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1809-0006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8-06-01 发布日期: 2018-06-01 08:38
文  号: 宿财预〔2018〕124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6-01 08:38 编辑:财政局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意见

宿财预〔2018〕124号


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园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部署。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2018-2020年财政绩效管理的意见》(财绩〔2017〕72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加快建立覆盖所有部门和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系统。逐步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的所有资金和项目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完善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批复下达机制。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和指导。预算部门是本部门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工作,制定本部门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具体实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日常绩效管理和绩效目标的自评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市性规划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市级预算部门和县(区)、园区财政部门实施绩效管理,对重点部门的整体支出、重大政策及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抽评,对专业性强的项目支出可组织第三方开展评价。县(区)、园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绩效管理工作,制定规划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和乡镇财政所实施绩效管理工作。

(二)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各级财政和预算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社会公众关注关心的重大项目及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政策为重点,逐年扩大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管理范围,加强研究实施绩效监控,整体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开展。

(三)创新机制,提高实效。在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的形势下,绩效管理立足解决当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突出问题,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方法、完善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流程,从制度机制上解决财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三、工作任务

从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四方面推进绩效管理,实现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有效提升全市绩效管理水平。

(一)绩效目标管理

逐步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引入第三方参与市级绩效目标审核,推进绩效目标向社会公开,逐步将绩效目标及其执行情况作为预决算的组成内容报同级人大进行审查。县(区)、园区参照市级做法,扩大绩效目标覆盖面,完善管理程序。

(二)绩效运行跟踪

建立健全市级绩效监控体系,实现绩效监控有效嵌入预算执行管理。市财政局和市级预算部门对绩效信息跟踪监控,发现预算支出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县(区)、园区参照市级做法,研究实施绩效监控管理。

(三)绩效评价实施

预算绩效评价主要采取部门自评、财政抽评、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开展,主要包括项目支出、财政政策、部门整体支出等评价。同时,对于财政投入重点及社会关注、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动态开展绩效评价。

1.项目支出和财政政策评价

逐步实现对市级经济社会影响面较广、专业技术性较强、预算数额较大的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向所有项目拓展。财政政策评价以项目支出评价为基础,逐年逐步推开,实现从项目评价到政策评价的拓展。县(区)、园区也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项目和政策评价年度工作计划。

2.部门整体支出评价

稳步推进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逐步实现评价全覆盖,重点对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等情况实施评价。县(区)、园区应比照市级模式,逐步开展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此外,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拓展评价范围,将政府债务、产业基金、转移支付资金等纳入评价,同时应紧跟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政策导向,针对财政投入重点、社会关注、公众关心的时事热点项目和政策,按要求动态调整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评价结果运用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由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评价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向评价对象反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要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支撑和相关评先选优的重要因素。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大力推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各级财政和预算部门要有计划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积极推进绩效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落到实处。

四、职责分工

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构建政府领导、财政部门牵头、预算部门实施的工作机制。具体职责分工:

(一)预算部门

1.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内控机制;

2.按规定编报本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评价;

3.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研究实现预算绩效目标的具体措施;

4.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分析,及时将结果反馈至财政部门;

5.组织实施本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包括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及时将自评报告报送至财政部门,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财政重点评价。

(二)财政部门

1.预算科负责制定全市预算绩效管理规划、政策和规章制度;牵头组织协调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牵头组织绩效目标复审、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学者库和社会中介机构库、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会同业务科室拟定年度工作计划;牵头负责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

2.监督检查局负责组织开展财政绩效监督。

3.综合科牵头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

4.政府采购科牵头组织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

5.民生工程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

6.业务科室负责指导和督促预算部门科学编制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负责部门绩效目标初审、部门自评的质量评估及再评价、绩效目标复审、配合预算科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重点部门的整体支出、重点项目及重大财政政策、制度、管理等开展财政重点评价,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其他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财政部门是推进绩效管理的统筹协调主体,各级预算部门是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绩效管理主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确保财政绩效管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机制,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规划有序推进。市级和县(区)、园区财政部门应按照统一部署,参照省财政厅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省级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本地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切实推进绩效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绩效工作考核

健全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对市级部门和县(区)、园区实施考核。完善对市级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县(区)、园区也应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本级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四)着力开展宣传培训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平台、报纸、电视媒体等多渠道强调绩效理念,竭力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财政管理氛围。着力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夯实工作基础,保障人力要素,确保工作质量。

 

宿州市财政局

2018年5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