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001-00002 信息分类: 商品价格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19-12-27 17:5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顺价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顺价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12-27 17:50 编辑:商品和服务价格科


宿发改价格〔2019223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顺价调整非居民

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单位: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顺价疏导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复函》(皖发改价格函[2019]464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市天然气正常供应,经测算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顺价调整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顺价调整宿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941日至1031日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顺加0.13/立方。自201911 1日至2020331日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在3.17/立方米的基础上顺加0.58/立方米,调整为3.75/立方米,202041日或当上游公司终止季节性价格上浮时,要立即同步终止顺价销售,执行3.17/立方米。

二、此次顺价疏导的气价仅为非居民用气价格。

三、各县尚未联通管网的地区,天然气价格暂由县发改、价格部门核定。

、各燃气公司要积极向上游供气企业争取低价气源,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20191227

 

文本下载:宿发改价格[2019]223号(关于顺价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doc

PDF下载:宿发改价格[2019]223号(关于顺价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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