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011-00014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成文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0-11-24 16:3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媒体回应】市财政局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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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回应】市财政局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来源: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1-24 16:3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3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坚持“三注重、三加强”,将绩效理念和管理方法深度融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全过程。

注重服务意识,加强预算会商交流。该局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上门会商,全面加强与部门单位的会商交流。将近两年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作为安排明年预算的依据,预算绩效理念宣传到每一个预算单位,增进会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与理解,加强和改进财政服务和监管水平。

注重项目管理,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制定出台《宿州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宿财绩〔2020〕118号)要求,组织部门对新设立的重大政策和新增预算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因实施内容和标准调整拟申请新增市级预算资金的支出政策和项目、到期申请延期执行的政策和项目,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方面开展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项目入库和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杜绝部门申报项目的随意性,切实提高预算的严肃性。

注重目标导向,加强绩效目标审核。部门拟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的所有项目均要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市财政局预算科、预算绩效管理科已会同对口业务科室、主管部门相关人员,集中对部门报送的83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从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四个方面开展全面审核,涉及申报资金54亿元。绩效目标初审未通过的项目反馈至主管部门,各部门重新上报绩效目标表。未报送或初审未通过且未及时整改的项目,不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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