市直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水利局、市公安局等90余家部门及县区(园区)财政局征求意见,收到共收到反馈意见57份,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其余市直部门及县区(园区)财政局单位均无意见。3月20号,通过市法制办审核。11月,我局将文件名字修改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并再次向市直单位及各县区(园区)财政局征求意见,市直部门及县区(园区)财政局单位均无意见。

四、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和“绩效”两个关键点,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出部署。力争用2022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五、主要任务

(一)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推动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增强其预算统筹能力,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将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推动提高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

(二) 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包括建立绩效评估机制、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预算执行环节实施绩效监控、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三) 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各级政府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制度,实现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制度全覆盖,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标准体系,强化绩效目标导向作用。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财政扶贫项目、财政涉企项目、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管理。

六、保障措施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加强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七、创新举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方案》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任务、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健全全覆盖预算绩效体系等方面明确了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目标、任务清单和保障措施。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以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为契机,建立健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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