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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宿州市政务公开暂行办法》,本公司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我公司编制了《宿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公司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宿州中燃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市编制的《宿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到宿州中燃公司办公室(地址:宿州市淮海南路229号)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宿州中燃公司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本公司受理点:宿州市中燃公司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3928727。

宿州中燃公司还将采用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宿州中燃公司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宿州中燃公司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宿州中燃公司办公室申请获取。市供水公司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宿州中燃公司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宿州中燃公司办公室。办公地址:宿州市淮海南路229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3928727。传真号码:0557-3928727。邮政编码:2340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宿州中燃公司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宿州中燃公司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宿州中燃公司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宿州中燃公司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宿州中燃公司掌握的政府信息,市供水公司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宿州中燃公司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宿州中燃公司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宿州中燃公司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7—3028110,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监察局,邮编:234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