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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制度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4-01-08 09:21

1.评议目的:掌握员工的需求和关注焦点,督促存在问题整改,提高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2.评议方式: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重视员工合法合理的诉求表达,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互动平台作用,完善顺畅的诉求表达和互动机制。年度评议由市局(公司)统一组织,广泛征集员工特别是员工代表的意见和意见。

3.评议组织:评议活动由工会负责组织。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实行量化打分。组织员工对公开工作成效及满意度评议,参加评议的员工,原则上控制在所在单位、部门人员的10%-20%。

4.评议内容:及时听取、收集、反馈员工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问题。从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关键性等方面综合评议,对署真实姓名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听取其意见。

5.评议要求:评议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对在民主评议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实施部门:由整顿办、监察室和工会负责具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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