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835/202007-00033 信息分类: 媒体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7-10 10:3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媒体解读】解读《宿州市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媒体解读】解读《宿州市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方案》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7-10 10:32 编辑:记者 付雪芹

7月8日下午,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宿州市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方案》出台背景、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据介绍,截止到2019年底,我市常住人口570.05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103.04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18.08%,65岁以上的80.83万人,占14.18%,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急需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智慧养老。此外,该项工作也是省政府确定的2020年民生工程之一。为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着力补齐城市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加快建设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助力我市脱贫攻坚,近期,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宿州市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四项工作目标。一是完成城乡三级中心建设。到2020年底,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100%。同步在乡镇辖区内,建设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今年将建设完成22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32个城市社区、66个村养老服务中心(站)。已建成的城乡三级中心要实现正常运营,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二是建立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其中,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50%。三是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四是创新发展智慧养老。2020年底前,全市建设5家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遴选打造5个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


方案还从明确责任、保障资金、规范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保障措施,确保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市民政局将督促各县、区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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