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589/201509-00006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5-09-07 发布日期: 2015-09-07 17:29
文  号: 32号提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规范城市小区内交通秩序”的建议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规范城市小区内交通秩序”的建议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5-09-07 17:29

范晓惠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小区内交通秩序”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着力缓解和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

一、开展物业小区车辆停放专项治理活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把加强车辆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1.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和小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对小区业主车辆进行登记;根据小区机动车数量、停车库(位)数量和小区道路实际,科学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小区内规划建设的车库、车位资源积极引导业主将车辆自觉停放到地下停车位,以减少地面的停车压力

3.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车辆实际,配置必要的车辆秩序管理员,引导业主车辆有序停放。

4.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与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业主安全行车、文明停车,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努力营造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的良好氛围。我局进行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时,将把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检查

二、积极协调规划管理部门,严格按规范要求配套小区停车位。

在2010年以前,我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住宅区按1:0.6比例配置机动车车位。从2011年起,我市规划管理部门对商住区停车位设置的审批,按新规范1:1比例执行,保障房、安置区停车位设置略低于这标准。我局将协调规划等部门,严格按照标准1:1的比例规划停车位,并严格落实规划验收。

三、协调交警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小区道路规划停车泊位。借鉴外地经验,合理利用部分小区周边道路,作为小区业主夜间停车使用,缓解当前部分小区的停车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关注和支持,我局作为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一定会加强行业监管和指导,全面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

 

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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