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夏季是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了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溺水的宣传氛围,全面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和责任制,有效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印发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宿政办明电〔2017〕36 号)。从落实责任、整治隐患、加强宣传、严明纪律四个方面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工作要求
1.落实层层包保制度。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县区干部包乡镇、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社区)干部包片包水域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防溺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部门联动原则。宣传、教育、公安、民政、交通、水利、卫生、安监、电信、气象、学校等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认真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3.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将青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告知到每一位监护人,督促、引导监护人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安全监护主体责任。
三、工作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通过班会、板报等多种形式,对青少年儿童进行防溺水“六不一会”安全教育,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意识和自救能力。各学校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定期短信安全提醒、电话、家访等方式把防溺水知识宣传到每一位家长,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学生假期的生活、学习动态。
2.强化隐患整治。
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分析、结合实际、仔细研究溺水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加大防溺水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落实包保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危险水域,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或提示语。
3.严明工作纪律。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要求,对组织领导、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重点事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督查活动,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责任事故的实行倒查问责,严肃责任追究。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7 年7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