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0803383/202010-00007 信息分类: 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15 17:0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应急局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应急局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0-15 17:01 编辑:应急管理局


为了切实做好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全面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范围

    (一)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人大人选工委、市政协提案委交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提案涉及财政部门需要答复的问题和事项。

    (二)市政府交办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视察工作时或以其他方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需要财政部门予以解决或者配合其他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事项。

    二、办理程序

(一)承办。

1、本局收到市政府交办的议案建议、提案后由办公室负责签收、核对、登记,办公室初步提出承办科室(部门)建议,提交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局长审阅,经局领导审定后,召开专题会议予以布置落实。

2、在接到市政府交办的议案建议、提案2个工作日内,由办公室负责申请,召开由分管局长和局议案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安排部署办理交办会。

3、由办公室与具体议案建议、提案办理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办理一对一交接手续并签字,如发现确实不属于本科室或本单位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在交办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办公室与市政府督查室协商调整承办单位,不得搁置不报或自行变更办理责任人。

4、科室(部门)拟出答复件后,由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阅后报送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在获准答复意见后,由“网管员”按照“议案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提示逐一答复。

5、网上办结议案建议提案回复后7工作日内,由承办科室(部门)电话联系或面对面直接与代表、委员沟通,征询对答复意见的看法和建议,如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由承办科室再次征求代表或委员的意见,重新办理修改答复函,直到代表或委员满意为止。

(二)主办和协办。

由本局主办的议案建议、提案,如有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协办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并将意见汇总后及时答复。由本局协办的建议、提案,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主动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时,要协商一致后再答复。

(三)办理时限。

人代会、政协会期间的议案建议、提案,要在市政府督查室规定期限内办复;平时的建议、提案,要在收到之日起1个月内办复;对一些问题复杂、难度较大的、不能如期办复的建议、提案,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代表和委员说明情况,同时函告市人大人选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力争尽早办复。

    三、办理要求

(一)承办科室(部门)办理议案建议、提案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保证质量,讲求实效。凡条件具备,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和原因,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谅解。

()在办理过程中,应积极登门走访代表和委员,或通过电话与他们取得联系,也可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考查、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直接与代表、委员见面,介绍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并注意加强与市人大人选工委、市政协提案委的联系,以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三)重点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在接到议案建议、提案后,要及时研究分析,认真筛选确定本局承办的重点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意见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必要时报市政府督查室审核后,再行答复。

(四)实行领导负责制。各承办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负责本科室(部门)办理议案建议、提案的督办、查办和审核,重要议案建议、提案分管领导要参与办理。对涉及其他科室(部门)业务的议案建议、提案科室(部门)之间要相互主动进行协商。

(五)议案建议、提案办结7个工作日内,承办科室(部门)要将答复件报送办公室备案(含电子档纸质各一份),由办公室整理归档并呈报办公室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栏予以公示。

 四、监督考核 

 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本局目标考核管理,将作为年终各科室(部门)工作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科室(部门)、科室(部门)负责人和办理当事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科室(部门)和先进个人。

 (一)工作草率应付,办复质量差,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不满意或意见较大;

  (二)办理期间互相推诿扯皮,久拖不办。

  (三)承办人员不负责,遗失议案建议或提案文本。

  (四)超过规定办理时限。

  (五)没有按照办理程序和办理要求规定造成办理工作重大失误。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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