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109-00080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07 发布日期: 2021-09-16 16:30
文  号: 宿政人〔2021〕23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邱宏瀛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邱宏瀛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9-16 16:30 编辑:市信息公开00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邱宏瀛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乐军任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赵铭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刘秀云任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民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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