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10/201911-0000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11-14 发布日期: 2019-11-14 16:2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领导解读】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凤军:《宿州市“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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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凤军:《宿州市“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11-14 16:26 编辑:交通局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十分荣幸的邀请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向各位媒体朋友们的到来表示最诚挚的欢迎!下面,我就《宿州市“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的创建意义、创建背景、创建目标、保障措施等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开展创建活动意义

2014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倡导低碳绿色出行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下的城市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2标台以上(100-300万人口的城市要达到16标台)、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85%以上,方便居民出行,促进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为此,2016年,市政府积极申报并开展“安徽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在政策、规划、资金、用地、宣传等方面加大投入支持,着力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与服务水平,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压力,促进城市建设与城市交通健康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市政府及埇桥区、各产业园区累计投入资金、土地折合33957万元,主城区公交面貌焕然一新,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成功跻身全省公共交通发展先进城市行列。

2017年起省政府将“公共交通”列为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从运营能力、服务能力、发展能力3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8版)将“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考核标准提高至30%,宿州城区公共交通现状实际仅为15%左右,差距较大,需要在公交车辆、基础建设、线网设置、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继续加大投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吸引力。

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是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的再提高、“升级版”,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城市人民政府在创建活动的主导作用,更加突出城市公共交通公益属性,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有效解决城市道路供需矛盾,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出行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方案》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6年11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6〕157号),决定“十三五”期重点面向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经市政府同意,2017年2月我局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创建申请报告,8月4日交通运输部批复同意我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创建期为2018~2020年。

为节省资金,我局按照《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制定了2018年度“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计划,将国家“公交都市”2018年度33项创建任务与安徽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活动(2016~2018年)合并实施,压茬推进。2018年完成21项,取消1项,进度缓慢的11项列入2019~2020年度工作方案。

2018年8月我局编制《宿州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方案(2019~2020年)(初稿)》,于8月23日书面征求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等有关单位意见。综合各方意见修改完善,报至省交通运输厅审核。2019年3月19日省交通运输厅批复同意宿州市“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投入,明确部门任务,确保达到预期目标。2019年8月9日市政府第34次常会议研究通过,9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宿州市“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

三、主要创建任务

(一)总体目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政策和绿色出行要求,以围绕打造绿色、低碳、智能公交体系为抓手,提高运营服务质量,公交运行可靠性、准点、速度得到有效提升,不断增强公交的吸引力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共有31项考核评价指标,其中8项已经达标,其余23项指标中关键项目有“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公共汽电车线路网比率”“公共交通正点率”“公共汽电车平均场站面积”“公共汽电车进场率”“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等。需要组织实施的重点任务有:

1.新增更新240辆纯电动空调公交车,建设175个充电桩,确保“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到12标台以上(以50.04万城区人口计算),“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100%。

2.新增6 条公交线路,确保“公共汽电车线路网比率”达到60%以上、“公共汽电车线路网密度”大于2.0km/km²。

3.设置45.7 公里公交专用道,确保“设置率”达到10%以上;设置11个道路交叉口公交优先系统,确保“公共交通正点率”达到85%以上。

4.新建3个换乘站和3个公交首末站,新(改)建178 个公交站点,新(改)建70个城市主干道港湾式站点,确保“公共汽电车平均场站面积”达到150㎡/标台、“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100%、“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达到15%以上。

5.改造建设公交+慢行衔接示范区,提高“公交站点配套公共自行车比例”,确保达到80%以上。

6.完成“公共交通智能化系统”建设,解决公交候车亭供电,实现公交车运营智能调度,提高“公共交通正点率”,缩短“城市客运枢纽公交平均换乘时间”,提高“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提升“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增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7.投入资金估算。创建期内需要投入资金31788万元。如创建成功拿牌,交通运输部将补助资金5000万元。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埇桥区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交通、发改、财政、公安、经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调有效,共同推动。

(二)加强资金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实施,建议车辆购置、充电桩建设等资金由市公共财政解决,公交场站建设资金由省退坡资金解决,新改建公交候车亭、电子站牌等建设资金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解决,为创建活动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

(三)加强用地保障。根据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2〕9号)要求,由埇桥区、宿马园区、高新区、经开区、鞋城无偿提供用地,保证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保养场、公交枢纽、港湾站、公交专用道、充电设施等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四)加大宣传发动。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公交优先宣教活动,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强主题宣传,拓展宣传领地,走进学校、社区,不断提升交通参与者的素质,引导交通消费方式的转变,形成全民动员、参与、监督的良好交通出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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