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示
关于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皖司函〔2020〕31号)要求,市司法局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需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
1、《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宿政办发〔2010〕14号),废止理由:出租车经营许可、车辆运营许可条件及程序不符合省规章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
二、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需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
1、《宿州市城区巡游出租车更新实施方案》(宿政办秘〔2016〕134号),修订理由:原方案中设定更新车型范围,不符合《安徽省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2、《宿州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宿政办秘〔2017〕30号),修订理由:原方案中部分内容与《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2018〕163号)、《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文件精神有冲突。
3、《关于印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宿政发〔2018〕6号),修订理由:公共资源交易的事项目录范围、数额变化较大。
宿州市司法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