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008-00009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7-23 发布日期: 2020-07-23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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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主动回应】宿州市财政局2020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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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宿州市财政局2020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内容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7-23 17:50 编辑:财政局



新闻发言人: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安


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稳定,财政收入增幅逐月回升,财政支出进度不断加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05.59亿元,完成预算的48.2%,同比增收0.49亿元,增长0.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6.32亿元,增收0.44亿元,增长0.7%。全市财政支出完成232.2亿元,减支13.32亿元,下降5.4%。

二、全市财政收支运行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增幅逐月回升。随着复工复产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财政收入降幅逐月收窄,5月份由负转正,上半年增长0.5%,较一季度的-11%回升11.5个百分点。

(二)受疫情影响,部分行业税收下降较大。批发零售业税收减收0.63亿元,下降6.4%;煤炭行业减收1.69亿元,下降38.3%;建筑业减收0.9亿元,下降7.7%。

(三)支出进度不断加快。虽然受疫情影响,全市财政支出下降5.4%,但是,增幅居全省第4位。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支出进度快速回升,降幅较一季度回升17.5个百分点。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集中财力保障疫情防控、民生工程、脱贫攻坚等重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7.17亿元,增长2.3%;节能环保支出3.22亿元,增长21.2%;农林水支出42.55亿元,增长58.1%;住房保障支出9.17亿元,增长31.4%。

三、财政运行成效

(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一是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支出4.5亿元,其中:用于物资购置、防疫人员补贴和医疗卫生领域建设等疫情防控方面支出2.2亿元;用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落实方面支出2.3亿元。二是加大公共卫生项目支持力度,全市已经发行用于医疗卫生领域建设的新增债券资金15.6亿元;新入库医疗卫生项目12个,资金需求50.6亿元。

(二)着力落实减税降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阶段性减租降息,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对冲企业经营困难。全市1-4月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亿元,1-6月减免国有房产租金3944.19万元,减免融资担保费310.55万元。2020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涉企专项资金3亿元,已提前下达部门,用于支持“三重一创”及制造强市、科技创新等方面。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收支缺口。一是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全市财政收入由负转正,增长0.5%;二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全市共争取到位各类政府债券资金68.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2.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6.3亿元。三是努力争取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弥补财政收支缺口。

(四)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应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持续加大支持脱贫攻坚的力度。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020年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8.7亿元,较2019年增列资金1.4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拨付1.82亿元用于大气、水体等污染防治,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源整治;拨付0.89亿元用于自然生态保护,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美好生活需要。加大民生资金投入,上半年财政民生支出完成207.2亿元,完成预算63.5%。全市33项民生工程稳步有序推进,全市已到位资金108.43亿元,累计拨付资金93.24亿元。民生项目快速推进,补助类项目及时足额发放或补助到位,保险类项目已完成全年参保任务,报销类做到应报尽报,工程类项目已全部开工,农村危房改造已全部完成任务,“四好农村路”建设、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进展顺利。

四、下半年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使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按照要求,对今年6月底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延期执行到今年年底,包括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等服务业增值税。放水养鱼,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二)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强化收入预期管理,加强重点行业和企业分析,督促各级财税部门,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有质量、可持续,同经济发展相适应,努力完成全年收入预期。强化对县级“三保”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兜实县级“三保”的底线。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探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对新出台重大政策、支出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的约束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

(四)加强中央直达资金使用监管。认真落实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政策,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使用范围,细化资金分配方案,强化财政支持政策,按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审查批准。建立实名台账,确保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资金精准落实到个人和市场主体。建立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共同参与的监管机制,开展绩效管理,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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