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宿政发〔201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务实推进民生工程,进一步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
(一)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围绕“幼有所育”,通过在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二)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电商进农村全覆盖,对验收通过的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站点建设合格县区进行补助,奖补农村电商先进县、特色电商小镇和电商示范村,安排资金支持推动农产品上行等,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增收渠道。
(三)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通过开展“智医助理”工程等试点,家庭医生对辖区内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综合服务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水平。
(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
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和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努力建设绿色美好家园。
(五)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帮扶项目和帮扶干部为重点,通过安排贫困村及虽已出列但发展基础薄弱村的集体经济项目发展经费、加强帮扶经费保障,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开展。
(六)资产收益扶贫工程。
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支持县级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按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实现资产收益。加强风险防控、跟踪问效和动态调整。
二、合并实施1项民生工程
原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无着人员救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医疗救助4项合并为困难人员救助工程。通过整合,原有民生工程基本内容未改变,项目数减少3项。
三、完善1项民生工程
根据中央要求,增加职业病防治内容,将原妇幼健康和计生特扶,调整为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
四、调整3项民生工程
原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任务已完成,后续相关工作纳入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原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已完成,原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已实现山区库区全覆盖,不再列为民生工程。通过上述调整,项目数减少3项。
五、继续实施25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美丽乡村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就业扶持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程、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农产品食品安全、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等25个项目。
六、工作要求
2018年是全市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部分民生工程项目与脱贫攻坚紧密相关,组织实施好民生工程对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四个意识”,聚焦“七有”目标,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补齐民生短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统筹安排,量力而行。
各地要树牢正确政绩观,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结合财力和基层实际,实施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项民生工程,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力戒加重负担、寅吃卯粮、靠拖欠搞建设,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精准推进,突出重点。
各地要将民生工程与脱贫攻坚、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相结合,注重精准实施,抓好工程类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监督,做好补助类项目评议、公示、发放等各方面工作,打造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要在精心实施33项民生工程基础上,重点抓好“四好农村路”、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一路、一网、一院”建设,推动民生工程提质增效。
(三)落实资金,多元投入。
各地要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筹集渠道,保障预算安排及时足额到位。推动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积极探索市场导向、多元供给模式,依法合规引导撬动社会资本等参与建设管理,多渠道增加民生保障供给。
(四)严格考核,过程管控。
健全完善民生工程时序调度推进、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综合考核体系,落实好日常调度通报和整改督办考核制度,推动形成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加强民生工程资金支出调度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抓好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五)加强管护,宣传引导。
树立建管并重理念,切实履行好建后管养的主体职责,强化资产管理,加大管养投入,健全常态长效管护机制,促进建成项目长久发挥效益。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宣传作用,创新其他有效宣传方式,做好政策和成效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参与建设,树立合理预期,持续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六)压实责任,协调推进。
市财政部门承担民生工程牵头抓总职责,各项目市直主管单位履行主管职责,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履行主体职责,形成逐级逐项压实目标责任的工作格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配合,敢于担当,争先进位,协调推进,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附件:2018年33项民生工程责任单位及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表
宿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2018年33项民生工程责任单位及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目标任务 |
完成时间 |
|
一、扶贫工作 |
|||||
1 |
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
市委组织部 |
定性指标 |
按时补助 |
|
2 |
资产收益扶贫工程 |
市财政局 |
定性指标 |
12月底 |
|
3 |
“四好农村路”建设 |
乡村道路 |
市交通局 |
1759.85公里 |
6月底 |
养护提升-县乡公路大中修 |
209公里 |
11月底 |
|||
农村运输通达工程-新增通客车村 |
2个村 |
11月底 |
|||
4 |
农村危房改造 |
市住建委 |
16635户 |
6月底 |
|
5 |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市水利局 |
建设69处工程,解决201219人安全饮水问题 |
8月底 |
|
6 |
健康兜底 |
