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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12345政府热线信息报备制度

文章来源:市长热线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18-03-30 08:28 责任编辑:信息办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情况,规范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受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能,实行信息报备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信息报备制度,各网络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向政府热线服务平台报备相关情况信息。

第三条  各网络单位信息报备主要内容包括:部门职能调整或出台新策新规,涉及面较大的重要执法事项;信访案件,涉法涉诉案件;各类突发事件,各类突发事件预警、处置情况;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管制,道路封闭维修改造施工,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计划;公共事业收费规定及标准调整,停水、停电、停气通知通告,有线电视、网络、通信维修计划或施工,窗口单位因故障停止办公或服务,其他紧急情况等;暂未进入宿州市12345政府热线特服电话的网络单位同时报备本级特服热线受理数据等信息。

第四条  各网络单位应提前或实时报备信息,原则上计划事项、疑难事项等至少提前3日报备,信访事件、涉法涉诉事件、突发事件、突发事件预警及处置情况、其他紧急情况实时报备。

第五条  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对各网络单位报备信息应及时处理,将处理意见告知热线受理工作人员,或在热线受理系统公告栏发布,必要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

第六条  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应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网络单位报备的信息,在受理市民群众诉求时,做好告知、解释、宣传工作。

第七条  网络单位信息报备工作纳入政府热线办理工作考核内容。

第八条  本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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