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104-00028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4-19 发布日期: 2021-04-19 10:3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民生热点】定了!5月1日起,遛狗不栓绳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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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热点】定了!5月1日起,遛狗不栓绳将违法!

来源:宿州市总工会微信端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4-19 10:34

17日,这样一条热搜引发热议:




近些年,城市中养狗居民逐渐增多,因不拴绳、散放等不文明遛狗行为引发的侵害和纠纷屡见不鲜,在网络上争议不断。


尽管现行法律对侵害发生后追责赔偿已有明确规定,但仍属于事后救济。如何防患于未然,成为人们的心中期待。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余瑞冬 摄

这件“小事” 被写入法律

2021年5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遛狗栓绳也被正式写入了法律。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来源:央视新闻、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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