“351”工程 |
市民政局 |
定性指标 |
应报尽报 |
“180”工程 |
市卫计委 |
定性指标 |
应报尽报 |
||
7 |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 |
市教体局 |
294738人 |
按时发放 |
|
8 |
贫困残疾人康复 |
市残联 |
精神药病补7528人,残疾儿训练471人,残儿假肢矫形75人,残儿配辅具66人 |
7月底 |
|
9 |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
市司法局 |
6074件 |
11月底 |
|
二、“三农”工作 |
|||||
10 |
农村环境“三大革命” |
市住建委 |
改厕83000户,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89个,开展垃圾治理工作 |
10月底 |
|
11 |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
市美丽办 |
完成45个省级中心村总工程量的70% |
12月底 |
|
12 |
政策性农业保险 |
市财政局 国元农保宿州公司 人保财险宿州分公司 |
种植承保526.37万亩,养殖承保9.78万头 |
午季种植承保3月底 完成,秋季种植承保8月底; 养殖业全年承保。 |
|
三、创业就业 |
|||||
13 |
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 |
市商务局 |
县级电商服务中心5个,物流配送中心5个,乡村站点1188个 |
6月底 |
|
14 |
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 |
技能脱贫培训 |
市人社局 |
2550人 |
5月底 |
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 |
11000人 |
7月底 |
|||
新技工系统培养 |
1200人 |
8月底 |
|||
宿州技师学院 |
8月底 |
||||
退役士兵培训 |
市民政局 |
1290人 |
6月底 |
||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
市农委 |
3500人 |
6月底 |
||
15 |
就业扶持工程 |
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 |
市人社局 |
2200人 |
5月底 |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
1600人 |
5月底 |
|||
四、社会保障 |
|||||
16 |
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市卫计委 |
签约166万人,有偿55万人,高血压11万人,糖尿病5.5万人 |
12月底 |
|
17 |
困难人员救助工程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市民政局 |
171808人 |
按时发放 |
特困人员供养及运行维护 |
32781人 |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
3591人 |
||||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2800人 |
||||
17 |
困难人员救助工程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市民政局 |
生活补贴61841人,护理补贴59680人 |
按时发放 |
城乡医疗救助 |
资助参保62万人,直接救助27万人次 |
应助尽助 |
|||
18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市卫计委 |
参合率96%以上,政策范围住院支付比77%左右 |
参保任务3月底,及时报销补偿。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市人社局 |
参保45万人,支付比75%左右 |
参保任务3月底,及时办理报销补偿。 |
||
19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新农合大病保险 |
市卫计委 |
住院支付比50%以上 |
应报尽报 |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
市人社局 |
住院支付比不低于50% |
应报尽报 |
||
20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市人社局 |
发放100%,缴费209.15万人 |
参保10月份,养老金按时发放。 |
|
21 |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市民政局 |
定性指标 |
11月底 |
|
22 |
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 |
市卫计委 |
住院医师培训99人,全科医师28人,县级骨干医师13人,儿科医师转岗5人 |
10月底 |
|
23 |
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 |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
市卫计委 |
婚检102400人,儿童免疫1825675剂次 |
12月底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1550人 |
4月底 |
|||
职业病防治 |
市安监局 市卫计委 |
上报监测信息3000条 |
12月底 |
||
五、教育文化 |
|||||
24 |
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 |
市教育局 |
42所 |
8月底 |
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 |
资助8510人,培训1411人 |
8月底 |
|||
25 |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
市教育局 |
补助公用经费645509人,免费教科书645509人,补助寄宿生24634人 |
按时发放 |
|
校舍维修改造 |
698个,41.98万平米 |
6月底 |
|||
26 |
高校中职高中家庭困难学生资助 |
市教体局 市人社局 |
本专科国家奖1343人;中职国家奖3984人,其中人社局280人;中职免学费34587人,其中人社局8030人;高中助学金17752人,免学费3355人 |
春秋季两个学期内完成。 |
|
27 |
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
市文广新局 |
美术馆1、图书馆6、文化馆6、文化站102个,博物馆4个 |
12月底 |
|
28 |
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 |
市文广新局 |
文化信息补助240.8万元,农村演出1204场,放电影14448场,体育活动1204场,书屋更新72240册 |
12月底 |
|
六、其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
|||||
29 |
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 |
中小河流治理-基本完成 |
市水利局 |
4条 |
10月底 |
中小河流治理-新开工 |
4条 |
10月底 |
|||
30 |
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
秸秆综合利用总量530万吨 |
市农委 |
秸秆农业方面利用量占比86%(455.8万吨)以上(饲料化12%、秸秆固化3%、基料化1%以上,还田量占比不高于70%) |
10月底 |
30 |
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
秸秆综合利用总量530万吨 |
市发改委 |
秸秆发电利用量占比10%(53万吨)以上 |
11月底 |
市经信委 |
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量占比7%(37.1万吨)以上 |
11月底 |
|||
秸秆还田示范片建设 |
市农委 |
5处 |
6月底 |
||
商品饲料化基料化利用试点 |
2个 |
10月底 |
|||
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 |
1个 |
6月底 |
|||
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建设 |
2个 |
8月底 |
|||
农作物秸秆禁烧火点控制 |
市环保局 |
力争秸秆零火点控制 |
12月底 |
||
31 |
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 |
农产品快检室建设 |
市农委 |
53个乡镇快检室 |
快检测室建设5月底;“三品一标”认证9月底。 |
农产品质量“三品一标”认证 |
81家 |
||||
食品安全工程 |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
38个乡镇(市场)检测室 |
6月底 |
||
32 |
棚户区改造 |
市房管局 |
新开工43515套,基本建成9214套 |
新开工任务9月底;基本建成任务10月底。 |
|
33 |
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
市住建委 |
5处14.59万平米,1425户 |
8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