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78X/201909-00014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09-11 发布日期: 2019-09-11 09:2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税务局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税务局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9-11 09:28 编辑:dsj

15号建议:主办市经信局;协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建议

杨家坤

5、减免企业部分税费,为企业减负,使企业轻装上阵,迸发活力,为宿州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答复如下:

法定的减免,税务局坚决执行,并从简从速。

困难性的减免,税务关机审批权限仅限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减免需政府批准。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孙强

二、深化税制改革,实施优惠税、费政策

答复如下:

税务局专门成立了减税降费办公室,大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目前我市均按照总局、省政府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从不打折扣。

“以稳定的制度取代临时性、过渡性的政策安排,体现国家税收制度的严肃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答复如下:

这些减税降费政策的出台,确实具有临时性,如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均需要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批。

 

39号建议:主办市经信局;协办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纪委监委

关于解决民营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

一、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加大减费降税力度。

“原来民营企业自建的厂房,需交纳8一12元每平方的土地使用税(先交12元,后返还4元,实际收8元),现在为减轻企业负担,说返还5元,实际收3元,为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减免土地使用税,二是一次性收费,不要存在返还。”

答复如下:

目前市区土地分四等,一等10元,二等8元,三等6元,四等3元。是2018年市政策新调整的标准。

现行政策是:“困难企业可以提出申请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49号建议:主办市经信局;协办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

未提及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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