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2005-00045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2-28 发布日期: 2020-02-28 11:29
文  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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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文字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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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2-28 11:29 编辑: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在新一轮医改政策指引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发展。2018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2018年11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51号),省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目前,我市医疗卫生事业蓬勃发展,资源和服务量迅速增长,医疗卫生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自2019年9月初开始,历时一个月的时间。在《实施方案》起草阶段,我委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组,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为主要依据,按照“全行业、全周期监管”总要求,结合宿州市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现状,经反复讨论修改,完成了《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此后,呈请市政府办公室发各县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进行意见征求。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并报市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10月9日,市司法局出具了不违反相关法律的审查意见。

四、工作目标

改革完善我市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健康宿州建设。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主要内容(任务)

《实施方案》(公开征求稿)共分四个部分。分别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 、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明确了到2020年,我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一是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推动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治理格局。二是完善综合监管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三是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方式。四是加强综合监管保障。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明确分为三个阶段逐步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2019年10月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制定各项监管制度,落实综合监管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协调、督查、信用等机制。2020年10月至2020年7月,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联合督察,大力推进综合监管队伍、能力、信息化等建设。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针对综合监管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健全监管机制,提升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水平。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开展督查考核、严肃追责问责。为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分工和部门职责分工。

六、创新举措

创新优化我市的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一是完善和规范行政执法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和目录,公开公告抽检情况及查处结果,推进医疗卫生行业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监管。三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将医疗卫生行业市场主体基本信用信息、资质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 信息纳入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四是落实信息公开机制,完善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公开事项和时限要求。五是 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机制,不断完善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形成卫生健康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六是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七是 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等的挂钩机制,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推进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接下来会将实施方案通知到各县、区部门,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制定各项监管制度,落实综合监管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协调、督查、信用等机制。按照职责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联合督查,大力推进综合监管队伍、能力、信息化等建设。针对综合监管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健全监管机制,提升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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