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解读】《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近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
为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做好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加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应急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按照“民生优先、体现时效、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加强和规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
二、关于《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有十二条内容。
第一条 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
第二条 财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各自职责。
第三条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范围。
第五条至第六条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申请方式和分配依据等。
第七条 重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简化审批流程,根据灾情先行预拨部分救灾资金,后期清算。
第八条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
第九条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评价。
第十条 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
第十一条至第十二条 明确解释权限、施行时间、废止相关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