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44/201906-00004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06-14 发布日期: 2019-06-14 15:5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人大五届第二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人大五届第二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林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6-14 15:58 编辑:林业局

仝太礼代表

提出的 关于恢复河道森林长廊,打造绿色生态宿州的建议,感谢您对宿州市林业和水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结合我市水利和林业工作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推行河长制、林长制正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全市范围内扎实推进河长制和林长制工作,积极开展河湖系统治理,打造县区样板河湖,因地制宜在河道两侧植树造林,优化生态环境,相继建成了一批示范样板河流和河岸两侧森林长廊工程,对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河流资源,提高森林绿量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工作推进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观念淡薄。河道治理是个系统工程,造林绿化更是一个持久过程,通畅的河流对于排涝抗旱疏浚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河岸两侧造林不仅能保持水土流失,稳固堤岸,防风固沙,减轻龙卷风等自然灾害,调节农村局部小气候,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具有积极影响,一些群众对于保护河流、植树增绿的生态意识观念不够强。二是河流污染和毁林现象间有发生。多年来,一些偏僻的河流经常被抛撒生活垃圾或堤岸水土流失,致使有些河流被污染或水源截流,为兴修水利工程,近年来,国家投资水利项目较多,资金量大,投入多,一些大沟河渠都进行了清淤和拓宽,河流的生态功能得到一定的巩固和提升,但水利和林业也存在一些契合度不高的现象,水利工程只管水利建设,对原有的林木都要进行采伐,而水利工程竣工后,砍伐的林木很难进行有效的补植复绿,致使一些新修的河道光秃秃一片,加上有些河流与农村土地接壤,农民为了经济效益,刻意的侵占了一些河堤栽树的空间,致使森林资源逐渐被破坏和消减。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一是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在冬季水利兴修和春季植树造林等关键季节,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报道水利兴修和植树造林对于改善生态环境重要性的意义,引导广大农民自觉保护河流的清洁和流通,加强森林资源的管护,提高森林质量,优化生态环境。二是有机结合,发挥综合效益。林业和水利部门要加强业务交流和信息沟通,把河长制和林长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整合一些水利和林业项目,力争把造林绿化任务纳入水利建设项目范畴,一并推进实施,做好相关规划设计,逐条逐年推进实施,确保生态建设成效。三是统筹兼顾,提高经济效益。在建设生态河道上,突出植物配置的多样性和乡土乔木树种的应用,把加强河湖库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纳入河长制和林长制的工作要点,在保证生态建设成效的基础上,可以在靠近村庄的地方,因地制宜规划一些适宜本地生长的林木经果林,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融合。

                                宿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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